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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履行《關于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這一政策標志著水銀體溫計即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會同相關部委2017年發布的第38號公告(以下簡稱38號公告),《關于汞的水俁公約》(以下簡稱《汞公約》)自2017年8月16日起對我國生效,其中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為貫徹落實《汞公約》和38號公告,做好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的注冊和生產有關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經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注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注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注冊,但限定其注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準予注冊的,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限定其注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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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杜 輝
二審:周愛軍
三審:鹿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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