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一大早還能對鏡頭客氣說“早晨”的張柏芝,誰能想到幾個小時后,在法庭上直接淚崩到需要法官親自安撫?這反差,比TVB臺慶劇還敢寫!
給沒吃明白瓜的姐妹劃重點:張柏芝被前經(jīng)紀人余毓興告了,說當年給了她超過4000萬港幣的預支片酬,結果電影沒拍,合約也沒履行,現(xiàn)在要她倒賠至少1276萬,還得把賬本公開。
好家伙,這不是經(jīng)濟糾紛,直接上升刑事指控疑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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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今天(12月8日)庭上的魔幻瞬間。
這句話信息量太大了姐妹們!它不單單是在說合約真假,更像是一個在娛樂圈浮沉45年的女藝人,對周身環(huán)境的某種絕望吶喊。
后面她帶著哭腔反問:“我寬恕他到今天…但我不想45年了,還要這樣面對媒體。”
聽到這兒,我作為老港圈圍觀者,心里居然有點酸。
她哪里是在法庭?分明是在一個唯一被允許“講真話”的孤島上。
離開這個島,她形容自己就是“啞仔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娛樂圈的生存法則,有時候不是比誰聲音大,而是比誰能把沉默演得最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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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張柏芝,繞不開“玉女掌門”、“影后光環(huán)”,也繞不開那些年的風雨情債和“芝言芝語”。
但這次,她反復強調一個細節(jié):所有合約事務,都交給助手Emily處理。
這操作熟不熟悉?像不像我們身邊那個只管大事、瑣事全權委托的老板?
這或許暴露了她事業(yè)管理中的一個長期模式:極度依賴身邊人,也極度容易被身邊人掣肘。
從當年家庭糾紛到如今合約羅生門,“所托非人”的劇情似乎總在上演。
這不禁讓人想問:45年的江湖路,難道還沒學會親手握緊自己的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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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幾次安撫,庭審幾次中斷。
她說留在這個讓她受傷的合作里,是為了“保障自己,不想再被蝦(欺負)”。
這邏輯聽起來矛盾又悲壯,像一種傷痕累累下的自我保護姿勢。
對方抓住的“四次承諾留低”,是她口中的“忍辱負重”,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履約承諾”?
這場羅生門,表面爭的是千萬巨款,內里撕扯的,是信任如何崩塌,以及一個巨星后半場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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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續(xù)審,她還會爆出什么金句?
那紙決定性的合約,筆跡鑒定會不會成為終極反轉?
關注我,這瓜,咱繼續(xù)抱著顯微鏡吃。
畢竟,太陽底下無新事,但法庭里的每一滴淚,可能都藏著香港娛樂圈黃金時代落下的一粒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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