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動是魔鬼!浙江一男子與妻子吵架后,深夜賭氣開車,短短幾公里內連撞5輛車后逃逸,被交警攔下后,男子體內酒精含量達160mg/100ml,涉嫌醉駕被刑拘。妻子趕到現場崩潰大哭:我后悔了!不料,男子卻不領情:我不后悔!我自己闖的禍我負責!
男子和媳婦約了幾個朋友去露營。露營的裝備都是他一手操辦的,白天幾個人爬山、拍風景,中午還烤了串,說說笑笑的,氛圍好得沒話說。
傍晚把折疊桌支開,菜剛擺上,老王媳婦就開始叨叨。朋友們趕緊打圓場,可她根本不聽,聲音越提越高,明擺著就是要讓老王在朋友面前下不來臺。
老王臉越憋越紅。兩人當場吵起來,互相扯著嗓子喊,大家拉都拉不住。最后老王氣沖沖摔了筷子回房車,媳婦也抹著眼淚躲到旁邊的帳篷里,好好的聚餐就這么散了。
老王躺在房車里,越想越窩火,他摸出車里備著的二鍋頭,一瓶酒下肚,腦子更暈了,心里就一個念頭:“走!”他早把“喝酒不能開車”忘到九霄云外,搖搖晃晃爬到駕駛座,擰鑰匙點火,房車“突突”著就往山下開。
沒開三百米,就“砰”地一聲撞上了前面一輛私家車。被撞車主嚇得趕緊停車,探出頭想理論,可老王腳一踩油門就往前沖,壓根沒停。短短兩公里路,他接連撞了五輛車。
撞完第五輛,他還想逃,結果沒走多遠,就被趕來的交警攔在了路邊——原來被撞的車主們早就聯名叫了交警,順著監控一路追了過來。
這時候他媳婦也哭著趕來了,看到五輛被撞得前臉變形、尾燈全碎的車,再看看被交警扣著的老王,“哇”地一聲就撲過去:“我錯了!我后悔了!”可老王梗著脖子,酒勁還沒過去:“我不后悔!”
有網友說,雖然我是一個男人,但這次不怪這個女人,作為一個成年人來說,連自己的情緒都控制不好,喝完酒不是你為所欲為的借口。
還有網友說,在老公開著車時,在朋友面前時,他說我是狗我都不會反駁,我怕他激動不安全!等回到家我再找他算賬!
我和我老公吵架,當看到他情緒不對時,我會馬上閉嘴離開,而不是把矛盾激化!夫妻間其實沒有深仇大恨,當有矛盾時,只要有一方不爭強好勝,矛盾就不會激化!雖然每次閉嘴的是我,但事后他都會厚著臉皮哄我。
罵歸罵,這事兒真得琢磨琢磨:夫妻拌嘴是家常便飯,咋就鬧到要坐牢的地步?老王到最后都覺得是媳婦的錯,可醉駕撞車逃逸,真能怪別人嗎?
老話說“一念之差,萬劫不復”,《刑法》明明白白寫著,醉駕是危險駕駛罪,最高可判6個月拘役;撞車后逃逸,要是造成財產重大損失,還可能觸發交通肇事罪,數罪并罰下來,老王最少得坐幾個月牢,駕照肯定吊銷,5年之內不能重考。
更別說五輛車的維修費,少說得幾十萬,家里的積蓄估計得全砸進去。他媳婦當眾不給面子確實不對,但這絕不是老王違法的理由——法律的紅線,從來不是“受了委屈”就能碰的。
夫妻相處,講究的是“人前留面,人后溝通”,老王媳婦要是私下里跟他說,也不會鬧成這樣;而老王作為男人,更該有情緒自控力,哪怕再生氣,也不能碰酒、碰方向盤。
說到底,沖動不是“性情中人”的借口,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成年人的體面,從來不是靠吵架贏回來的,而是靠控制情緒、守住底線掙來的。別等闖了禍才追悔莫及,因為有些代價,你根本付不起。
你們對此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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