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25年11月底湖北前首富蘭世立在一場公開演講中拋出了:"千萬別相信律師!我請了十幾個全國知名律師,個個勸我認罪,最后把他們全趕走自己辯護,審委會現場投票判我無罪!"言論,迅速引來了無數的圍觀。據稱,其抖音賬號一夜漲粉30萬,可見贊同其觀點者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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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如之前文章《無罪宣判后的“千萬別相信律師”惹翻律師圈,說的是實情不》說過的,這個觀點不是蘭世立第一次提出的,而是其2022年1月獲得無罪判決后,曾經對媒體采訪記者公開講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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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沒想到,上次的公開如此言論,遠不及這次引來的爭議大,尤其是在律師圈。
蘭世立的上述觀點,引來了其無罪判決書上的兩名辯護律師的公開批駁。
例如,其中的之一律師回憶,2020年11月接受委托時,蘭世立在看守所隔著鋁合金欄桿,戴著手銬向他作揖:"我把身家性命都交給你了!"此后一年間,律師會見蘭世立30余次,收到他親筆寫的32封信托,信中多次出現"救命之舉,感激不盡"的字樣。為準備庭審,律師團隊提交了四萬字質證意見,辯護意見書厚度堪比法律碩士論文。
另一位律師則公開撰文表示,"從第一次會見就堅持無罪辯護"。從偵查階段就提交了13份法律意見書。律師們還于近日公開了多達數萬字的本案律師辯護詞,并且引用無罪判決書中的,法院“采納辯護人意見”,用于證明自己的價值。
更多的律師,用“過河拆橋”、“背刺”、“反咬”等詞語來表述蘭世立的上述言論和觀點,有律師公開發帖表示,應該對持有如此言論的,整個律師行業應該抵制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更有律師上綱上線了,認為:"當'背刺恩人'成為流量密碼,受損的不僅是80萬律師,更是公眾對法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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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律師對此的看法并不一致。有律師公開發文表示,雖然自己是一名執業十多年的律師,也深知維護律師行業價值的重要性,但蘭世立的上述觀點,與其說是“背刺”,不如說一記響亮的耳光。
在作者看來,蘭世立觀點的根據是,自己“請了十幾個全國知名律師,個個勸我認罪,最后把他們全趕走自己辯護”后,選擇了兩名贊同自己無罪觀點的律師進行辯護。據此,蘭世立才得出了律師“千萬不要相信”、自己的無罪結果主要來自自己的堅持的觀點。
不能用最后的判決書上,法院采納了兩名律師的無罪辯護觀點,就認為律師的作用,才是導致了無罪判決結果,更應該看到之前“十幾個律師”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如果沒有蘭世立的堅持,是否還有后來律師進行無罪辯護的機會?
進而,作者換位到當事人的角度反思律師的作用:律師們都在以自己提交了多少字數的辯護詞、多少次會見、閱了多厚的案卷來證明自己的價值,甚至拿出偶爾被法院采納的法律觀點或是無罪判決結果,證明律師的代表法律和正義。
但是,這些難道不是應該是律師應該做的嗎?當事人只認一個最樸素的理兒:我花了錢,請律師來幫我,最后我的問題解決了嗎?我的冤屈申了嗎?我的錢要回來了嗎?如果沒有,即便律師的法條背的再熟練,向法院提交了再多的材料,怎么可能在當事人那里得到正面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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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現在的律師們,現在陷入行業性的認知屏障和思路錯誤,不去想著真正的為當事人解決法律問題,甚至是真實的反映當事人的訴求,卻一味的強調自己的法律技術,就等于法律效果,進而要求當事人僅是因為自己提供了法律技術,而不為不求法律效果的,就要滿意律師的作用和價值。
例如,有當事人投訴律師,自己的案件委托給了律師,可幾個月還沒獲得法院的立案。律師出來的解釋說,自己已經依法將案件提交給法院了,是法院沒有按照立案登記制的規定立案,跟自己沒有關系。
真的跟律師沒有關系嗎?當事人花錢委托律師,僅是要求律師走個過場的將起訴狀提交給法院就完事了?難道法院不依法按期立案,律師就應該無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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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花了幾千幾萬元的委托律師代理案件,律師的工作僅是提交了法律文書和法律觀點,之后就任由辦案機關合法或是不合法的隨便處理,最后無論什么辦案結果都由當事人承擔。
一旦辦案機關給出了有利于當事人的辦案結果,就是律師的功勞,那些辦案機關不依法辦案的糾正或是反映,則跟律師無關了。
文章的結論中,作者認為,蘭世立的“千萬不要相信律師”,更是一記耳光,打出了行業內的積病,打的是行業存在的,“只要按程序走完,我就能收錢,不問案件效果”的不良現象。
可惜的是,律師行業內真正反思的人卻很少,那些動輒反唇相譏的律師文章,實則是將律師行業推向當事人的對立面。如果還是延續這種只走流程、不問效果的做法,蘭世立的觀點及其應者甚眾的現象,將會導致律師行業距離社會大眾越來越遠。
猶如一份司法判決的公正性評價結論,不是來自做出裁判的法院或是法院,而是來自案件的各方當事人,律師的價值和作用,真正的評價也是來自當事人,而不是律師本人。
注:本文系微信公號“語人集法”同步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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