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1月1日,南京中央黨部槍聲一響,汪精衛倒在血泊里,現場亂成一鍋粥。沒人想到,幕后主謀竟是幾年前還在國民黨里當筆桿子的華克之。更沒人想到,這顆子彈讓汪精衛多活了九年,卻疼到骨頭里,1944年終于要了命。
華克之當年才33歲,已經第三次被蔣介石通緝。他家里本是寶應大戶,原本可以安穩做少爺,卻偏要搞地下社“晨光通訊社”,記者證塞滿抽屜,子彈藏在相機里。計劃本來對準蔣介石,結果老蔣臨時變卦不露面,孫鳳鳴一槍打偏,汪精衛成了替罪羊。第二天孫鳳鳴死在醫院,華克之連夜逃出南京,從此名字登上民國最高懸賞榜:十萬大洋,買他人頭。
往后的事像連環套:香港密談、上海暗號、周佛海的保鏢突然倒戈、重慶號巡洋艦半夜升紅旗……哪一件都夠拍部電影,可華克之自己后來回憶,只說“像被浪頭推著走,停不下來”。1949年后他本可歇口氣,偏偏老上級潘漢年出事,他又被關進秦城,一關就是十一年。出獄那天,他胡子全白,第一句話是“給我支筆”,之后十年寫了上百萬字材料,把民國那些暗線明線全釘死在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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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寶應紀念館里擺著那臺老式徠卡相機,解說詞寫得客氣:革命文物。可當年它裝過子彈也裝過底片,扳機一響,歷史就拐彎。華克之活到了96歲,別人問他后悔沒,他搖頭,只補一句:“要是再選,得把槍擦得更亮。”一句話,把三十年腥風血雨全收進七個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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