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2025年11月28日)
案例一:
西峰區潤澤園小區,由慶陽旭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甘肅第四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建,現由甘肅建投城市運營服務集團有限公司隴東分公司進行服務。2022年7月小區交付后,業主多次反饋樓頂漏水、地下室漏水等工程質量問題,開發建設單位至今未整改。且小區存在環境衛生、秩序維護不到位等,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維保、綠化養護不及時,服務態度差、服務效能低下,引發業主大量投訴。在小區消防水管發生爆裂,物業公司時隔超過24小時才采取應對措施,突發事件響應能力薄弱。
對此,按照《慶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履行義務。西峰區住建局、房產服務中心、安質站針對上述問題,專題約談了開發企業、施工單位及物業公司,要求相關責任方限期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西峰區住建局將依法采取相應懲戒措施。
案例二:
鎮原楠林昊榮融置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務鎮原縣新景茗苑小區時,存在長期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服務職責,服務質量不達標,多次引發居民投訴。鎮原縣房產服務中心多次對該企業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但始終整改不到位。
為切實維護業主合法權益,規范物業服務市場秩序,依據《慶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第三十一條“尚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區域,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之規定,鎮原縣房產服務中心聯合城關鎮政府、西街社區,指導小區業主選舉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依法召開業主大會,就解聘該物業企業事項進行表決。經業主大會依法表決通過解除與物業公司的服務關系。目前,鎮原楠林昊榮融置業管理有限公司已退出該小區的物業服務管理。
案例三:
合水縣環西小鎮小區業主反映服務該小區的合水縣迪雅物業公司在上班時間,門房、保安室及物業辦公室均無人值守,嚴重影響業主正常出行及小區安全保障。經核查,該小區此次無人值守系工作人員突發身體不適請假,導致人員調度出現漏洞。由此說明,該物業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存在服務保障機制缺失,未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的問題。
對此,合水縣房產服務中心依據《慶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關于物業服務企業應履行義務的相關規定,對該物業公司進行調查并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制定完善應急預案,確保上班時間各崗位專人值守,以此督促物業公司服務履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案例四:
華池縣房產服務中心在開展“整治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集中檢查時發現華池縣芙蓉帝庭小區存在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小區未配建電動自行車充電樁的問題。
經聯合縣消防救援大隊、南關社區共同對現場進行調查,根據《慶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落實消防、安防人員和措施,確保消防、安防監控設施正常使用,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防和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工作”及《慶陽市消防救援大隊關于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提示》“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插口配建比例參考值4:1”的有關要求,為徹底解決該小區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問題,華池縣房產服務中心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南關社區、鐵塔公司等共同進行現場踏勘,選擇合適位置后,責令中發偉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華池分公司盡快建設自行車棚,由鐵塔公司負責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解決小區業主電動自行車充電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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