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真的很敢說,直接挑明了那些主張吸毒納入封存新規的人的真正目的,最終就是想要毒品“去罪化”。
我是比較贊同沈逸教授的觀點,我們有些法學專家實際上受到了西方國家白左意識形態影響,西方國家也是剛開始通過“吸毒”去罪化逐步過渡的,最后有些國家發展成為直接合法公開銷售某些毒品。
我認為,這次因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記錄封存新規,確實有點瞞天過海的意思,把“吸毒”違法行為給包含進去了,而在新法規修訂的時候沒有人單獨去討論“吸毒”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這導致了很多人在修訂治安管理法的時候忽略了“吸毒”違法行為。
還有一個月新法規就要實施了,我認為接下來唯一的解套方式就是重新修訂法律,將“吸毒”入罪,而不是現在“吸毒”違反治安管理法,這樣“吸毒”記錄封存的爭議就不會存在了,直接將“吸毒”違法行為轉為刑事犯罪。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