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年12月5日,也就是清代道光二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廣東地區民眾自發反擊英國侵略者的暴行,就是在珠江南岸,目前屬于廣州白云區的黃竹岐一帶。這次事件雖然沒有三元里抗英那么有名,但是也非常重要。
因為第一次鴉片戰爭發生以后,英國憑借著《南京條約》擴大在華的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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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用炮火轟開了國門之后,首先是沿海通商口岸的人民飽受其害。1847年英軍找了個借口叫做“廣州入城問題”,就是它為了保護自己的貿易上的利益,頻繁派遣軍艦闖入珠江內河,其實就是像以前一樣做出海盜的行為,直接搶劫中國國民的船只,并且上岸進行各種不可告人的勾當。黃竹岐這一片周圍的村民就是務農和做漁業的,這是不僅搶了他們的飯碗,而且要他們的人命。
既然英軍把他們自己的問題叫做廣州入城問題,那么,在1842年到1849年之間,我們有一個斗爭叫做“廣州反入城斗爭”。這里頭有個核心矛盾,就是英方總是拿著《南京條約》做文章,它認為在進入廣州城就是進入內城,town這個詞只是泛指城鎮,它故意這樣說的。英方自認為自己已經是日不落帝國橫掃了全世界,當然不能只在廣州郊區進行交易。廣州的百姓是絕對不愿意的,他們是抵制的,因為仇恨侵略者的暴行,所以堅決反對英人進入廣州內城,這個要求后來得到了部分的官僚士紳的暗中支持。清朝的朝廷是屬于在夾縫當中生氣,因為道光皇帝是比較少見的那種蠢貨,他只會看一個大臣不好使了就殺一個,不會檢討自己的問題。事件發生的時候,正是英人頻繁在城郊挑釁、與村民爆發激烈沖突的典型例子,也是耆英對外妥協政策導致民怨沸騰的集中爆發點。
那年的12月4日有些英國水手劃著劃艇闖入了黃竹岐水域,之后有多名英軍士兵強行登岸。他們來勢洶洶,直接就闖進村子胡作非為,就是一副打家劫舍的派頭。毀壞民宅、搶奪牲口、而且要把當地婦女綁架走,有上前理論的村民就打成重傷。另外有英國商人帶著仆從騎馬直接踏過村民的稻田,還沒收割的晚稻直接被踩壞,有人上前阻止,被馬鞭子打到頭破血流。這樣的暴行當然是令人無法容忍的。沖突當中至少有一名村民死亡,另一名村民重傷。村民們一下就想起來了當年三元里的事情。他們徹底憤怒了,于是鳴鑼聚眾,朝著岸邊的英軍追過去。當地村民也沒有別的武器,把魚叉、鋤頭和木棍竹竿都拿上了,這些人手里最好的東西,只是打鳥用的鐵砂槍。但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家園,就算只用雙手也要戰斗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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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村民奮起反抗,將肇事者們就地正法,拋進河里。但是英國領事館和其他英方官僚坐不住了,又來報復了一通。村民們把竹竿削尖了,插在地里,然后布上陷阱,他們唯一的優勢只在于地形熟悉,手里面拿的都是扁擔和石頭。村民奮起抵抗,但是敵人火力太強了。連婦女兒童一起都在抵抗,最后至少有30多家房子被燒毀,至少有58名村民犧牲,在廣州的美國公理會傳教士兼外交官伯駕在日記中寫道:“我親眼看到黃竹岐村的稻田里,稻穗上還掛著凝固的血跡。這些農民只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土地,卻被描繪成野蠻人。”這個人最起碼說了句實話。據說最后帶著援軍來的人到了村里面一看,也沒有什么白旗之類的,村里掛的是紅色的燈籠,這是民間代表寧死不降的信號。英勇的村民們肉搏到最后一刻,和英軍的尸體抱在一起,摳都摳不開。 據說還有用老榕樹干掏空了做成的土炮,發射的是鐵砂,就用這種東西也要戰斗到最后。這些跨越了半個地球過來侵略的人,頭一次發現,就是有這樣的國家,就是有這樣的人民,不把他們的女王放在眼里面!他們燒殺搶掠,然后還要污蔑我們的人是野蠻人。另外當時的英軍到廣州的地面上,經常說自己由于好奇,想看看中國人怎么防腐尸體,所以就隨便挖別人祖墳看著玩。其實就是盜墓,故意找個理由。像這樣的行為再加上燒殺搶掠,每一條都犯了中國的忌諱,用野蠻來形容是根本不夠的。據說《廣州府志》至少有5條以上這樣的盜墓例子。對于那些可恥的骯臟欲望,無論是來自英國的還是英聯邦其他地方的兵團,他們全都犯過。德庇時爵士(Sir John Davis)也不得不承認印度兵團在三元里強奸過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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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說就是事件發生后,英國駐華公使德庇時借題發揮,調集軍艦炮擊黃竹岐,并威脅清政府“嚴懲兇手”。他們當時的原話是要“洗平”和“全數處斬”這個村。
清廷在英方壓力下,派遣兩廣總督耆英鎮壓民眾。耆英派兵逮捕數十名參與斗爭的村民,其中最后四人處斬、一人判斬監候、一人判絞監候,這兩個是死緩;三人充軍、六人杖刑并流放。這個處罰特別特別偏重。但黃竹岐及周邊村鎮民眾拒不屈服,繼續以隱蔽方式抵制英人活動,迫使英軍此后不敢輕易深入珠江內河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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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自古以來就有羊城或者穗城這樣的別稱,這是一個本應該五谷豐登,稻花飄香的地方,但是來了外國強盜就完全不一樣了。19世紀末的《番禺縣志》里面,提到這件事的時候說,“黃竹岐之役,雖敗猶榮”。筆者以前就說,力量差不要緊,關鍵是要起來斗爭。要不然的話,敵人會覺得你更軟弱可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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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手無寸鐵的群眾都能奮起反抗,那么官府對這些可憐的人有什么幫助和支持嗎?很可惜沒有。剛才說了。當時在廣州管事的主要官僚之一是耆英,客觀地說,他不是不愛國,他一開始是主戰派,被英國給嚇怕了。所以他的政策變成了盡量息事寧人也就是讓步。當然要直接說他是賣國的話,他主觀意識上倒是沒有,但是說他構成的影響確實不好!因為根據《大清律》,這個算是相互毆斗致人死亡,不應該判斬刑的。況且對方有錯在先!就算是一碼歸一碼,要判刑的話,也不應該是死刑。但是這樣的被英方嚇怕了的官僚,還跟人家賣個好臉,上趕子說好話,說我是從重處分的,意思是你們看我多給人情,我對自己人都這么狠。強盜如果好說話的話就不來搶了。政府的賣國行徑反而激發了民眾更強烈的反抗意志。上層士紳聯合向英方發出公啟駁斥其無理要求!社學知識分子則四處散發《闔省社學同啟》,痛斥耆英“喪良心、無廉恥”,并警告英方若再挑釁,將組織壯勇進行報復。所以這種團結斗爭最終迫使英方未敢再到黃竹岐一帶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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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竹岐斗爭完全是清的底層群眾面對外來欺壓的時候的自主反抗,一開始其實沒有官府的組織和撐腰。這個充分體現了中國人民在民族危機下的自然覺醒,和在這之前的1841年三元里抗英也是相呼應的。充分說明,即便是在朝廷妥協退讓的背景之下,民間也蘊含著強大的反抗力量。雖然中國人民失敗了,但是使英軍意識到,光憑船堅炮利好像也不太頂用。似乎是可以使清朝官僚屈服,但無法輕易征服中國的人民。這就叫做“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他們要提著腦袋走路,因為中國人多!此后英軍在廣東內河的行動有所收斂,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列強對鄉村的肆意滲透!當時的朝廷確實是為了息事寧人,因為他們被前面的條約給嚇怕了。根本就沒有站出來保護自己的人民,反而逮捕殺害抗英的村民。就是說生怕把洋大人給惹火了。這就進一步激化了群眾和清政府的矛盾,這也為日后進一步發生一些反清運動埋下伏筆。因為在這之前已經有天地會的起義了,很多群眾已經看這個腐朽的東西不順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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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竹岐事件雖規模不及三元里,但其“以小搏大、以弱抗強”的模式,鼓舞了珠江三角洲及其他沿海地區的民眾。它證明在國家軍事防御薄弱之時,民間自發組織可以成為抵抗侵略的重要補充。在廣東地方史中,黃竹岐抗英與三元里抗英共同被銘記,成為嶺南文化中“不畏強暴、保衛家園”精神象征。后世通過口述、方志等方式傳承此事跡,強化了地方認同與民族意識。在祠堂那邊還有古老的榕樹,樹下面的石碑上還刻著“道光丁未冬,鄉人為護桑梓,與英夷戰于此……”
【參考資料:地方史料《南海縣志》、《闔省社學同啟》和官方文件比如耆英奏折及與英方照會。他說,“本大臣因與貴國和好,特為從嚴懲辦……”另外還有外方文件,記錄了他們角度的看法。這是他們單方面的記錄,當然的是從他們的殖民視角出發,就會淡化他們自己的挑釁行為,強調我方村民的暴力和清廷的不作為。實際上他們的領事館一定要開著軍艦過來掃平這個村。另外還有一些近現代的學術研究上的著作提到這件事,例如《大門口的陌生人:1839-1861年間華南的社會動亂》。
作者是魏斐德Frederic E.Wakeman,美國歷史學家,他是從華南的地方社會結構當中去考察,分析官府、士紳和農民這些不同階層在外國力量入侵的時候的反應。還有《心因成疾:廣州反入城斗爭折射出的晚清中西交往困境》,作者是金峰。這個講的是外交和社會心理方面的一些研究。其他還有一些史料,比如說《廣州府志》和《三元里人民抗英斗爭史料》等。】
黃竹岐人民抗英是鴉片戰爭后中國人民不屈斗爭的縮影,這不是一次孤立的沖突,而是近代中國民眾在苦難中逐步覺醒、奮起捍衛自身尊嚴的鏈條的一環。雖然官府不撐腰,軟弱可欺,最后以悲劇收場,但其精神血脈已匯入中國反侵略斗爭的寶藏,說明人民才是歷史長河中最堅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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