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期間及日軍侵華進程中,為掩蓋燒殺搶掠的滔天暴行、粉飾侵略本質,日軍精心策劃了一系列虛假擺拍。無論是篡改拍攝時間地點,還是編造“親善”劇情,日軍的這些卑劣行徑,都無法掩蓋其侵略暴行的歷史事實,反而成為其罪證的一部分。
![]()
1937年12月的南京,一名日本兵背著三八式步槍、戴著軍帽,坐在小板凳上,雙手端著碗,笑得很開心,正在吃餃子(或面條)。旁邊一個中國婦女(約30歲左右)正用長筷子在鍋里攪東西,旁邊站著三個中國小孩(表情木訥或害怕)。后面是簡陋的竹籬笆墻,地上擺著幾口鍋,冒著熱氣,看起來像臨時路邊攤。
![]()
日方標注:「中國人さんの屋臺で餃子を笑顔で食べる日本兵」 中文意思:「日本兵在中國人的路邊攤開心地吃餃子」「看,軍民關系多融洽!」
約翰·拉貝日記記載:1937年12月下旬,南京城內連一粒米都找不到,難民每天餓死幾百人。日本兵吃的都是軍用罐頭和從中國人家搶來的糧食,根本輪不到坐路邊攤吃餃子。照片里的這個婦女和三個孩子,極大概率是剛被日軍從難民中強拉出來的一家人,那個日本兵笑得那么開心,不是因為餃子好吃,而是因為他知道這家人隨時可能被他殺掉。
![]()
1937年12月的南京,照片中幾十名中國平民(男女老少都有),伸出手、踮腳張望。兩三名日本兵站在人群中央,一人正把香煙和糖果往人群里拋撒或分發。部分中國人臉上帶著笑容或張嘴歡呼狀,氣氛看似熱烈。
![]()
日方常見標注:「タバコやお菓子を中國の民衆に配る日本兵」,中文意思:「日本兵給中國民眾分發香煙和糖果」「看,大家搶得多開心啊!」
鏡頭外站滿荷槍實彈的日軍憲兵和翻譯,任何不配合笑、不伸手搶的人都會被立刻拖走槍斃。被強迫來“搶糖果”的中國人,通常是維持會提前組織好的“群眾演員”,不來就全家槍斃。
![]()
照片中是1937年12月的南京,土路邊搭著簡易遮陽布,地上鋪一塊白布,上面擺著幾件舊棉襖、破被子、舊鞋等。三四個中國男子蹲坐在攤位后面,神情木訥、疲憊。后面竹籬笆墻和沙袋堆成的簡易工事,明顯是戰時環境,但是沒有顧客,攤主低頭或發呆,氣氛死氣沉沉。
![]()
日方常見標注:「古著を売る中國人さん」 中文意思:「中國人正在賣舊衣服呢」「生活已經恢復正常了」 1938年3月以后,日軍在占領區強迫中國人成立“維持會”,然后限期“恢復市面”,強行把幸存的難民趕到街上擺攤、開店,制造“秩序已恢復”的假象,供隨軍記者拍照。攤主不是在“自由經商”,而是被憲兵押著出來“表演正常生活”,不擺攤就槍斃。攤位上賣的舊衣服,大多是從被殺的中國人家中搶來的“戰利品”。
![]()
這是一張常被日本右翼賬號傳播的照片。畫面露天空地上擺著木椅,幾個中國男子坐在流動剃頭攤理發,兩名佩戴“日章旗”臂章的日本人(其中一人站立,一人似乎在和孩子說話)。后面還有幾個中國人坐著聊天、看熱鬧,整體氣氛看似悠閑。
幾把
![]()
日方常見標注:「1937年12月17日南京より朝日新聞の河村特派員が撮影した寫真。中國人は談笑しており散髪する者や遊ぶ子供達も見受けられます。當時の穏やかな空気が見て取れます。」翻譯成中文:「1937年12月17日南京,朝日新聞特派員河村拍攝,中國人正在談笑,有人理發,有孩子玩耍,可以看出當時非常平和的氣氛。」
這張照片的原始底片來自《朝日新聞》隨軍記者,但真實拍攝時間是1938年2月以后,地點是南京城外新街口以北的“難民收容所”外圍(當時由日軍控制和管理)。1937年12月17日的南京城內,街頭全是尸體、火焰和哭喊,根本不可能出現露天理發攤和嬉笑的兒童。
1938年1月底—2月,日軍在南京扶植了漢奸陶錫三等人成立“南京市自治委員會”,強迫部分幸存難民恢復少量街面生意,同時讓隨軍記者集中拍攝,用來向日本國內和國際社會證明“南京已經恢復秩序”。照片中戴日章旗臂章是日軍“宣撫班”成員,負責監視現場,所有參與“理發”“閑聊”的中國人,都是被日軍從安全區強行拉出來配合演戲的,拍完就趕回去。
![]()
這張老照片中,地面上堆著幾捆白菜、蘿卜等蔬菜。兩名中國男子蹲在地上,一人正在切菜,一人拿著小碗,似乎在吃東西或喝湯。右邊蹲著一個佩戴“日章旗”臂章的漢奸,蹲著在看著前面男子捏著什么食物。整體氣氛看似平靜,甚至有種“市井生活”的感覺。
![]()
日方常見標注:「野菜を呑気に売る中國人さん」,中文意思:中國人悠閑地賣蔬菜呢。這張照片被日本人拿來證明“南京淪陷后老百姓生活馬上恢復正常、日軍并未擾民”。
這張照片的真實拍攝時間是1938年4月以后,地點大概率在北平或天津郊區,而不是南京。1938年春夏,日軍在華北已經基本完成占領,建立了維持會、治安軍,表面秩序確實有所恢復。而南京在1937年12月到1938年2月之間,城內三分之一建筑被燒毀,數十萬具尸體來不及掩埋,活人根本不敢上街賣菜——因為一出安全區就會被日軍當場槍殺或強奸。
蹲在地上吃飯、戴日章旗臂章的那個人,多半是漢奸“宣撫班”成員,把一張1938年華北的“維持會治安下的菜市場照片”拿來說明1937年12月南京“老百姓悠閑賣菜”,就相當于拿1944年奧斯維辛旁邊波蘭農民的集市照片來證明“猶太人根本沒被殺”一樣荒謬。
![]()
這張照片被標注為“1938年初華北某地”,前排幾個國人舉手搶東西,表情夸張得近乎滑稽,鏡頭感極強,這在極度恐懼環境下的真實難民身上幾乎不可能出現(真實難民兒童見到日軍通常嚇得不敢出聲),后排還有人專門做出“歡呼”姿勢,完全是典型的宣傳擺拍手法。
![]()
而日軍真正的“分發物資”往往是把食物丟在地上,逼難民趴著去搶,同時拍照取樂。把這張照片拿出來宣稱“看,日軍也有善良一面”,無異于在奧斯維辛集中營門口拍一張黨衛軍給猶太兒童發糖果的擺拍,然后說“納粹對猶太人也不完全是壞的”。
![]()
這張照片攝于1937年12月16日,由《朝日新聞》記者上野拍攝,正值日軍于12月13日攻占南京三天后。該照片刊登于1938年1月12日的日本畫報雜志《朝日畫報》(Asahi Graph),屬于當時日本媒體有組織地為占領軍塑造正面形象的宣傳之一。照片顯示一群身穿軍服、面帶笑容的日本士兵將一名中國男孩圍在中間,男孩被士兵們圍在位于畫面中央。戰時日本隨軍攝影記者經常在槍口下強迫中國平民配合拍攝“感恩日軍”“軍民魚水情”等照片,用以國內宣傳。
![]()
原日方說明稱:男孩的父親被國民黨軍隊,擄走后,他成為孤兒,卻“不愿離開曾經善待他的日本士兵”,一路從昆山跟隨日軍來到南京,“穿過炮火紛飛的戰場”。南京,1937年12月16日。
12月16日恰好落在南京大屠殺初期最血腥的幾天之內。從1937年12月到1938年1月,日軍在六個星期內有計劃地屠殺20萬至30萬中國平民與放下武器的士兵,強奸數萬婦女與少女,焚燒搶掠全城。國際安全區委員會(由西方傳教士、商人等組成)的目擊者記錄了集體槍殺、用刺刀捅死兒童、輪奸后殺害、焚尸滅跡等罪行。在這種背景下刻意刊登“士兵與兒童溫馨合影”,正是為了抵消正在傳向世界的暴行報道。
“不愿離開善待他的日本兵”“從昆山一路跟隨穿越炮火”等細節沒有任何中國或第三方史料可以印證,反而與日軍慣用的“救孤兒”“發糖果”宣傳劇本如出一轍。
![]()
![]()
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日本為掩蓋其侵略本質、維持占領區的表面穩定,推出“以華制華”的“懷柔政策”,通過擺拍“日軍給中國兒童玩具車”的照片,在占領區和國際上營造“日軍是和平秩序維護者”的虛假形象,麻痹中國民眾的反抗意識,同時混淆國際輿論。
![]()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后,日本為掩蓋其侵略野心,提出 “大東亞共榮圈” 口號,謊稱 “解放亞洲國家擺脫西方殖民統治”。
![]()
這張所謂 “緬甸兒童與日本士兵歡樂互動” 的照片,是由日本軍方宣傳部門統一策劃擺拍,通過報紙、明信片等渠道傳播,試圖塑造日本士兵 “親善者”“解放者” 的虛假形象,麻痹當地民眾、爭取國際輿論同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