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生效及首批合規車型面市,互聯網上迅速引發廣泛熱議。部分習慣了以往寬松政策環境的老騎手們,借部分新國標車設計不合理之處,表達著對新規新標的抵觸情緒。這一場景生動印證了“由奢入儉難”的道理,也警示我們:行業發展不應再走“先野蠻生長、后整頓規范”的老路。
討論新舊標準的優劣,需把握兩個前提:一是,要明確區分“新國標制度本身”與“新國標車型設計”,二者不能混為一談。二是,要堅守三條核心原則:其一,在社會價值排序中,人的生命安全始終處于最高位階,這是人類文明存續發展的根基;其二,除法定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等特殊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危害他人人身與財產安全;其三,每個人都應對自身生命安全承擔主體責任,這也是不少發達國家在景區高危區域僅設警示標識、不額外加裝護欄的核心邏輯。立足這三條原則,我們方能對新國標形成更加清醒的認知。
第一,新標新規明確電池安全核心要求,從源頭降低火災風險。新規強制要求電動自行車使用符合GB/T 36972-2018標準的鋰電池,限定單體電池能量密度≤300Wh/kg,同時要求配備過充、過溫、短路三重保護裝置。這一舉措不僅保障了騎行者自身安全,更守護了小區樓宇內其他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雖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生產與購車成本,但其背后的安全價值無可替代,完全具備合理性。
第二,新標新規通過技術手段限定行駛速度,且禁止加裝改裝,核心是保障非機動車道內其他行人的通行安全。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統計,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引發的交通事故占比達62%,其中與行人碰撞的事故中,車速超過30km/h的致死率較25km/h以下提升3倍。若有人需要追求更快速度,應該選擇其他交通工具并在對應車道行駛,不能既享受非機動車道的安全保障,又追求機動車級速度,進而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為了維護這一公共利益,即便對部分平臺企業和快遞小哥的賺錢效率產生一定影響,也應該堅持底線不動搖。
第三,現行法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可搭載12周歲及以下未成年人,北京市甚至考慮將搭載年齡上限提升至16周歲。但是,部分新國標車被設計為不可載人款式,與政策導向相悖,這一設計值得商榷。若廠家后續僅生產此類車型,不推出合規載人款式,難免讓人懷疑其有曲解新規、挑動公眾對立之嫌。事實上,隨著動力與剎車技術進步,合規載人的安全條件已逐步完善。據中國自行車協會測試數據顯示,符合新標的電動自行車在搭載2名成年人(總質量≤150kg)時,剎車距離較舊標車型縮短12%,穩定性提升20%。未來完全可以探索進一步放寬載人年齡限制,既兼顧出行便利,又通過明確“騎行者對搭載人員安全承擔連帶責任”來實現“權責對等”。
上海市消保基金會研究室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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