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延安才五十里,就敢動手?” 1937年4月25日,周恩來坐著第二輛卡車,剛出南門兵站,胸口還別著“國共談判代表”的證章,結(jié)果一小時后,子彈就貼著頭皮飛。
老山那段路,地圖上看是黃龍山的小尾巴,實地里卻是“三公里口袋”:左邊懸崖,右邊密林,中間一條土路,雨后兩胎寬。土匪把樹砍倒當路障,一百來號人分三撥,山頭架機槍,山腰埋步槍,山底拿駁殼槍,擺明了“一個都別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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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輛車輪胎先炸,司機當場頭一歪,方向盤帶著車直撞路障。警衛(wèi)還沒跳下來,子彈像篩豆子,一車人成排倒下。第二輛車急剎,周恩來被慣性甩到前座靠背,額頭劃開兩指寬口子,血順眉骨往下淌。他一邊把文件往懷里塞,一邊喊:“別擠,往林子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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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鍵時候,陳友才——那個平時背駁殼槍、愛寫家書的湖南排長——大腿先中一槍,血把綁腿染成黑紫。他掃一眼地形,右側(cè)林子沒槍火,咬牙吼:“掩護周副主席,往右溝撤!”自己趴到土坎后,把最后一盤子彈噠噠打光。土匪以為穿西裝的就是“大官”,二十多把刺刀全沖他招呼,尸體被捅成蜂窩。兜里那張“周恩來”名片,被血泡得看不清字,卻成了土匪“領(lǐng)賞”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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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輛車見勢不妙,司機倒擋踩到底,一路冒煙沖回延安。三十多人,最后只剩四個活口:周恩來、張云逸、孔石泉,還有一個把相機當磚頭砸人的小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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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點,延安城燈全滅,騎兵連背著大刀片連夜出發(fā)。毛澤東在窯洞口踱步,一句話:“把土匪窩給我翻個底朝天,活要見人,死要見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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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后,李青伍——原紅軍獨立團副營長,后被國民黨中統(tǒng)用兩百塊大洋加“營長”委任狀拉下水——在甘泉縣后溝被活捉。審問時他撂了:情報來自延安“漢訓(xùn)班”出身的特務(wù),混進炊事班,頭天晚上把“周副主席明日九點出發(fā)”寫在煙盒里,塞進老鄉(xiāng)賣的饃饃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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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沒完。保衛(wèi)局順著煙盒紙,查出七名“假進步青年”,有的混進電臺,有的進了參謀部,最離譜一個在魯迅藝術(shù)學院教唱歌。那次之后,延安出臺“夜間口令制”,首長出行前兩小時才給路線圖,司機和警衛(wèi)各拿一半,對上才能發(fā)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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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周恩來在遺物里翻出一張老照片,背面歪歪扭扭一行鉛筆字:“老山遇險,僅存四人。”照片里,他額頭那道疤被陽光照得發(fā)亮,像給后來人留的提醒:談判桌再光鮮,也得先保住那條通往會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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