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及停車場 停車收費標準公布
新能源汽車1小時內免收停車服務費
(記者 王超)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及停車場不同區域、不同時段實行不同收費標準,對有長期停車需求的車主提供年票、季票、月票等形式優惠服務。記者12月2日從市發改委了解到,新的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及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已經市政府同意,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
收費范圍分核心區域、一級區域、二級區域
根據《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及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綜合考慮車輛停放密度、區域功能定位等因素,將城區停車收費區域分為核心區域、一級區域、二級區域,實行差別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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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核心區域為:韶山東路—韶山中路以南、觀湘門路以西、沿江中路以北、建設北路以東的合圍區域;河東大道以南、湖湘東路以西、湘潭大道以北、建設南路以東的合圍區域。
一級區域為:建設北路—廣云路—南嶺路—韶山西路以南、文星門路(三橋北)以西、沿江路以北、寶慶路—新馬路以東的合圍區域;福星路—板五路以南、芙蓉大道(板五路—書院路)以西、書院路(湘潭大道—岳塘路)以北、岳塘路—東泗路以東的合圍區域。
核心區域、一級區域之外的其他區域為二級區域。
城區臨時泊位提供多種優惠服務
《通知》規定,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時段為每天8時至20時,其余時段免費停放。其中,核心區域前2小時內,每車(指占用一個車位的小車,下同)收費1元/15分鐘;2小時后,每車收費1.25元/15分鐘。不滿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24小時內最高限價40元。
一級區域中,前2小時內,每車收費1.5元/30分鐘;2小時后,每車收費2元/30分鐘。不滿30分鐘按30分鐘計算,每天最高限價30元。
二級區域內,每車收費1.5元/30分鐘,不滿30分鐘按30分鐘計算,每天最高限價20元。
非主干路收費按不高于同區域主干路收費標準的70%執行。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收費區域同樣分為核心區域、一級區域、二級區域。依據《通知》規定,核心區域、一級區域、二級區域的停車場,白天收費標準分別為2元/30分鐘、1.5元/30分鐘、1元/30分鐘,核心區域、一級區域、二級區域每天限價30元、20元、15元;夜間收費標準均為0.5元/30分鐘。
車站、碼頭、景點配套停車場收費標準調整為:核心區域白天按照1.5元/半小時、夜間0.5元/半小時收費,24小時內最高限價20元;一、二級區域白天按1元/半小時、夜間0.5元/半小時收費,24小時內最高限價15元。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還關注了部分特殊對象的現實需求。比如,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停車需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通知》明確,對有長期停車需求的車主,可采取年票、季票、月票或其他形式給予優惠,具體收費標準由停車管理運營單位自行制定并抄送市價格主管部門,先公示后再執行。
新能源汽車1小時內免收停車服務費
我們了解到,這次公布的收費標準嚴格落實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停車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車輛,對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消防車、有標識的行政執法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對持有本人殘疾人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的殘疾人隨身必備的專用車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停車服務費的車輛,一律免予收費。
同時,新能源汽車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停放,停放時間1小時以內,免收停車服務費。停車時間超過1小時,從車輛駛入時間起計費。
“停車管理運營單位應在收費路段醒目位置,按規定公示停車服務收費有關內容,包括收費時段、收費標準、減免規定、服務內容、服務承諾、監督機關以及舉報電話12345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相關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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