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州交警公布一起
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駕駛人王某駕駛電動自行車
在白云區某路段橫過馬路時闖紅燈
導致和一輛小車發生碰撞
王某受傷,兩車受損
交警認定責任
王某負全責
小車駕駛人沒有責任
騎電動車,這六種行為不能做
交警提醒:
騎行電動自行車
這些行為堅決不能做
01
騎車玩手機、打電話
危險指數:
電動自行車在快速行駛的情況下,駕駛人因低頭查看手機而分心,忽視了周圍潛在的危險。
一旦遇到突發狀況,無法及時做出反應來躲避。
02
駛入大貨車盲區
危險指數:
貨車的車頭右側被稱作“死亡盲區”,這是由于大型貨車的軸距較長,導致在轉彎時會產生內輪差。
如果電動自行車處于貨車的右側,并且恰好在內輪差的范圍內,就非常容易被卷入貨車的底部,面臨極大的危險。
03
騎車搶行、闖燈
危險指數:
在紅綠燈交替之際,一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為了爭奪那短短的幾秒鐘,紛紛選擇搶行乃至闖紅燈。駕駛人未曾意識到,在這樣的時刻,交通事故的發生概率將大幅上升。
04
逆向行駛
危險指數:
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為圖方便,不愿繞行,甚至逆向行駛,給順行車輛帶來很多麻煩,也增加了安全隱患。
05
不戴安全頭盔
危險指數:
頭部是人體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撞擊力是驚人的。佩戴安全頭盔是駕駛人自我保護的最后一道屏障。
06
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道
危險指數:
電動自行車因速度慢、體積小、防護差,駛入高速公路或機動車道易引發嚴重交通事故。統計顯示,相關事故中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和乘客傷亡比例較高。為保障安全,電動自行車應避免駛入高速公路和機動車道,選擇適合的慢速道路或非機動車道。
文明交通,禮行天下
騎行電動自行車確實方便
但安全永遠是第一位
番禺交警將持續開展
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
請各位駕駛人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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