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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鄉(xiāng)在閩西。在歷史上,自唐末以來,這里就是歷朝歷代南遷漢人“避難之地”,與粵北贛南一起,形成“客家中心三角區(qū)”。
之所以成為避難之地,首先是因為地理,這里山高林密路隘苔滑,人口稀少,是一個獨立但也相對困窘的經(jīng)濟圈。譬如我老家所在縣,一般只有十萬人出頭,現(xiàn)在據(jù)說常駐人口只有幾萬了。當年日軍侵略中國,周圍省市都淪陷了,這片區(qū)域始終牢牢地掌握在我們中國人手里,日軍望山而卻,繞著溜了。
而最重要的原因是,歷朝以來,這里的土地和人,都遠離中原朝廷,“無聲無息”,有獨特的地域文化氛圍,不引人注意,很安靜。
于是,這里一般來說很少“新聞”。同是山區(qū),也很少有湘西山區(qū)那類奇談。
這兩天,忽然聽說新華社《經(jīng)濟參考報》關注了這里。
原來,當前,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電站下水庫工程正在施工,但《經(jīng)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劉超現(xiàn)場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這個工程嚴重偷工減料。
一細看地點,這個電站在小陶鎮(zhèn),離我家開車也就是幾十公里。
新華社體系一般是“正能量”,公開監(jiān)督報道是比較少見的,王文志更是新華社體系內(nèi)極少數(shù)幾位主打“監(jiān)督報道”的記者。能讓這樣的一束光照到閩西群山,本身就是罕見的事情。
這個工程怎么偷工減料呢?
記者的報道說,錨筋樁(用于加固壩肩邊坡巖土體)設計長度是9米(后來調(diào)整為12米),但實際施工中,有的只有3-5米,有的甚至不到2米。長度不到三分之一。
按照施工規(guī)范,錨筋樁需要整體焊接(三根鋼筋和鋼管加上注漿管)后再推進樁孔。但是,現(xiàn)場操作中,工人少焊、不焊甚至直接將單根鋼筋插入樁孔。一些樁體雖然有三根鋼筋,卻沒有注漿管這一核心組件,一些則長短不一。
正常工藝下每個樁孔需使用4袋水泥,而實際施工中1袋水泥竟用于十多個樁孔,用量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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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徒手將兩根鋼筋插入孔洞,鋼筋長度約兩米。這種施工處處是問題。圖自《經(jīng)濟參考報》
這個工程是由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承建的,但類似操作恐怕并不止這一家。
今年8月,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六工程局承建的電站下水庫邊坡工程發(fā)生大面積垮塌事件,該項目同樣采用錨筋樁加固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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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水電十六局建設的邊坡曾大面積垮塌,該工程同樣采用錨筋樁加固巖土體。圖自《經(jīng)濟參考報》
這些大山,自唐宋以來為南遷漢人擋過無數(shù)的風雨。她們一直是默默無言的,如果她們有情緒,我想,她們一定會憤怒:當年日本人都打不進來的地方,你們不僅打進來了,還打得這么隨便,這么粗糙,這么雞賊。
欺負的,就是大山不會說話。
樁長縮水,注漿不足。這些偷工減料,偷的是投入山體里的工,減的是投入山體里的料,完工后從表面恐怕什么也看不出來。
面對這種情況,從制度上來說,現(xiàn)場監(jiān)理就很重要。
有意思的是,當拿到實證的記者去找工程現(xiàn)場監(jiān)理求證時,對方說,施工過程是嚴格把關的,不存在質(zhì)量問題。
與此同時,一則舉報視頻則顯示,監(jiān)理單位(浙江華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的監(jiān)理人員曾接受施工方宴請,在KTV安排異性有償陪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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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政府公開信息顯示,福建永安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總金額為75億元。
應該有不少讀者會對前幾天我寫的一篇文章有印象,《》,里面提及一個案例:2012年,合同總價32億余元的烏東德水電站系列工程中,前乒乓球世界冠軍滕義給湖北方面打了一個招呼,中標企業(yè)就送上好處費8500萬元。同年的向家壩工程項目,滕義同樣出面打招呼,好處費3057萬元。
那是真黑啊。也不知道永安這個項目干凈嗎。可能是干凈的吧。
工程涉及的單位來頭都很大。施工單位是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是中國電建的骨干企業(yè);設計單位是“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屬于中國電建的全資子公司;監(jiān)理單位是“浙江華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是“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本項目設計單位)的全資子公司,也就是中國電建的孫公司。
也就是說,設計公司、施工公司、監(jiān)理公司,都是中國電建的。都是一家人。
自己設計、自己施工、自己監(jiān)理。為啥呢,我猜,大概可能也許是因為水平高得不可替代了。
今天,我又看到消息說,中國電建11月29日深夜發(fā)布情況通報:“針對媒體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電站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質(zhì)量等問題,中國電建高度重視,已成立調(diào)查組,將會同有關方面全面調(diào)查核實,依法依規(guī)處理。”
好的,現(xiàn)在還加上一個“自己調(diào)查”。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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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行動當然比一動不動好,但是,自己監(jiān)理自己,自己調(diào)查自己,這樣的監(jiān)理和調(diào)查,可信嗎?
我個人認為,比較合理的說法應是:作為當事方,全力配合每一項調(diào)查。
當然,在各個被曝光的公關事件中,真正采用這種這種措辭我似乎還沒有見到過。真要這么要求中國電建,確實期待過高了。
還是談談法律。
《建筑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工程監(jiān)理單位與被監(jiān)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同一個集團的單位算不算“利害關系”?如果算,那么,根據(jù)《建筑法》,這家監(jiān)理單位根本不應該成為監(jiān)理單位。但是,它是怎么中標的呢?這一條線上的人,心得大到什么程度?
有些人,并不是不懂規(guī)矩,而是不在乎規(guī)矩。法律是什么?工具嘛,有時可以拿起來,有時就扔到一邊。
由此不禁想到上海對綠捷公司的通報:“綠捷公司還存在串通投標行為,勾連多家招標代理公司,通過組織陪標公司進行“圍標”的方式,非法中標86個校園餐服務項目。”
86個項目。幾十萬學生,每天的餐食質(zhì)量慘不忍睹。也就是說,腐敗是明面上的。肆無忌憚。
直到全國網(wǎng)友、自媒體接力發(fā)聲,輿論滔天之后,綠捷才伏法。上海才留下了最后一點體面。
當然,也不能說完全不在乎吃相,從現(xiàn)場視頻看,這個項目還是有優(yōu)點的,那就是宣傳標語掛得特別大、噴繪得特別漂亮。“防微杜漸、警鐘長鳴”云云。鑼鼓喧天,鞭炮齊鳴,紅旗招展……宣傳這項傳統(tǒng)藝能,傳承得還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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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西這片地方,一向靜默無言,很少進入輿論廣場,如今難得有一次報道。如果可能的話,我當然希望各方盡量珍惜這次忽然的報道,盡量放大它的稀缺價值,不要只是一次彗星式的掃描,不要像某些地方一樣,又來一次“斷尾新聞”。
揭露報道的數(shù)量何其有限,而全國在建工程數(shù)量又何其龐大?只有當這次監(jiān)督報道真正觸動制度的修復,而不僅僅局限于觸動永安這一個電站項目的利益群體,才有可能平復對這片大山的掠奪與驚擾。
在山區(qū)長大,我一直喜歡大山沉默的樣子,喜歡那寧靜之中的力量感,但是,如果是“被沉默”呢,就只能感覺到死靜與不安。
或許我們還應該多問一問:如果一個社會,連沉默的大山都無法保護,那它又憑什么保護更脆弱的人?
呦呦鹿鳴202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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