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網友咨詢:
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有哪些?
高峰律師解答: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其中,利害關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人民法院受理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案件后,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準許。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未達成調解協議的,應當一并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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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師補充: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民法典關于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九條 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其中,利害關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高峰律師
天津正忠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精通婚姻家庭、刑事辯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及損害賠償等案件。執(zhí)業(yè)多年,經驗豐富,以專業(yè)的法律素養(yǎng)和嚴謹的態(tài)度,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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