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操作很奇葩,但也很無奈。
因為這八棟樓,維修是居民自己都掏了錢的。那自己都掏錢,肯定要求就多一些。那么肯定也希望裝修外墻的時候不要搞臟自己的房間啊。
宏福苑小區法團一年前通過一項3.3億港元的大維修,每戶業主強制承擔15-19萬(最長分7.5個月,后延長到10個月),進行8棟大廈外墻維修翻新等工程。自己給錢搞翻新,很多業主都不滿意,本來要打官司的,最后給壓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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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大廈進行外墻防水砂漿工程時,為了不弄臟窗戶而把窗戶封上發泡膠板,這種操作是為了保護居民的窗戶,也是為了不搞臟內部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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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正是這一做法,在火災發生時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
要理解這一點,我們需要了解發泡膠的本質。它其實就是泡沫聚苯乙烯,這種材料本身非常容易燃燒。即使是建筑領域專用的發泡膠,如果選用的是防火等級較低的普通型號,其防火性能也相當有限。在香港,建筑材料根據防火性能分為多個等級,而B3級屬于易燃級別。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談及這場火災時提到,現場出現了“不尋常”的情況。外墻的保護網、防水帆布等物料起火后,燃燒速度和猛烈程度都遠遠超過了合規材料應有的表現。警方據此推測,那些被用來包封窗口的發泡膠板,很可能就是造成火勢急速蔓延的主因。
當然了,既然發泡膠存在這樣的安全隱患,為什么在香港的建筑維修中還會如此普遍地使用呢?這背后有幾方面的現實考量。
首先,發泡膠在建筑工程中確實有它的合法用途。它常被用來填塞門窗與墻體之間的縫隙,起到填縫、密封和隔音的作用。從技術角度看,在正確的使用方式和位置下,它本身并不是違禁材料。
其次,成本和施工便利性是承建商優先考慮的因素。發泡膠價格便宜,使用方便,對于需要處理大量門窗縫隙的維修工程來說,確實是性價比很高的選擇。特別是在香港,許多樓宇維修工程都面臨著預算限制和工期壓力,承建商往往會在符合最低標準的前提下,選擇最經濟的材料。
但是離譜的是這八棟樓一起施工,而且用的材料都不是阻燃材料,就為了利益最大化,結果大家都看到了。就香港業內人士也是多人斥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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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發泡膠讓這場火難救,是這么多棟樓一起施工,一起用竹棚,一起不用防阻燃的材料圍蔽,就是這些才讓消防隊難以施救。當然了,發泡膠燃燒后產生的高溫和有毒氣體確實讓火災難上加難。
從救援規模上看,消防處總共出動了超過1200名消防和救護人員,調派了196輛消防車和98輛救護車參與救援。這樣的救援規模在香港近年來的火災中是相當少見的,足以說明火勢的嚴重程度和救援的困難程度。
在實際滅火過程中,消防員遇到了內外交困的局面。由于大廈內部火勢過于猛烈,加上發泡膠燃燒后產生的高溫和有毒氣體,消防員很難快速進入建筑內部實施滅火。通常情況下,當內部進攻受阻時,消防隊會考慮從外部使用鋼梯車進行高空射水。但在這場火災中,鋼梯車需要從不同區域調配,需要時間才能抵達現場。而且現場已經被先期到達的大量救援車輛占據,需要先清理出足夠的操作空間,這又耽誤了寶貴的時間。
而且香港的云梯和水喉,也就能噴到50米左右的高度,那31層樓,算一下都要100米了。噴不到頂啊。
居民反映的另一個問題也引起了關注:起火時樓內的火災警鐘沒有響起。根據專業人士分析,老舊樓宇在進行維修期間,原有的消防警報系統很可能因為斷電或者系統更新而處于暫停使用的狀態。這個消防保護的真空期使得火災在初期階段沒有被及時發現,錯過了最佳的逃生和初期滅火時機。
即使在火災發生16小時后,消防員仍然在努力控制部分樓宇的火勢。搜救工作因為濃煙和高溫推進得十分艱難。更糟糕的是,個別大廈的消防系統完全無法使用,這進一步增加了救援的難度和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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