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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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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道,一起籌款,通過司法拍賣買下85套商品房,一年多來未能辦理房產證……這是湖北黃岡市黃梅縣齊女士(化名)等21人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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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于黃梅縣吳楚CC國際房產。
從媒體報道的情況來看,此起案件涉及的主體有多個,開發商、施工方、物業方、產權交易中心、政府、法院等,感覺都有責任,又都說自己是受害者。
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當然是購房者了。
據業主錢先生介紹,最早買房的業主一共有124戶,2018年樓盤停工,在政府協調下,124戶業主們通過自救,把剩余的房款湊出來,用來建設房屋的水電、電梯、綠化等工程,而政府、開發商承諾,會把這124戶房屋解封。
沒有想到的是,在85套法拍房中,竟然有38套是此前124戶業主所購。
這就奇怪了,既然房產已經出售,已經名花有主,怎么又出現在法拍房中呢?
業主認為,這是一女多嫁、一房多賣了。
我們不去追問是不是一女多嫁、一房多賣,也不追問為什么會出現一女多嫁、一房多賣現象,幾個主體都在強調自己有理,都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唯獨不心疼購房者。
購房者掏干家底買了一套房,最終房產證辦不下來,心里的那個急,可想而知。這其中,相當一部分是農村居民,是靠打工掙來的一點點錢,咬牙買的房,是真正的血汗錢,也是真正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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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禁要問,既然是債權債務不清的商品房,為什么會被法院拍賣呢?難道法院拍賣房產,不調查是否存在沒有結清的債權債務嗎?法拍房不應當是干干凈凈的嗎?
而從此次法院拍賣的85套房產情況來看,有多達38套房產是債權債務不干凈的,是一女多嫁、一房多賣。那么,為什么法院仍然要拍賣呢?到底是法院沒有把情況弄清楚,還是有意為之呢?
千萬不要告訴我們,是開發商沒有如實告知情況。這不是理由,既然接受了案件,也同意法拍,那就必須把情況弄清楚,把這些房產的債權債務關系理清。只要有任何疑問,就不能法拍。
法院是廣大居民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廣大居民維護自身利益寄予很大希望的地方。然而,從此起案件來看,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顯得非常草率。如果個中有一套房產存在債權債務不清問題,還好說疏忽了,38套房產存在債權債務不清問題,恐怕不是一句“疏忽了”就可以一推子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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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也是,在現實生活中,一些法院在審理經濟類案件時,是很容易拍腦袋的。筆者的一個朋友,就遇到了類似問題。明明企業有很多資產,且遠大于債務。法院為了提高案結率,竟然以“零”資產將其破產了,且不通知企業任何股東,最終直接由破產管理人申請凍結股東財產。
更加令人無法想象的是,在當事人提出執行異議后,法院一句話,執行環節沒錯,就推卸不管了,導致當事人只能花錢請律師打官司。
法官審案如此草率,在案件調查清楚后,這樣的法官,是否應當清除出法官隊伍呢?不然,廣大居民如何通過法院維護合法權益呢?
也正因為如此,對黃梅縣發生的此起法拍房糾紛案件,法院千萬不要把責任全部推給不動產登記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固然有問責任,但是,也不是唯一的責任主體,法院不把債權債務調查清楚的情況下就草率地拍賣房產,怎么能沒有責任呢?
而且,涉及這么多房產,時間跨度那么長,到業主中了解情況,也是法官必須履行的職責之一。而最終有多達38套有主人的房產被拍賣,法院當然是有責任的。至少,與不動產交易中心有相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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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業主通過司法手段,把法院、不動產交易中心等告上法庭,讓他們來賠償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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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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