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讓加班,把你們老板一腳踢飛!”
這話不是哪個打工人的怒吼,是從一個六歲年幼的孩子嘴里說出來的。說的是他爹,一位在法院干了整整十年的法官。
近日看到30出頭法官朋友岳進(化名)的一篇自白,說的正是“基層員額法官的超強工作壓力”。他入額時間不算長,心里有情結,也有不舍,但思前想后,還是趁著沒到35歲,遴選跑路了。
從岳進的字里行間能看出,他們那個法院,員額法官三十來個,入額后另尋出路的,不在少數。有出去干律師掙大錢的,有去國企圖個安穩的,有去民企謀求發展的,更有甚者,放棄了領導職務,跑去中院做個普通助理。路子五花八門,都是各尋生路。但像岳進這樣,能通過遴選跑去其他省直單位的,到目前為止,獨他一份。
說起這份工作,岳進用了四個字:“快要了命”。加班是家常便飯,大家都一樣。他師父,已是庭長,熬到了四高法官,只需承辦50%的案件量,周末都至少得扎扎實實加班一天。更何況他們這些必須完成100%案件數的“壯勞力”了。
岳進幾乎每天加班,家成了歇腳的旅店。于是,便有了開頭孩子那句石破天驚的話。老板有錯嗎?孩子有罪嗎?好像都談不上。那這問題,究竟出在哪兒?
這位法官老爹岳進,把根子歸結到了自己身上——“我自找的嗎?我自己滾蛋吧!”
一個人,寒窗苦讀,過關斬將,進了法院,拼殺十年,好不容易入了額,最終卻以“滾蛋”收場。這背后,緣由何在?
我想,這行當,活多、責重、壓力大,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員額制之下,辦案數量直接牽動著工資線,辦得多拿得多,聽起來是樁好買賣。但人終究不是機器,案子卻如流水般源源不絕。庭長尚且周末無休,底下年輕的法官們,更是加班加得腳不沾地。
天天加班,家里年幼的孩子才會說出“天天讓加班,把你們老板一腳踢飛”的話。老板沒錯,稚子無罪,罪在何處?錯在誰身?
孩子一句話,捅破了所有窗戶紙。什么職業理想,什么司法情懷,在“爸爸總是不在家”的現實面前,都顯得蒼白無力。
岳進成了單位里又一個“跑路”的典型。但社會畢竟不是江湖,工作不是混堂口。他用十年青春換來的專業和閱歷,最終卻在本行待不下去,這不僅是他個人的折損。
當員額法官們紛紛“跑路”,當加班成了常態甚至引得孩子喊出“踢飛老板”,我們不得不問:這份承載著公平正義的職業,為何讓它的踐行者不堪重負?
稚子無罪,老板無錯,真正的問題,恐怕藏在行業生態的骨子里。司法這盤棋,人手和案子的配比常年失衡,考核的尺子和人的真實需求對不上卯榫,職業的保障和承受的壓力更是兩重天。
這些,共同砌成了這場“逃離”的臺階。法官們帶著對法律的情結與不舍轉身離開,并非看輕了這身袍子的分量,而是對那種把人熬干的工作狀態,一種無奈的反抗。
案多人少的困局非一日之寒,司法改革后,員額制雖理順了一些頭緒,卻也讓人頭法官的擔子和壓力瞬間堆上了肩。每一起案件都牽著當事人的身家,每一紙判決都背著法律的威嚴,這種特殊性,讓法官不敢有半點馬虎,只能押上自己的時間和精力,硬扛著守在崗位上。
6歲孩兒一句話,逼得法官老爹另尋他道。這份“跑路”,不該被簡單貼上“畏難”的標簽,它更像是一記警鐘。
岳進,這位法官老爹干了這一票——選擇跑路。他說:“對孩子,總算是有了個交代。” 但法院系統這一關,他這般算是“過”了,還是“沒過”呢?
工作和家庭,你會怎么選?我們無法“踢飛老板”,但這位法官父親的選擇,依然在我們心中激起了波瀾。這不是一道是非題,而是每個人生活中的平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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