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網友吳翠霞投稿:
我今年53歲,年輕時候我最恨我媽偏心我哥,發誓自己有了孩子一定要一碗水端平,誰也不偏。
可真自己當媽才明白,偏心兒子是刻在普通人家骨子里的,也不是不愛女兒,是總覺得兒子“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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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家在一小鎮上,家里一共就兩個孩子,在我上面有個大我3歲的哥哥。
我媽總說我最懂事,是他們的貼心小棉襖,然而自打有記憶以來,我這個小棉襖卻從來沒穿過好布料。
打小我都是撿哥哥穿過的衣服改的,或者親戚朋友家的孩子不要的衣服穿,最多也就一年有一次買新衣服的機會。而我媽對我哥呢,總是不一樣,雖然他也要穿別人家的舊衣服,但每年他總會比我多兩三件新衣服穿。
每當看著哥哥又穿新衣服了,我就會鬧著也要,可我媽卻會這樣說:
“你哥長得壯,別人家的衣服穿不了”“你哥是男丁,得穿的體面”“你哥穿不了多久,就穿不了了,到時候我拿來改一下,不就是你的了?”
在吃的方面,他們還是一碗水端平的,從沒讓我和哥餓著,我哥有的,我也會有。然而,在資源安排上,他們還是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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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初中畢業,本來可以去表舅那個五金廠工作的,當時那個廠正好缺個閑職,我非常合適的。可我媽卻把這個工作給了哥哥,嘴上說我還小有的是機會,甚至還說那個廠不適合我,會給我安排更好的工作。
可那個工作崗位,就是個后勤的閑置,又不是干什么苦累活的。
后來,我雖然被父母安排了一個工作機會,但這工作,我并不喜歡,是去制衣廠裁縫機的。我媽說還把這工作說的很好:“女孩子家家的,學門針線活,將來嫁人時,婆家也中意,并且隨便擺個攤也能養活自己。”
我這個人,心思不細,一點也不喜歡針線活,但也沒啥合適的出路,就蹲在縫紉機前踩了三年,終于適應了下來。
每次發工資時,我和我哥的情況大不同,我的工資是留點零花和生活費,其他都得上交,一直到我出嫁前。而我哥呢,剛開始只需要交一半,而談了女朋友后,就不用交錢了,自己掙錢自己花。
我對此抱怨過幾句,我媽就說:“你哥是要成家的,到時候花錢會很多,而你不一樣,以后嫁人啥也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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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我哥結婚,我媽把老房子重新翻修了一遍,還為他們買了“三大件”:縫紉機、黑白電視機、雙缸洗衣機,光彩禮就給了一千二。
為了湊錢,我媽把外婆留給她的金鐲子都賣了,也跟我要了幾百塊的私房錢,說是借的,以后我嫁人了就會還。
可過了四年,輪到我出嫁了,我媽卻沒給我多少陪嫁,我婆家給了他們3000的彩禮,他們就回了我800元的紅包,和正常的陪嫁之物,什么被子、水桶,水壺。
我老公家是農村的,看到陪嫁就知道我家的情況,雖沒說什么,但婆婆后來總在我面前說“誰家姑娘出嫁不陪點像樣的東西”。
面對這樣的不平衡,我媽總會說,他們也沒辦法,要是有錢,肯定會給我和我哥一樣的排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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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兒子那年我媽來照顧我,反復叮囑“孩子要富養,將來才能有底氣”。后來我二胎生了個女兒,她又說“女孩子要想懂事,不能太嬌慣,不然以后會受委屈的”。
我那時候聽到她這么說,就覺得他們思想太不好了,并拍著胸脯保證:我兒子有的,我女兒一定也有,絕不讓她走我的老路。
說實話,我的一兒一女還小的時候,我對他們真的是一碗水端平的,兒子買了一件新衣服,我再怎樣也要給女兒也買一件,吃喝就不用說了,做什么好吃的,都會平均分,誰都不能多。
那時候我真覺得自己做到了一視同仁,沒有像我媽那樣偏心兒子,可直到孩子們長大后,我才發現,不管我如何克制偏心,最后還是讓女兒吃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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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兒子結婚時,兒媳那邊要求在縣城買一套房,外加二十萬彩禮。我和老伴手里頭只攢了60萬,首付一套房子要40萬,另外裝修又要15萬,這加上彩禮20萬,根本不夠。
那時候,我就想讓親家少要點彩禮,這樣我們也可以跟親戚朋友借一借。
可親家偏不,說20萬在他們那邊算最基本的。我也跟兒子訴苦,表示家里真的拿不出那么多,要不這婚先不結,可兒子卻對兒媳愛得死去活來,說:“媽,我就只喜歡她一個,娶不了她,我就不結婚了!”
看著兒子這樣,我真怕他放棄了這段婚事,以后真結不了婚了,于是我們就拉下老臉借遍了親戚朋友,硬是把兒子結婚錢給湊齊了。
前年輪到女兒結婚時,女婿那直接買了房和車子,就要我們幫忙出裝修費,也就九萬的事,可我們為了還兒子的結婚債,沒存下多少錢,只能拿出5萬。
把這錢給女婿的時候,女婿沒說什么,但我女兒卻沒個好臉色,事后就跑回家來跟我們抱怨:“媽,我哥結婚你們為他花了近百萬,怎么我嫁人,就要個9萬的裝修費用,你都不肯多出一點?”
我跟女兒解釋:“你哥成家不容易,不幫他買房,他可能就娶不上媳婦了,而你是女人不一樣,沒房也能嫁,所以,媽不是偏心,是實在沒能力啊。”
我曾經最恨我媽偏心,如今卻也成了和她一樣的人,讓兒子吃福,讓女兒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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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兒女結婚這么一遭,我才明白:父母不是不愛女兒,而是社會對男人的要求太高,要買房、要買車、要撐起一個家,父母不幫襯著,他們可能就娶不上媳婦,日子也難過得順遂。可對于女人來說?好像只要懂事、能過日子,又沒有陪嫁和支持,一樣都能嫁出去,一樣能跟隨男方過日子。
這些年我常常在想,要是家里特別有錢就好了,這樣就能花一百萬給兒子結婚,也能給一百萬給女兒出嫁,就不用讓女兒受委屈了。可現實是,對于我們普通家庭而言,一輩子只能攢那么點錢,最后也只能先顧著“更需要”的兒子。
因此人過五十才會慢慢懂得,所謂的一視同仁,在現實面前是很難做到的。很多說“兒女一樣疼”的父母,不管過去有多么平衡這種關系,但最后都可能會變成我一樣,偷偷偏著兒子,把虧欠留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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