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巴基斯坦憲法第27修正案生效了。
我看了一下這個修正案,看完后真是讓人驚掉下巴。
首先篇幅過長,這個修正案并非是對某一條款的修改,而是一個一攬子修正案,加起來有26頁多了,有些國家的憲法全文都沒這么長。
其次是其修改內容,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新建了聯邦憲法法院,二是對軍事體制做了調整。
今天就討論一下第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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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個新的修正案,巴基斯坦陸軍參謀長穆尼爾的權力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完全可以說是巴基斯坦權力最大的人了。盡管其形式上的地位在總統、總理等人之下,但其實際權力,完全足以讓其在幕后掌控局勢。前段時間,當巴基斯坦總理訪問白宮時,還不得不帶上穆尼爾。
這次新的修正案都有哪些重磅內容呢?
首先,巴基斯坦新憲法規定陸軍參謀長兼任國防軍總司令,這實際上就讓陸軍參謀長的地位,在海軍參謀長與空軍參謀長之上了。
并且,巴基斯坦國防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一職,也將在本月27日予以廢止。既然有了國防軍總司令,那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就顯得沒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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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修正案規定,巴基斯坦總理要在陸軍參謀長兼國防軍總司令的建議下,任命國家戰略司令部司令。這個司令部負責什么呢?負責巴基斯坦的核武庫。
雖然說是要在陸軍參謀長的建議下任命戰略司令部司令,但實際上就是要聽從陸軍參謀長。
所以,可以說穆尼爾掌控了巴基斯坦的核武器,掌握了巴基斯坦最具威懾力的戰略武器。
第三,修正案規定,被聯邦政府擢升為陸軍元帥、海軍元帥、空軍元帥的人,將終身保有其軍銜、特權與現役著裝。
這實際上就確定了穆尼爾可以永不退役,盡管他可以從陸軍參謀長兼國防軍總司令的位置上退下來,但是他仍然將留在軍隊中。
巴基斯坦現在也只有他這一個陸軍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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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其規定到:陸軍元帥、空軍元帥、海軍元帥,都是國家英雄,他們的職務,不得被免除,除非他們觸犯了憲法第47條。
實際上,都不用去看憲法第47條寫了什么,這句話的重點就是前一句。穆尼爾的國防軍總司令職務,獲得了憲法保障。
第五,修正案規定,在穆尼爾任期結束時,政府可以根據法律,決定穆尼爾的職責。這句話是什么意思呢?其實與本文提到的第三點是相輔相成的,即可以確保穆尼爾繼續掌握軍隊。
第六,修正案規定,巴基斯坦總統,要在總理的建議下,確定陸軍元帥的薪資、津貼與特權。
所以,這個薪資、津貼與特權都不是根據法律規定的,其實就是由穆尼爾自己決定。
此外,還有許多別的條款,比如任何法院,都不能隨便簽發對陸軍元帥的逮捕令之類的。
這樣的軍事改革,打破了巴基斯坦文官政府與軍隊之間的微妙平衡,天平已經完全地傾向于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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