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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打著深入落實市關工委“校家社協同育人”會議精神及相關實施方案要求的旗號,明目張膽的要求填寫“家長的擅長項目或可提供的社會資源”,有網友認為“不合適”。青鋒認為,這哪里是不合適,分明是想通過此舉,謀取不當利益。
青鋒注意到,在相關媒體公開披露上述情況后,涉事學校,也即山西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發布了情況通報,在“向全體家長誠懇致歉”的同時,對他們讓填寫“家長的擅長項目或可提供的社會資源”作出解釋。
看過該校情況通報的解釋,或許不少人的第一感覺是,山西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讓填寫“家長的擅長項目或可提供的社會資源”的初衷,或者說出發點是好的。也即“意在吸納有能力、有熱情的家長代表參與校委會建設,共商家庭教育課程設計,推動協同育人落地見效”。
說實在的,單看上述有關出發點的解釋,并無什么不妥。但“吸納有能力、有熱情的家長代表參與校委會建設,共商家庭教育課程設計”,把重點放在其有沒有可提供的社會資源上,而不是通過調查問卷,從調查問卷中找出能給學校教學工作提出有益建議,并通過調查問卷找出主動希望參與校委會建設的人選,而只是把能否提供社會資源作為校委會人選的條件,別說明眼人,即便是普通的老百姓都能看出其中的一二,或者說不好聽的“貓膩”。
遺憾地是,針對網友對要求填寫“家長的擅長項目或可提供的社會資源”的質疑,山西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情況通報中也只是表示,“學校工作人員未能深刻領悟、理解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僅僅承認“聯系卡問詢項目設計欠妥,引發家長及社會各界關注與困擾”,而不是從根本上查找有關人員為何要設計出“家長的擅長項目或可提供的社會資源”這一選項,以及這一調查表又是通過怎樣的審核發放到學生或學生家長的手中,更沒有認識到如此選項給學校乃至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
學校本應是教書育人,引導和培養一個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地方,尤其是,小學教育階段,對一個人三觀的形成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如此通過建設校委會,把重點只放在家長有什么樣的社會資源上,傳遞出如此偏離正確的社會價值觀,一旦讓孩子由此誤入歧途,那對學生,乃至對社會將會帶來多么大的傷害?不能不讓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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