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協約國的勝利而告終,而作為協約國成員的中國也成為了戰勝國。1919年協約國列強們分贓的大會在巴黎召開,中國派出了包括顧維鈞在內的5位官員也前往參加。只是,與其他列強們不同的,此時的中國根本沒有資格分贓,他們此行目的僅僅是希望能收回戰敗國德國在山東的主權,僅此而已。而他們的對手是打算繼承德國在山東權益的日本。在與日本的辯論當中,顧維鈞態度堅決,據理力爭地與日本代表進行多輪辯論,整場較量中,日本也完全處于劣勢,多國參加會議的高官也被顧維鈞的外交魅力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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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些并沒有什么用,辯論的優勢、外交手段、個人魅力,這些不足以讓中國渺小的希望達成現實,畢竟這就是一場強者的分贓大會,與弱者無關。合約僅僅規定了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至于中國收回山東主權的訴求,只字未提。最終,中國代表拒絕在合約上簽字!顧維鈞,這個滿腔熱誠的愛國者,拼盡全力也沒能從列強的盛宴中為自己的國家拿回本應該屬于自己的東西,只留下了遺憾、憤恨,和一聲長嘆!顧維鈞沒有完成使命,這主要是因為背靠這樣一個弱國,實在是無法為他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底氣,但是出色的外交才能,足以讓他成為了“民國第一外交家”。1999年的一部電影《我的1919》,就忠實的將這次巴黎和會中,中國所受到的屈辱,顧維鈞慷慨激昂的辯論,以及他這次會議中的心路歷程進行了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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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電影讓顧維鈞這個幾乎被人們遺忘的愛國者,又重新回到了人們的記憶中,愛國者本應該被人們所銘記。只是這部電影并不完整,它只是讓人們知道了顧維鈞的前半生,其實應該再拍一部《我的1946》,這將會讓人們了解到一個不一樣的顧維鈞,一個反差極大的顧維鈞,一個更豐滿的顧維鈞。
1946年,國民政府與美國簽訂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歸納一下大概是這樣的:
中美兩國的商品均可不受限制的在對方國家進行傾銷;
中美兩國均可參與對方國家的礦產資源的勘探與開采;
中美兩國均可參與對方國家的鐵路、道路、橋梁、房屋等基礎建設;
中美兩國均可投資、收購對方國家的公司、企業;
中美兩國互相開放領土、領空、領海、港口、河流、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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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如果放在現在可以說非常友好且公平,中國可以獲得美國的高端芯片和大量的農產品,美國可以獲得中國物美價廉的各種工業制成品;美國將能享受到“基建狂魔”帶給他們的高鐵,和奇跡般的大橋;中美兩國遍地的中美合資,特斯拉和比亞迪聯合成立的“比斯拉”成為新能源唯一巨頭;SpaceX的大火箭把“天宮空間站”送到火星讓更多的人上天;華為們聯合微軟們共同打造巨型“高科技復合體”……。鼓吹貿易戰的人相當于找死,任何阻礙中美瓜分世界的國家必將接受中美鐵拳的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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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時的中國有什么東西可以傾銷美國?有什么能力去美國搞基建?有什么能力投資和收購美國公司?如果你根本就沒有能力享受到這個條約帶來的任何好處,那么這個條約就是一個不平等條約!相當于一個成年人和一個3歲小孩在拳臺上用相同的規則互毆,勝負很明了,誰是小孩,誰是成年人,也很明了。這一點都不“友好”,一點都不“公平”,連南京、北京、辛丑、馬關、二十一條等不平等條約的“老前輩”都自愧不如,因為最終的結果就是讓中國完全成為美國的經濟殖民地,幾乎就是美國的一個海外州!這樣的中國連大號的印度都算不上,僅僅是個大號的墨西哥。而這個條約的倡議者、執行者、締造者就是“民國第一大外交家”,時任駐美大使的---顧維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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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獲得可憐的美援打內戰,不惜出賣自己國家的利益,用顧維鈞的話說就是“中國全部領土、全部事業一律對美國開放” ,整個國家被賣的干干凈凈!這還是愛國者嗎?這妥妥就是一個賣國者!
作為一個中國人,他不是不知道此時的中國有多虛弱,國民政府有多腐敗,作為一個外交官,他不是沒有經歷過1919年巴黎和會的悲憤與無奈,他也不是不知道正是因為國家的積貧積弱,讓他的外交活動處處掣肘。然而他對于那個在日后能讓中國重新崛起的政權,卻發表了這樣的“高論”:“想不到共產黨人所作所為竟完全背離了中國人的傳統。我只是認為他們打仗是為了奪取政權,我沒有想到他們竟會走極端,他們的行事竟完全違反我國的傳統和我國的政治哲學”!他所謂的“傳統”和“政治哲學”就是只有上層的買辦們才能享受一切,底層的百姓都只是奴隸而已!他所謂的“極端”僅僅是這個新生政權希望帶領中國人能從此站起來!這樣一個外交官,一個中國人,能有此“高論”,妥妥就是一個反動派!
因此,他這樣鐵桿反動派,再加上之前的賣國條約,最終被列入戰犯名單,高居第22位,排名甚至高于宋美齡和閻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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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僅僅是發表“高論”,只不過就是表明自己從此自絕于人民的立場罷了,最多也就是給他已經貼上“賣國者”的腦門上,再多貼一個“反動派”的標簽而已。然而,在1954年,又是由顧維鈞牽頭、主導了另一份條約,《美蔣共同防御條約》,徹底讓美軍對臺灣進行軍事協助的承諾成為了白紙黑字。該條約不但為祖國的統一大業增加了相當的阻礙,也嚴重侵犯了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為了簽這個條約,顧維鈞可以說費盡心力,只為阻止統一,妥妥一個叛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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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之前的愛國者,是如何成為這樣一個賣國賊的呢?其實也很簡單,顧維鈞具有美國留學背景,在美國學的法律,毫無疑問思想上已經受到了美國的巨大影響。而且,也可以肯定的是獲得了美國在背后的支持,不然無法解釋為什么會如此順利的搞出這么些出賣國家利益和安全的條約。如果當初巴黎和會面對的是美國,而不是日本,相信顧維鈞會痛快的簽字。換個角度看,他確實愛國,只不過愛的是美國罷了,一個愛美國的“愛國者”。也可能在他的認知里,把國家賣給美國就不算是賣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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