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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醫院2100萬元食堂外包項目,由于未依法設置評分因素,遭到四川某餐飲管理公司投訴!
昨天下午,《四川政府采購網》在監管信息欄發布《眉山市財政局投訴處理結果公告》,揭開了發生在該醫院的這起投訴案。
據眉山市人民醫院官方網站介紹,該醫院目前是全市規模最大、學科齊全、技術精良、設備先進、服務一流,集醫療、急救、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為一體的國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愛嬰醫院。
那么,這所三甲醫院此次的食堂外包項目,究竟長啥樣?為何會遭到投訴?有關部門對此次投訴將作何處理?
2025年8月25日,四川中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發布《眉山市人民醫院食堂餐飲服務整體外包招標公告》,預算金額為2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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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采購需求》項目概況介紹,該醫院現有在職職工約2000人,開放床位1500余張,院內現有東坡院區食堂及文廟院區食堂。
本項目計劃對上述兩個院區食堂的服務供應商進行政府采購,采用全承包經營服務模式,由中標人對食堂進行管理,為全院職工及患者提供膳食服務。
9月17日上午9:30,該項目正式開標評審。
次日,該項目發布結果公告:眉山市盛祥餐飲管理服務部以下浮23.8%的執行標準,評審總得分99.72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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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眉山市人民醫院與眉山市盛祥餐飲管理服務部簽訂了政府采購合同,并于3天后發布了合同公告。
然而,就在中標公告發布后,四川微微怡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由于不滿意質疑答復,將該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投訴至財政部門。
據披露,四川微微怡笑公司在投訴中稱,該項目招標文件未依法設置評分因素。
那么,該項目的評分因素,究竟是如何設置的呢?我們一起看看9月17日當天的評審情況。
據《評審情況表》顯示,該項目綜合評審總分為100分,設置了12個評審得分項,分別是:
投入改造資金10分、環境升級方案12分、管理費報價10分、服務團隊9分、餐飲服務能力6分、投訴處理機制6分、管理服務方案9分、安全管理制度6分、食品質量方案8分、衛生管理方案8分、應急保障方案6分、食堂餐飲服務整體外包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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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四川微微怡笑公司的投訴,2025年11月6日,眉山市財政局作出處理結果,依據相關規定,投訴成立,成立的投訴事項影響或可能影響采購活動,鑒于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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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未依法設置評分因素會造成什么影響呢?
據一位資深業內人士介紹,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依法設置評審因素是確保采購公平、公正的核心環節。而評分因素作為評審的核心依據,其設置不合法、不科學,顯然直接違背了公平競爭和公正原則。
該人士指出,未依法設置評審因素,會直接導致評審標準模糊、不公,甚至成為排斥潛在供應商、為特定供應商“量身定制”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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