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占理兒。
最近刷到個新聞,看完一肚子火——有些爛事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狠’。
上海有位劉大哥,一輩子起早貪黑做生意,攢下2400萬給兒子小劉結婚買房。本以為這么多錢足夠給孩子鋪條通往幸福的大道了。
可結果呢?兒子兒媳結婚剛滿3個月就背著他離了婚,離婚協議上寫著:房子歸小劉,但得給兒媳張某1500萬補償。
劉大哥知道這事兒,已經是三年后了。他說自己當場血壓飆升,指著兒子鼻子罵:“我做生意精明了一輩子,怎么養出你這么個傻缺?人家把你賣了,你還幫著數錢!”
兒媳分走的1500萬,全是劉大哥那2400萬房款里摳出來的。等于兒媳婦啥也沒干,只是結了個婚,又離了,就凈到手1500萬。
這投資收益比,販毒恐怕都得喊她祖師爺——販毒擔著掉腦袋的風險,利潤都沒她高。并且人家這操作,合法合規,連稅都特么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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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洗房”這門生意,比你想象的更野
這事兒在網上炸了鍋,評論區簡直像開了鍋的粥:“結婚=快速致富新賽道?這比直播帶貨還暴利啊!”“建議直接編入《刑法》新增章節,名曰‘婚姻詐騙罪’。”“我要是劉大哥,當場就得氣進ICU——這婚結的,兒子成了散財童子?”
如果你以為這只是個例,就太天真了。這種操作現在叫做“洗房”,早就成了產業鏈,專門盯著有房有產的老實人。他們的操作邏輯簡單、粗暴、高效:用婚姻當幌子,把你的婚前財產變成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刀砍下來,帶走半條命。
就像上海劉大哥這案子,商場打拼多年的他,各種套路看多了,所以他幸運的留了一手——當初給兒子轉錢時讓寫了借條,注明是“借款”而非“贈與”。
就憑這個借錢,后來法院審理判決,兒媳拿走的1500萬必須退回來,理由是“婚姻存續時間過短,補償金額異常,涉嫌通過婚姻損害第三方利益”。
可現實中,有多少父母能像劉大哥這樣留后手?大部分人都是掏心掏肺對孩子好,結果成了別人砧板上的肉。
婚姻應該真誠,但真誠不是沒心眼。
二、洗房黨三大套路:防不勝防的“婚姻殺豬盤”
千萬別以為“洗房”離你很遠,現在的騙子早就把套路玩出花了。總結下來,雖然只有三中招式,但招招致命,刀刀見血。
第一招:釜底抽薪
用“婚房太小”當借口,逼你換房加名
知乎上有個深漂哥們兒分享了自己的經歷:他掏空積蓄在深圳買了套40平的老破小,均價8萬,月供壓得喘不過氣。談了個女友打算結婚,女孩說:“40平太小了?將來有孩子怎么辦?”
然后女方家提議:男方出82萬彩禮,女方陪嫁100萬,一起把老破小賣了換120平的大三居。但有個條件:必須先買房,后結婚,而且為了“給女方安全感”,房產證得寫女方名字。
這哥們兒留了個心眼,找律師朋友一問,當場嚇尿了。律師給他算了賬:“你這老破小是你的婚前財產,賣了值320萬,扣掉彩禮82萬還剩238萬,加上她那100萬陪嫁,總共338萬。但120平的房子首付要360萬,還差22萬得你爸媽掏棺材本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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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坑的是,你賣了房就沒了首套房名額,想享受優惠利率,只能寫她名字,并且你們沒領證,這就成了人家的婚前財產——到時候結婚不成,你連個毛都撈不著!”
多么高明的招式呀,這就是用“愛情”和“未來”當誘餌,把你的婚前財產變成她的個人資產。你的目標是共同奮斗,人家卻是“空手套白狼”。
第二招:偷梁換柱
以“生孩子”要挾,逼你賣舊買新
上海一哥們兒娶了個外地媳婦,女方懷孕后說:“這舊房子沒學區,孩子將來上學怎么辦?”逼著婆家把唯一的房子賣了,換了套大點的學區房,房產證寫了夫妻雙方名字。結果呢?孩子還沒生,女方就提離婚,分走了一半房款。
婆婆天天以淚洗面:“我們老兩口一輩子就這一套房,現在倒好,人財兩空,連孫子都沒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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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這些人精準拿捏了普通人“為了孩子什么都愿意”的心理,用“下一代”當籌碼,一步步把你套牢。
等你反應過來時,房子已經成了“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想不分都難。
為了孩子,丟了房子,生育權在人家手里握著,你只能任憑魚肉。
第三招:趁火打劫
“不加名就是不愛我”,道德綁架逼你妥協
這招最常見,尤其對戀愛腦的男生。女方哭哭啼啼:“房產證不加我名字,就是沒把我當一家人!將來你變心了,我怎么辦?”甚至放狠話:“不加名就不結婚!”
北京有個案例更絕:男方王某婚前買房,女方說“不要彩禮,但要50%房產份額當‘保障’”。王某腦子一熱就加了名,簽了贈予協議。結果結婚一年不到就離婚,女方拿著房產證分走225萬。
王某去法院起訴,說“加名是為了結婚,現在婚離了,份額該還我”,法院卻判:贈與已經生效,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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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腸子都悔青了:“我當時以為是愛情,現在才明白,那是她精心設計的局。”
俗話說,別看別人說了什么,看她為什么這么說。只有看透話語背后的動機,才能知道她是人是鬼。
三、為什么“洗房”這么容易得手?
你可能會問:這種明擺著的騙局,怎么還有人上當?
說白了,還是利用了普通人對“婚姻”的美好想象。你以為結婚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人家是“撈一筆就跑”;你掏心掏肺對她好,她把你當提款機。
最惡心的是,這些操作都是游走在法律邊緣——你很難奈他們何!
婚前買房,婚后加名,法律上視為“贈與”,離婚時要分走一半;賣舊買新,只要房產證寫了雙方名字,不管誰出的錢,默認是共同財產;彩禮、陪嫁如果沒有書面約定,很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就像劉大哥那個案子,要不是他留了借條,證明2400萬是“借款”而非“贈與”,法院根本不會支持他。可現實中,有幾個父母給孩子錢時會寫借條?
大家都覺得“一家人不說兩家話”,這個所有人都知道的‘習慣思維’,騙子們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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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反洗房攻略
看完這些,你可能會慌,害怕結婚,或者是擔心兒子遇上這種爛事。所以,這三招‘反洗房’攻略趕緊記下來,關鍵時刻真有用。
第一招:婚前財產,打死不碰
記住:你的婚前房、婚前存款,就是你的“護城河”。對方要是提“賣舊買新”、“加名保障”,直接讓她滾蛋。真要換房,可以:
保留好所有轉賬記錄、付款憑證,證明錢是你出的;
寫清楚“婚前財產協議”,注明房產份額按出資比例分配;
實在不行,讓父母出面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你和伴侶住就行。
第二招:彩禮陪嫁,白紙黑字
彩禮、陪嫁這種事,千萬別口頭約定。最好簽個協議:
彩禮是“附條件贈與”,如果沒結婚或結婚時間太短,要全額退還;
陪嫁明確是“女方個人財產”,和男方無關;
所有大額轉賬備注“彩禮”、“陪嫁”,別寫“愛你喲”、“生活費”。
第三招:父母出資,寫成借款
就像劉大哥那樣,給孩子錢買房時,讓孩子寫個借條,注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將來真要離婚,這錢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對方想分財產?先把債還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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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婚姻不是生意,別用金錢考驗人性
說實話,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本來結婚是件喜事,現在卻成了“高風險投資”,一些人靠這個輕松拿走你的積蓄。
你掏心掏肺對一個人好,結果人家把你當“提款機”;你以為是“靈魂伴侶”,人家是來“薅羊毛”的。
有人說:“那干脆別結婚了!”倒也不至于。只是你得明白:婚姻的本質是“合作”,不是“扶貧”。門當戶對不是封建糟粕,是為了讓雙方在同一個起跑線上,誰也不用算計誰。
你要是月薪5千,非要娶個一身名牌的“白富美”,她圖你啥?圖你窮?圖你不洗澡?反過來也一樣,你要是身家千萬,找個一窮二白的,也別怪人家惦記你的錢——人性這東西,經不起考驗。
最后說句大實話:結婚前,先看看對方的“底線”。如果她一上來就談錢、談房子、談加名,那你就得小心了;如果她愿意和你一起奮斗,甚至主動提出“財產AA”,那才是真的想過日子。
好的婚姻是“你很好,我也不差”,而不是“我掏空一切,你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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