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就應該把我送出去,讓沈明珠做老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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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喜》的劇情越看越上頭,總有新的家庭矛盾出現吵吵嚷嚷的,卻又是最真實的人間煙火氣。
許知夏剛懷上二胎,后腳剛找回來的妹妹沈明珠也懷孕了。
為了彌補對二女兒的虧欠,喻靜香找上門來,希望大女兒許知夏買補品的時候,能多買一份給沈明珠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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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從小一塊兒長大的親姐妹,許知夏自然會答應,可沈明珠剛出生就被外婆送走,除了血緣關系,她們沒有從小長大的情誼。
三十年了,母親沒養過沈明珠一天,心里滿是愧疚。再加上沈明珠剛結婚就死了丈夫,一個人懷著孩子。
她心疼沈明珠,也想重修母女關系,只能用買補品來討好沈明珠。可她的錢都拿去補貼小兒子了,她拿不出錢只能去找大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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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不言而喻,許知夏拒絕了。
大姐是活該倒霉的,也不是劫富濟貧來扶持弟弟和妹妹的,她有自己的生活,沒義務和責任去幫父母償還那份虧欠。
喻靜香裝作看不懂許知夏的憤怒,繼而用懷胎十月,因為他們照顧的好,所以許知夏才能茁壯成長為借口,道德綁架許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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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當大姐的,難道你還想弟弟妹妹反過來幫你是嗎?”
一句話讓許知夏啞口無言,她無法讓思想陳舊的母親轉變觀念,更無法反駁“長姐有責論”。
因為“長兄如父”“長姐如母”“老大是來報恩”的理念,在父母那輩人心里早就生根發芽,她無力推翻,只能無聲反抗。
可是,父母對她的道德綁架,何止是讓她給妹妹買補品呢?她還有一個窩囊、沒有本事只會啃老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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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知冬跟女朋友袁碧晨談了很多年,可雙方父母一直沒有見面。
因為喻靜香害怕兩家人一見面,就得討論買房和彩禮,可她拿不出錢只能一直拖著,想著拖得越久就有討價還價的機會。
實在是拖不下去了,兩家人才坐在一起吃了頓飯,飯桌上,袁家提出要給20萬彩禮和買一套40平的一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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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求并不過分,喻靜香卻覺得難了。
10萬的養老錢被她存了死期,她打算給沈明珠。可要是不答應親家,那小兒子就結不了婚。
左右為難之際,許父許大成一拍板答應了。
他有錢嗎?當然沒有。吊兒郎當了一輩子,他就沒個正經工作哪有什么錢,他能爽快的答應下來,是因為打定主意找許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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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諷刺了,弟弟要結婚生子,要姐姐給彩禮買房。
他們絲毫沒覺得有問題,就覺得許知夏開了個工作室,生活還算過得去理應幫襯弟弟。
許知夏自然不肯答應,她拿的出20萬,可這不是她被全家吸血的理由,現在她拿出20萬幫弟弟娶親,那以后弟媳生孩子了呢?
她已經最大化的犧牲自己,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再讓她當“扶弟魔”,絕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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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肯出這20萬,弟弟跟她反目成仇,父親說她是白眼狼,就連母親也說她冷血無情。
他們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指責許知夏,給她打上“不孝”的標簽,忽略她30年來的付出,通通覺得她不應該。
到頭來,只有沈明珠安慰許知夏,支持她、關心她、理解她。
許知夏該有多心酸啊,親生的女兒滿地狼藉,抱養的女兒卻風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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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沈明珠在婆家吃著燕窩海參,工作輕松還有婆家兜底,孕吐吃不下飯養父母會親自下廚,遇到問題養父母擋在前面。
就知道沈家真的把她當做“掌上明珠”,為她傾注了所有的愛,對她甚至比對親生兒子還要好。
反觀許知夏,當真是被當成提款機,不停地被家人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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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心疼許知夏,希望在后面的劇情中她能過得好一點,不做扶弟魔,也不要被親情綁架。搞好事業,做個肆意灑脫的大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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