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開了眼了!”三歲小孩誤拿泡泡糖沒有給錢,被家長發(fā)現(xiàn)后帶到店里承認錯誤并賠償,本想給孩子上一課,告誡他這是不對的行為,結(jié)果反被超市污蔑小孩偷拿了幾千塊的零食,網(wǎng)友:這是拿小孩當“平賬”的了
沒有證據(jù)就隨便誣陷人?
小孩拿走價值六千元的零食,你自己聽了會不會覺得荒謬?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一個三歲小孩在跟隨家長去零食店買東西的時候拿了兩個泡泡糖。
由于柜臺前面不是有很多小零食,為了讓大家湊單什么的。
而當時小孩家長正忙著算賬,孩子的個子太小就沒有注意到。
等出了店門才發(fā)現(xiàn),小孩手里攥著兩個泡泡糖,這顯然不是付過錢的。
于是就借此機會想要教育孩子,不能隨便拿東西等到付完錢東西才會是你的。
就牽著小孩原路返回,打算把這個的錢給人家結(jié)了。
店員一聽說小孩偷拿東西,臉色就不太好看態(tài)度也很惡劣。
說這倆價值六塊,但是店里面的規(guī)矩偷一罰十你得交六十塊錢。
家長也沒有什么異議,畢竟是自己有錯在先。
這個錢就相當于買個教訓,如果能讓小孩懂得不能亂拿東西也算是花的值。
可也許是店員看著小孩家長好說話,于是接下來的對話簡直讓人大跌眼鏡。
看著年僅三歲的小孩,那個店員說最近店里接連失竊是不是就是你家孩子偷盜的。
天天來白嫖分給別的小孩子,導致?lián)p失慘重足足有價值六千塊錢的東西接連失蹤。
小孩家長一聽自己孩子被污蔑,也是十分氣憤。
他才那么大點,出入都是有家長看管的怎么可能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六千塊錢夠他和別的小朋友吃一年的零食了吧,本來是好意承認錯誤,怎么現(xiàn)在什么罪名都要往上面安!
如果小孩真偷了,你覺得今天還會回來還你們的糖錢嗎?
家長與店員據(jù)理力爭,要求他們拿出小孩偷竊的監(jiān)控錄像等證據(jù)。
情況屬實的話,一定會將數(shù)額補上哪怕十倍賠償都可以。
不過你要是拿不出證據(jù),這是不是就是誹謗,必須要向我們道歉。
視頻一經(jīng)轉(zhuǎn)載到網(wǎng)上,就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
有人說小孩還太小腦子里面都沒有“偷”這個概念,拿糖這件事屬實是無意之舉。
而且就家長立馬回去把錢還上,證明他們對小孩的教育方面一定很上心。
可是店員說孩子偷了幾千塊錢的零食,就有點過分了吧。
幾千塊錢什么概念,以他這身體路估計都走不穩(wěn),一次拿個50塊錢的都已經(jīng)是身體的極限了吧。
就算打算拿走,肯定店里面的人能第一時間看到更別提這么大金額的了。
誣陷人也不先動動腦子,而且這件事會給小孩造成多大的陰影!
你們?yōu)榱似劫~也真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不少網(wǎng)友支持家長與商家硬剛到底,一定要還孩子一個清白。
這樣的誣陷是大家所不能容忍的,你要么拿出相應的證據(jù),要么就乖乖道歉。
據(jù)說該品牌總部目前已經(jīng)成立了調(diào)查組,相信過不了多久就會有一個好的結(jié)果。
如果真的是誣陷,像這樣的店員是萬萬不能再留了。
不然以后誰還敢再去這家店里面買東西啊!
而且你們?nèi)绻?jīng)常丟東西,那就把安保設施提升一下吧,不要再發(fā)生類似的事情了。
對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如果生活中是你碰到你會怎么做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qū)里留言交流。
信息來源:
超市稱3歲幼童偷盜數(shù)千元商品,公司回應:已成立工作組核查
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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