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漢臺區法院河東店法庭收到一面某建設公司送來的錦旗,錦旗上“人民好法官化解社會矛盾,百姓貼心人案結事了人和”的金色大字承載了企業對辦案團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誠摯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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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某建設公司在項目中標后將部分工程分包給某工程公司進行施工。施工完成后雙方對工程量計算產生爭議,建設公司未支付工程款,雙方多次協商始終未能達成共識。某工程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某建設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違約金1100000元。
為實質性化解矛盾,承辦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優先采取“背靠背”方式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中,承辦法官一方面耐心傾聽雙方的主要訴求與實際困難,了解糾紛的爭議焦點;另一方面結合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向雙方細致釋明權利義務邊界。但由于案涉工程工序繁瑣、涉及多方協作主體、各種法律關系交織,加之雙方對立情緒較為嚴重,首次調解未能協商一致。
考慮到簡單一紙判決不僅會引發上訴、執行等后續問題增加當事人訴累,還可能進一步激化矛盾、加劇雙方對立,面對暫時的困境,承辦法官及時調整辦案思路,在現場調查取證全面厘清案件脈絡后依法開庭審理的同時,將調解理念貫穿于訴訟全過程。針對雙方分歧承辦法官耐心釋法明理,引導原被告理性看待糾紛,從企業長遠發展角度權衡利弊。最終經過庭審后多次調解,雙方放下成見,在確認工程量的基礎上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被告某建設公司在10月底前向原告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711459.18元。隨著建設公司按約定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一起歷時3年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供稿:張馳航
編輯:王佳瑤
校對:王佳瑤
審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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