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教師減負和提高待遇成為一句空話
文/葉雨秋
2025年,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通過健全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制度、嚴控進校活動頻次、禁止非教學任務攤派等舉措,為教師群體松綁減負。這一政策直指長期以來困擾教師的“形式主義負擔”與“非教學任務侵蝕”痛點,但教師群體的職業幸福感提升,不僅需要“減負”,更需“增待”——通過提高收入待遇、完善保障機制,構建“減負”與“增待”協同發力的教育生態優化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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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減負:破除形式主義,回歸教育本真
(一)非教學任務:教師的“隱形枷鎖”
長期以來,中小學教師承擔著大量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任務:巡河護林、上街執勤、創城慶典、匯演展覽……某地調查顯示,超70%的教師每周需花費3小時以上完成非教學任務,部分教師甚至因參與社區活動導致備課時間不足。這些任務不僅擠占教學時間,更引發教師職業認同危機——當教師被迫成為“行政工具”,其專業價值與教育使命必然被稀釋。
教育部新規明確“未列入白名單事項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每學期活動不超過6次”,并嚴禁以打卡、填報總結等方式驗收活動,直擊形式主義要害。例如,某省曾要求教師每日上傳校園安全巡查照片,導致教師需花費1小時整理材料,新規實施后此類任務被取消,教師得以將精力回歸教學。
(二)白名單制度:從“無序準入”到“精準管控”
新規建立的“省級審核-動態更新-社會監督”白名單機制,實現了社會事務進校園的標準化管理。省級白名單總量控制在10項以內,且需每年備案,避免地方隨意增設項目;未列入名單的事項需報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通過指定平臺申請,確保流程透明。這種“總量控制+過程監管”的模式,有效遏制了“進校活動泛濫”現象。
以某市為例,過去學校每年需承接20余項社會活動,包括消防演練、垃圾分類宣傳等,新規實施后僅保留“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等5項與教學強相關的活動,教師負擔大幅減輕。
二、增待:提升職業尊嚴,激發內生動力
(一)收入待遇:教師群體的“生存痛點”
盡管國家多次強調“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但地區差異、結構失衡問題依然突出。某西部縣教師月均收入僅4000元,不足當地公務員的70%;鄉村教師津貼標準長期未調整,導致人才流失嚴重。收入待遇偏低,直接削弱了教師的職業吸引力——某高校調查顯示,超60%的師范生因“收入低”放棄從教。
提高教師收入需“精準施策”:一是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隨公務員動態調整機制,確保“不低于”政策落地;二是優化津貼補貼結構,向鄉村教師、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師傾斜;三是建立績效工資與教學成果掛鉤的激勵機制,避免“平均主義”消解積極性。
(二)保障機制:從“物質激勵”到“全面支持”
增待不僅是提高收入,更需構建覆蓋職業全周期的保障體系。例如,某省推行“教師安居工程”,為鄉村教師提供低價住房;某市設立“教師心理援助熱線”,緩解職業壓力;國家層面完善教師職稱評審制度,破除“論資排輩”,讓優秀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更關鍵的是,需通過社會宣傳重塑教師職業形象。過去,教師常被視為“無私奉獻”的道德符號,其合理訴求易被忽視。新規明確“嚴禁將參與活動與考核評優掛鉤”,正是對教師專業主體地位的尊重——只有讓教師感受到“被需要而非被利用”,才能真正提升職業尊嚴。
三、減負與增待:教育生態優化的“雙輪驅動”
(一)減負為增待創造條件
當教師從非教學任務中解脫,其收入提升的空間與效率將顯著增強。例如,某縣過去因教師需參與創城活動,導致課后服務師資不足,只能外聘人員,增加財政負擔;新規實施后,教師自主承擔課后服務,縣財政將節省資金用于提高教師補貼,形成“減負-增效-增待”的良性循環。
(二)增待為減負提供保障
提高收入待遇能增強教師的職業穩定性,減少因生活壓力被迫兼職或流失的現象,從而間接減輕學校管理負擔。例如,某鄉村學校過去因教師待遇低,每年流失3-5人,導致臨時教師增多,管理成本上升;近年通過提高津貼,教師流失率降至1%以下,學校得以專注教學改進。
(三)系統改革:從“政策松綁”到“生態重構”
減負與增待需協同推進,避免“單邊突進”。例如,若僅減負而不增待,教師可能因收入低而消極怠工;若僅增待而不減負,形式主義仍會消耗待遇提升的成效。因此,需構建“政策-制度-文化”三位一體的改革框架:政策層面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層面優化管理機制,文化層面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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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讓教師成為“幸福的教育者”
教育是國之大計,教師是立教之本。教育部新規為教師減負劃定了“紅線”,但優化教育生態還需在增待上持續發力。當教師不再為非教學任務奔波,當其收入待遇與專業價值匹配,當社會對教師的尊重從口號轉化為行動,教育才能真正回歸“培養人”的本質。減負與增待,不是簡單的政策疊加,而是對教育規律的回歸——唯有讓教師輕裝上陣、尊嚴從教,才能培育出更多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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