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院長
朱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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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對于人民法院而言,就是要加快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以司法力量推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近年來,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強化政治引領、堅持審判賦能、加強協同聯動”為抓手,切實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奮力譜寫綠色高質量發展“濱江篇章”。
強化政治引領
擦亮高質量發展法治底色
高質量發展必須是綠色發展、可持續的發展,在處理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辯證關系中,法治的作用至關重要。濱江法院堅持在審判執行工作中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統籌推進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堅持黨建統領。人民法院作為黨領導下的國家審判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是根本政治原則、最大政治優勢。濱江法院堅持將“支部建在庭上”,采取“黨組引領、支部推進、團隊協作”模式,推動黨建與環境資源審判業務協同發展,持續強化“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扛起美麗中國建設的司法責任。
服務轄區發展。圍繞杭州“中國數谷”建設及轄區數據產業司法保護需求,濱江法院在下轄白馬湖人民法庭加掛數據知識產權法庭牌子,集中審理涉數據知識產權案件;出臺《司法服務保障數據知識產權工作舉措》,發布“濱江法院數據知識產權十大案(事)例”,持續做優先行調解、專業化審判、司法服務等工作,保障數據要素的依法流通和交易,以高質量司法保護助推轄區綠色高質量發展。
提升履職能力。為更好地以司法之力保護生態環境,濱江法院穩步推進環境資源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合一”審理模式,促進刑事追訴、民事賠償、行政履職依法銜接、高效協同;配強涉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力量,建立常態化業務培訓體系,健全疑難復雜案件會商研判機制,持續優化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機制;深化院校合作,與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簽署院校合作協議,共筑法治人才培育平臺。
堅持審判賦能
激發高質量發展法治動能
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濱江法院堅持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守護好生態環境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強化源頭治理。矛盾糾紛源頭防范化解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全局性工作。近年來,濱江法院聯合轄區司法行政部門積極推進市場化調解工作,推動環境資源、知識產權等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濱江法院通過推動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調解類社會組織,為當事人提供高效解紛服務。目前,濱江區共設立市場化調解點位21個。2024年,濱江區市場化調解組織累計化解糾紛8491件,矛盾糾紛源頭化解效果明顯。
聚焦裁判引領。裁判文書承載著社會公平正義,影響著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履行司法責任的重要載體,也是深化司法公開的重要形式。濱江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社會行為的評價、預測、引領作用,高效審結轄區內各類環境資源案件,以高質量審判助推綠色高質量發展。對偽造空氣質量檢測指標數據的行為,濱江法院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定罪處罰,依法嚴厲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對碳匯交易中“一碳二賣”情形,濱江法院依法認定構成違約,切實維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康秩序,筑牢綠水青山的重要防線。
推動審執協同。濱江法院在環境資源案件審判階段實行“誰辦理、誰審理、誰負責督促履行”責任制,在送達法律文書時,督促敗訴方及時履行義務,同時向敗訴方送達《執行前風險告知書》,通過“督促履行+風險告知”的方式,推動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為進一步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濱江法院創新執行方案,采用梯次利用方案對殘次鋰電池進行拍賣處理,實現“變廢為寶”的資源轉化,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協同聯動
凝聚高質量發展法治合力
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也;眾智之所為,則無不成也。服務保障綠色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各方協同聯動。濱江法院推動構建多元共治格局,不斷提升協同治理效能。
多方聯動提升治理質效。濱江法院持續加強府院聯動、法檢聯動,做好環境資源訴訟與和解、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有機銜接,綜合運用訴前會商、訴中調解、制發生態環保司法建議書等方式融入轄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有效預防風險,妥善化解生態環境資源矛盾糾紛。為落實精準監督,濱江法院深化法檢協作,在涉文物民居修復等案件中與檢察機關合力督促行政部門依法履職,助力提升環境治理效能。
協同保護共筑生態屏障。濱江法院堅持依法辦案與促推基層治理并重,不斷提升轄區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水平。作為浙東大運河起點所在地的基層法院,濱江法院與濱江區西興街道辦事處簽訂《西興——浙東運河流域起點環境資源協同保護框架協議》,設立“浙東運河流域起點司法保護示范基地”;與大運河(杭州段)沿線基層法院達成司法協同保護共識,加強信息共享共用,合力筑牢大運河司法保護屏障。
法治宣傳增強環保意識。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需要增強全民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濱江法院在世界環境日、全國生態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法治宣傳活動,通過發放環保宣傳冊、生態環保倡議書及發布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續增強人民群眾保護生態環境的法治意識,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守護綠水青山的良好法治氛圍。
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下一步,濱江法院將繼續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融入司法工作全過程,扎實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為轄區綠色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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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7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77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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