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朝律夕拾
女子坐網約車遺落手機,民警幫忙找回卻發現手機被刷機、SIM卡被拔,3萬元拍攝素材全丟。司機卻獅子大開口:“不給1000元,我就不還手機!”甚至當著警察面強行搶走手機,揚言“我只要錢!”如此囂張,女子能否追回損失、討回公道?一起來看看!(案例來源:椒點視頻)
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王女士是外地來杭州出差的,事發那天晚上,她和男同事一整天在外拍攝素材,回到酒店時已經凌晨一點多了。 坐在網約車后排,兩人幾乎一上車就困得睡著了。 到了酒店,王女士迷迷糊糊下車,上樓洗漱完畢才發現手機不見了。她讓男同事幫忙打電話,結果手機早就關機了。 兩人當時太累,想著先睡一覺,第二天再處理。第二天一早,王女士趕緊去了附近派出所報案。民警調取了行程記錄,聯系上了網約車司機。 司機承認手機在他那兒,但開口就要錢:“你讓我給你送過來可以,得給點感謝費吧?” 王女士沒多想,說行,1000塊給你。 可當司機把手機送到派出所,王女士打開手機一看,瞬間傻眼——手機被刷了機!卡也被拔了! 而更糟糕的是,手機里存了她一個多月的拍攝素材,價值三萬多塊錢,全都沒了!王女士氣得當場質問司機:“你不是說送回來就行嗎?你把我手機刷了是什么意思?”沒想到司機居然當著民警的面,一把從她手里又把手機搶了回去,眼神里寫滿了“不給錢就別想拿回去”。王女士當場崩潰:“你這是非法侵占我財物你知道嗎?”男同事也火了,沖著司機怒吼:“你知道這手機里的東西值多少錢嗎?三萬塊!我可以告你!”司機冷笑了一聲:“告啊,我等你告。你丟手機我給你找回來,你不給錢,誰還干這事?我不是雷鋒,我只要錢!” 民警在一旁趕緊勸解:“你這是非法占有財物,是違法的!” 可司機反而指著民警大喊:“你兇我干嘛?我跟她談事情,你少當好人!”面對這種囂張態度,王女士堅持不肯妥協,表示一定會依法追究司機的責任,爭取索賠損失。而司機則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反復強調:“手機又不是偷的,是她自己落下的,我要感謝費怎么了?” 一件本該舉手之勞的事,卻被整成了對抗,手機失而復得,卻被“毀尸滅跡”,損失巨大。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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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網約車司機在撿到手機后未妥善保管,是否有權索要感謝費?根據《民法典》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王女士乘坐網約車遺失手機,司機撿到后未第一時間歸還,也未移交警方,而是把手機刷機、SIM卡拔除,內含價值約3萬元的工作素材被清除。根據《民法典》規定: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在這一過程中,司機不但未盡到妥善保管義務,反而對手機進行了處理,構成重大過失甚至存在主觀侵占意圖。根據法律規定,司機因未履行法定義務造成他人損失,無權再主張任何報酬。本案在民警對司機進行了法律教育后,最終司機將手機歸還,王女士選擇不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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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訓
手機不是你家的就不能動,更不能刷!司機撿到手機理應歸還,還反過來要感謝費,甚至刷機清空數據、硬搶手機,行為已經踩紅線。撿東西不是做買賣,更不是勒索,別把好心變成“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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