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源城區埔前鎮泥金村天湖、茶湖經濟合作社、楊子坑村深潭隊經濟合作社、羅塘村圍園、石廠、羅塘、老屋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擬征收土地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源城區埔前鎮泥金村天湖、茶湖經濟合作社、楊子坑村深潭隊經濟合作社、羅塘村圍園、石廠、羅塘、老屋經濟合作社(詳見河源市城區2025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項目征地預公告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1.3571公頃(合20.3565畝)。
四、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6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0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城區2025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項目征地預公告附圖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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