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臺州一男童在游樂場玩蹦床,因被珍珠奶茶噎住致窒息而亡。涉事孩子家長認為奶茶店、游樂園運營方、商場方均應承擔責任。
10月24日,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家長通過小程序下單珍珠奶茶后,由同行大人幫忙到店取餐,后孩子飲用后出現意外。
近日,浙江省臨海市杜橋鎮寶龍廣場內,一名男童飲用某奶茶店珍珠奶茶后,在3樓一游樂場玩蹦床時,被奶茶內的顆粒噎住。
![]()
一名自稱孩子父親的網友,在網絡發布多條相關視頻。在其簡介中寫道:“孩子2022年6月出生,2025年10月19日下午6時死亡,死亡原因攝珍珠奶茶窒息死亡。”他提到,“希望自己家的遭遇能給大家帶來警惕”。
此外,涉事孩子的家屬質疑奶茶店未張貼明顯告示,未口頭告知孩童不可食用。
![]()
10月24日,記者聯系到涉事游樂園,工作人員表示,事發當天她不在場,具體處置情況不清楚,不便提供店內負責人聯系方式。
杜橋鎮寶龍廣場相關負責人表示,事發后,鎮政府、派出所已介入,正在協調處理此事。
記者嘗試聯系涉事奶茶店,無果。記者注意到,該奶茶店的下單小程序中,珍珠奶茶類產品均有提示語:“溫馨提示,飲品內含小料,請勿一口吞飲,三歲以下嬰幼兒不宜食用,老人兒童需監護下飲用。”
據一知情人士透露,事發當天,家長系通過奶茶店小程序下單,后系一成年人到店取走奶茶,未見兒童。奶茶店方面系兒童出現問題后,才獲悉相關情況的。
律師說法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
從法律角度看,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家長是主要責任主體。3歲兒童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家長應當充分預見讓孩子飲用珍珠奶茶并在蹦床時食用可能存在的風險,卻未加以有效防范,沒有盡到監護職責。
如果奶茶店的珍珠確實存在粘性過大、顆粒過大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產品質量要求的情況,且未充分履行對消費者的告知義務,那么奶茶店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奶茶店的產品符合相關標準,且已經通過小程序進行了必要的提示,其責任可能會相對較小。
游樂園作為經營場所,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游樂園明確禁止攜帶食物進入,但未對家長攜帶珍珠奶茶進入場地的行為進行有效制止,或者游樂園工作人員在孩子發生意外時未能及時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如不會急救技能等,游樂園方則需承擔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
來源 丨華商報大風新聞
責編丨陳詩圓
校對丨麥雪莉
審核丨譚雙梅
終審丨趙永勝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微生活推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