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相關部門發布了《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針對目前泛濫的“幽靈外賣”,意見稿提出:
網店招牌名稱應與實體經營門店招牌名稱一致;
取餐地址應與經營資質載明的經營場所一致;
“無堂食”外賣還應加注“無堂食”標識。
意見稿一出,“幽靈外賣”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01
“幽靈外賣”已是外賣行業一個公開的秘密,在此之前,不少媒體都曝光過“幽靈外賣”。
所謂“幽靈外賣”,通常指不做堂食,專做外賣的小店。
為了節省成本,這類小店一般選址偏僻,只租用一間很小的門面用作后廚操作。
而被曝光的那些“幽靈外賣”,大多衛生情況堪憂。
更有甚者,現在網上還出現了一些代開外賣店的中介。
這些中介號稱“無營業執照、無餐飲許可證也能開店”,甚至只需提供一個取餐地址,連實體門店都不需要。
這無疑讓“幽靈外賣”更加“幽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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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這些中介還有自己的手段可以讓三無“幽靈外賣”順利通過平臺的審查。
據媒體報道,代辦中介一般是通過掛靠品牌的形式應付審查。
中介會為“幽靈外賣”提供一個現成的平臺商家賬號,賬號里的營業執照、餐飲許可證等所有證件都一應俱全。
這些證件從哪里來?
一部分收費便宜的中介提供的自然是假證,使用假證的商家通常很短時間內就會被平臺封禁。
另一部分中介則明確表示“所有證件保證都是真的,弄到證件需要成本,所以收費不低”。
可見,“幽靈外賣”早已形成一個灰色產業鏈。
02
“幽靈外賣”為何不惜造假都要擠進市場,原因自然是這個市場盤子足夠大。
目前,我國已經是當之無愧的全球最大外賣市場,外賣用戶規模已達5.45億,每天都會產生超過1億筆外賣訂單。
在去年,我國在線外賣市場規模超過了1.6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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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背景下,“幽靈外賣”并非什么新鮮事物,相關部門針對“幽靈外賣”的規范整治也一直在進行。
早在2017年,《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就明確了外賣平臺對商家的審查義務。
其中明確規定,平臺方應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
在登記商家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及聯系方式等信息的同時,還要保證這些信息的真實性。
前不久的10月16日,市場監管總局又發布了《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一方面,意見稿對平臺在商家的入網審核、日常監測抽查和信息公示等方面作了進一步的細化。
另一方面,意見稿明確了商家必須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具備經營資質,且不得超范圍經營。
這無疑是對泛濫的“幽靈外賣”的再一次亮劍。
03
規范整治“幽靈外賣”當然是好事,但需要注意的是,切勿讓偏見被無意間夾雜其中。
意見稿其中一條規定,對于專門做的網店,必須要在網店首頁注明“無堂食”的標識。
表面上看,這是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給了消費者選擇的空間。
但實際上,這一規定可能在無意間固化了一種大眾偏見。
即:有堂食=干凈衛生,無堂食=不干凈衛生。
顯然,事實并非如此。
在以往曝光的很多食品安全衛生案例中,堂食店不在少數。
在消費者能看見的就餐區域窗明幾凈,但在消費者看不見的后廚,臟亂差現象并不少見。
反過來看,一家沒有堂食的網店,其操作空間的衛生水平就一定比不上堂食店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事實上,在外賣行業快速發展的當下,無堂食模式早已成為一種餐飲行業的細分領域。
在傳統餐飲模式中,商家需要將大量的精力和資金花費在裝修、服務和營銷上。
而現在的線上外賣模式,給了商家將有限的精力和資金集中在菜品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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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種意義上說,無堂食模式是外賣發展至今催生出的一種新興餐飲模式。
這種模式并不天然地跟干凈衛生站在對立面,“無堂食”比不上“堂食”是一種固有偏見。
更何況,“無堂食”的標簽也并不能杜絕一些別有用心的商家鉆空子。
這些商家只需要在店外擺上幾張桌子板凳,不就是“堂食店”了?
要知道,需要被規范整治的是“幽靈外賣”,而非“無堂食店”。
所以消費者真正需要的,不是簡單地給商家貼上一個標簽,而是相關部門和平臺有機制地線下走訪和監管。
只有這樣,“幽靈外賣”才會遠離我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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