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從來不是簡單的權力和財富交接,而是一場包含生存、權力、利益、價值在內的四維人性博弈。
劉邦訂下白馬之盟,卻擋不住呂后臨朝稱制;朱元璋殺盡功臣、分封藩王,最終還是讓朱棣用 “靖難之役” 掀翻了朱允炆的江山;而宗慶后精心設計 “境內掌權、境外信托” 的傳承局,也沒能避免女兒宗馥莉與非婚生子女對簿公堂,娃哈哈的銷售額在 2025 年 1-9 月同比下滑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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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跨越兩千年的故事,看似場域不同、規模各異,卻藏著同一個致命漏洞:創始人都試圖用靜態的制度鎖住動態的人性,卻忘了權力、利益、生存、價值這四個人性維度,從來都是相互纏繞、此消彼長的活態系統。
如果宗慶后早知道《李茗傳四維人性框架動態耦合模型》,看清人性不是 “非黑即白” 的道德題,而是 “四維平衡” 的應用題,或許他為娃哈哈鋪的傳承路,會少一些荊棘,多一些穩健。
先回到歷史的鏡子里,看看劉邦和朱元璋是怎么栽在 “四維失衡” 上的。
劉邦當年殺白馬立誓 “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以為靠這一句誓言就能守住劉氏江山,卻偏偏漏算了權力維的膨脹會吞噬一切。他把核心權力留給太子劉盈,又讓呂后以 “太后” 之名輔政,卻沒給權力套上任何韁繩。
呂后后來能肆無忌憚地封呂氏子弟為王,甚至把戚夫人做成 “人彘”,本質是權力維徹底壓垮了生存維與利益維:用生存威脅(殺劉如意)建立威懾,用利益綁定(封呂氏為王)拉攏黨羽,最后連 “劉氏正統” 的價值維也被扭曲成 “呂氏掌權也是為了劉家”。
更要命的是,劉邦沒給功臣集團留夠利益出口,周勃、陳平等人平定諸呂后,怕強勢皇子清算舊賬,寧愿選遠在代地、看似 “無威脅” 的劉恒,也不選血緣更親近的齊王劉襄,這正是利益維的焦慮擊穿了權力維的設計。
朱元璋的失誤則更極端,他把權力維推到了極致:廢丞相、設錦衣衛,恨不得把所有權力都攥在自己手里,卻在生存維上留了個致命窟窿。
他以為 “殺盡功臣就沒人敢反”,卻忘了沒了能戰的將領,朱允炆面對朱棣的叛亂時,只能派李景隆這種 “紙上談兵” 的草包上場;他以為 “封藩王戍邊能拱衛中央”,卻給了朱棣 “臨時調兵權”,讓對方的野心有了武器。
朱元璋的邏輯里,根本沒有 “利益維緩沖” 的概念,既沒給藩王劃定權力邊界,也沒給功臣留條活路,最后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設計的 “鐵桶陣”,被兒子的 “靖難之役” 撕得粉碎。
劉邦和朱元璋的教訓,其實早為宗慶后的傳承埋下了伏筆:傳承從來不是 “把權力交給誰” 這么簡單,而是要讓權力、利益、生存、價值四個維度形成相互支撐的平衡,一旦某個維度失衡,人性里的 “掌控欲”“獨占欲”“避禍欲” 就會像洪水一樣沖破制度的堤壩。
再看宗慶后的原安排,幾乎踩中了所有歷史的坑。
在權力維上,他把娃哈哈 29.4% 的股權和職工持股會的控制權全交給了宗馥莉,相當于把 “絕對話語權” 遞到了女兒手里。這種毫無制衡的權力,很容易激活人性里的 “獨占欲”。
宗馥莉會覺得 “我是父親唯一的合法繼承人,憑什么要給非婚生子女分信托”,就像呂后覺得 “我是太后,憑什么不能封呂氏為王”。
宗慶后或許以為 “父女情深” 能讓女兒接受安排,卻忘了權力面前,血緣有時也抵不過獨占的本能。更關鍵的是,他沒像劉恒后來做的那樣,給權力找個 “利益錨點”。
劉恒繼位后,給周勃加官進爵、賞賜黃金,用利益換來了功臣的支持,而宗慶后沒讓宗馥莉覺得 “執行信托對自己有好處”,反而讓她覺得 “這是在分走我的東西”,對抗自然成了首選。
利益維的漏洞則更明顯。
宗慶后想用 21 億美元信托安撫非婚生子女,卻連一份正式的信托契約都沒簽,只是手寫了幾句指示、拍了封郵件,這種模糊的安排,簡直是給人性鉆空子留好了門。
宗馥莉后來能質疑信托合法性、轉移境外賬戶資金,非婚生子女能毫不猶豫地起訴,本質是利益維沒有 “剛性約束”。沒有第三方監管,誰來保證本金不被挪用?沒有明確的收益規則,誰來相信利息能按時到賬?
劉邦當年至少還有 “白馬之盟” 的儀式感,朱元璋至少給藩王劃了封地,而宗慶后的信托,連最基本的 “安全感” 都沒給雙方,又怎么能指望他們不撕破臉?
生存維和價值維的缺失,則讓整個傳承局失去了 “緩沖墊” 和 “凝聚力”。
宗慶后大概率沒提前馴化宗馥莉的 “排他性” 特質。在女兒接班前,他應該沒讓她深度參與過信托設計,只是臨終前把安排扔給她,這就像朱元璋沒教朱允炆怎么應對藩王,只讓他守著 “嫡長孫” 的身份一樣,很容易激發逆反心理。
更要命的是,他沒有考慮最壞情況的發生,給娃哈哈留專門且足夠的“應急資金”,一旦訴訟導致資產凍結、經銷商倒戈,企業就只能被動承受損失,1-9 月銷售額下滑就是最好的證明。
而價值維上,他把 “家文化” 窄化成了 “婚生子女的文化”,非婚生子女連 “宗家人” 的身份都得不到,宗馥莉自然會把他們當成 “外人”,就像劉邦沒把 “劉氏正統” 和 “仁政” 綁定,讓呂后輕易就能扭曲價值一樣,這種單一的價值敘事,根本凝聚不了家族共識。
如果宗慶后能用四維框架重新設計,情況或許會大不一樣。
在權力維上,他完全可以搞 “雙層股權。
給宗馥莉 51% 的超級投票權,讓她牢牢掌控娃哈哈的決策權,這既滿足了她的權力欲,也符合 “核心權力不分散” 的原則;同時把 10% 的收益權股放進 “家族公益信托”,非婚生子女每年能拿到固定分紅,但沒有投票權。
這樣一來,宗馥莉會覺得 “我的決策權沒被威脅”,非婚生子女也會覺得 “有穩定利益可拿”,就像劉恒給功臣留夠富貴,換來了朝堂穩定一樣。
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提前和國資股東簽一份 “傳承共識協議”,約定 “如果家族糾紛影響企業經營,國資有權臨時接管商標權”,這相當于給宗馥莉的權力套上了韁繩,讓她不敢用 “換品牌、轉移資產” 這種激進方式對抗。畢竟,失去了國資支持,她的權力基礎也就塌了一半。
利益維上,關鍵是堵上 “模糊” 這個漏洞。
宗慶后可以引入瑞銀、洛克菲勒這樣的專業家族辦公室做信托監管方,把 21 億美元本金存進離岸賬戶,明確 “本金只能用于娃哈哈的境外投資,比如東南亞工廠,每年只能提取 5% 的利息分給非婚生子女”。
監管方要同時向宗馥莉和非婚生子女匯報,既防止宗馥莉挪用本金,也讓對方放心。更妙的是,他可以設計 “利益激勵”。
如果宗馥莉好好執行信托,她能額外拿到境外投資收益的 20%;要是她拒絕,不僅拿不到這筆錢,信托本金還會自動轉為娃哈哈的員工持股計劃。這樣一來,宗馥莉會算明白 “執行信托比對抗更劃算”,人性里的 “趨利欲” 就會取代 “排他欲”,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雙方都陷在 “零和博弈” 里。
生存維上,宗慶后最該做的是 “提前馴化” 和 “冗余托底”。
他可以在宗馥莉接班前 5 年,就讓她主導信托方案的設計,比如讓她決定利息比例、選哪家機構做監管,甚至讓她和非婚生子女開幾次協商會,自己在場見證。
這樣一來,宗馥莉就從 “被動接受安排” 變成了 “主動制定規則”,對信托的抵觸會少很多,就像劉恒入京前先安撫功臣,讓對方覺得 “這是我們一起選的君主” 一樣。
同時,他可以變現 5% 的娃哈哈股權,設立一個 50 億元的 “家族應急基金”,專門用來化解訴訟、穩定渠道。就算真的鬧到對簿公堂,企業也有足夠的現金流扛過去,不至于像朱允炆那樣,連個能打的將領都沒有。
價值維的重構則是長久之計。
宗慶后可以牽頭制定一份《宗氏家族憲章》,把 “家文化” 重新定義為 “共同守護娃哈哈品牌,共享合法收益”,給非婚生子女 “家族榮譽成員” 的身份,允許他們參加家族年度會議,甚至讓他們參與一些非核心的公益項目。
這樣一來,非婚生子女會覺得 “自己也是宗家人”,宗馥莉也會慢慢接受 “家族利益不只是我一個人的”。
更關鍵的是,要在憲章里加一條 “榮辱與共” 的條款:如果因為家族內斗導致娃哈哈品牌價值下滑,所有家族成員的收益都要削減 50%,直到品牌恢復元氣。
這樣,每個人都會明白 “內斗不僅損人,更損己”,就像劉恒用 “仁政” 重構了 “劉氏正統” 的價值,讓朝堂上下都愿意維護這個體系一樣。
當然,就算有了這些優化方案,也不能指望傳承變成 “一勞永逸” 的完美局。四維框架的核心不是 “消除人性”,而是 “馴化人性”。
劉邦再怎么設計,也擋不住呂后的野心;朱元璋再怎么防范,也攔不住朱棣的叛亂;宗慶后再怎么安排,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宗馥莉的 “排他欲”。
框架能做的,是給人性畫一條清晰的邊界,讓權力有制衡、利益有保障、生存有托底、價值有共識,把 “兩敗俱傷” 的風險降到最低。
就像劉恒最終能開創 “文景之治”,不是因為他運氣好,而是因為他懂得在權力和利益之間找平衡:給功臣留富貴,換來了朝堂穩定;給百姓減賦稅,換來了民心所向。
宗慶后如果能用四維框架重新規劃,或許宗馥莉不會鬧到今天這個地步,非婚生子女也不會走上訴訟之路,娃哈哈這個國民品牌,也能在傳承中走得更穩。
說到底,傳承的本質從來不是 “怎么控制人”,而是 “怎么設計一個讓人性良性釋放的系統”。
劉邦、朱元璋、宗慶后的失誤,都在于把制度當成了 “鎖”,想把人性牢牢鎖住;而真正的智慧,是把制度當成 “渠”,讓權力、利益、生存、價值這四條水流,順著渠道平穩向前,最終匯成滋養家族與企業的江河。
如果宗慶后早明白這一點,或許今天的娃哈哈,會是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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