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識,小龍蝦今日分享第1308期,歡迎關注!
“是我們納稅人養活了公務員!”——這句話在社交平臺上幾乎成了萬能句式,只要涉及公務員漲工資、養老金、年終獎等話題,它就會被高贊置頂。
它聽起來像一道嚴謹的數學推論:稅收→財政→工資,于是“我”成了“他”的衣食父母。
但邏輯上的連貫并不等于事實上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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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不是“眾籌”,財政不是“紅包”
把稅收理解成“網友集資給公務員發工資”,首先就搞錯了財政的性質。
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對國民收入的強制性再分配。
它對應的是公共產品:安全、秩序、教育、醫療、道路、氣象、衛星導航……
你買車交購置稅,表面看是“養”了車管所的辦事員,但如果沒有他們登記上牌、制定標準、打擊走私,你花百萬買的豪車只能在草原當拖拉機。
稅收的本質是“買服務”,不是“養爹”。
二、企業利潤≠員工價值,購車款≠工人工資
你給車企打工,車企賣了車獲得了利潤,于是給了你工資。
你的工資來源于汽車銷售收入,我是買車的,我能不能說“我養了你”?
顯然不能。
因為交易只發生在“我—車企”之間,工人與車企之間是勞動合同關系,工資是勞動力的對價,不是車主的打賞。
同理,公務員的工資是勞動力市場價格與法定薪酬制度的綜合結果,與某個納稅人之間沒有直接“撫養”關系。
把宏觀財政循環壓縮成“我交錢→你領錢”,就像把長江說成是我家水龍頭里流出來的一樣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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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務員的“勞動”不是抽象符號
很多人把公務員的工作想象成“蓋章、喝茶、看報”,于是認為“沒創造價值”。
但現實中,基層民警凌晨三點出警處理家暴,海關關員在40℃的集裝箱里查驗走私冷凍肉,應急管理局的人在臺風眼里轉移群眾——這些勞動不僅創造使用價值,而且直接節省社會交易成本。
如果讓市場來“購買”同等服務,價格只會更高。
換言之,公務員的勞動力本身就有價值,不需要靠“納稅人慈善”來確權。
四、誰“養活”誰?現代社會的共生邏輯
在貨幣經濟里,每個人都是別人的“成本”,也是別人的“收入”。
你早上買一杯15元的豆漿,等于“養活”了豆漿店老板、大豆種植戶、物流司機、包裝廠工人、掃碼槍廠家……
按照這個邏輯,我們得在腦門上貼滿“被養活”與“養活別人”的標簽,才能出門。
顯然,這樣的敘事毫無意義。
現代社會是分工協作的巨型網絡,任何節點都同時輸出與輸入價值。
把“養活”這種農業社會里的宗法概念,套在高度復雜的公共治理體系上,只能制造對立,無法解釋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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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請把“養活”留給家庭,把“合作”還給社會
父母與子女,是“養活”;
政府對公民,是“契約”;
公民與公務員之間,是“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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