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道縣白馬渡鎮,65歲的孫小萍因為在自家租賃的荒塘開挖魚塘,卷入了一場長達數年的法律風波。一審法院判處她有期徒刑一年,而二審雖認定犯罪情節輕微、免于刑事處罰,但“犯罪”二字仍讓她心頭如夢魘般揮之不去。孫小萍堅決要為自己洗清冤屈。
起因:荒塘養魚,卻被控違法
![]()
2021年12月,孫小萍因在承租的雙牌水庫庫區內開挖魚塘,被警方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立案偵查。孫小萍及家屬多次向上級部門和媒體反映,認為自己并未非法占地。
事情源于2005年,白馬渡村民委員會將水庫庫區內荒塘發包給孫小萍的前夫,租期60年。2019年,她與前夫離婚后,將開發權轉給了自己。荒塘長期被水淹,三十年來無人耕種,基本用作養魚。孫小萍投入數百萬元進行清淤、修堤,改善魚塘條件,原本只是想穩住養殖生計。
然而,2020年她因洪水損失魚苗,不得不動用挖掘機對魚塘進行清理和加高塘堤,這一行為被檢方認定為非法占用農田。
![]()
法律爭議:三調數據 vs 永久基本農田
案件的核心爭議在于土地性質。孫小萍一方出示的“三調”數據顯示,涉案地早已是坑塘水面,不具備耕種條件。白馬渡居民委員會也確認,這片土地長期用于養魚,村民從未當作耕地。
一審法院仍以2018年數據為準,認定其占用地屬于基本農田,判處孫小萍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四萬元。孫小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采納“三調”數據認定涉案土地已調整出基本農田紅線,但仍認為其行為違法,只是情節輕微,可免于刑事處罰。判決要求在六個月內恢復土地可耕種狀態。
![]()
家屬:仍需為無罪奔走
二審后,孫小萍被釋放回家,但長達10個月的羈押讓她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影響。她及家屬認為,即便免刑,其罪名仍然懸在頭上,難以釋懷。為此,他們已將刑事申訴狀遞交至湖南省高院,爭取徹底洗清冤屈。
![]()
值得注意的是,案涉地塊已被列入白馬渡小微濕地項目規劃范圍,用于休閑觀光和生態養殖,三級政府對此也應有所了解。孫小萍及家屬認為,自己開挖魚塘行為并未影響土地長期用途,更不應背負犯罪標簽。
結語
這起案件不僅關乎一位65歲農婦的合法權益,也引發了公眾對于“土地使用與法律認定”的思考。一個長期被水淹的荒塘,是生活的依靠,還是違法的標的?法律如何平衡歷史使用、現實用途和規定條文?孫小萍的申訴仍在繼續,她的故事提醒我們:法律之外,生活也需要公平和溫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