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區人民政府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科,
拒絕向政府積極舉證,
阻撓法庭證據,
使法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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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空轉,
導致武昌法院,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虛假審判。
因武昌區衛健委醫政科未提供證據。
沒有辦法進行判決,
說原告康強證據不足。
民事審判誰主張誰舉證。
終審法官沒有提前20天向武昌區衛健委取證
康強武漢大學
武昌區衛健委,武漢大學人民醫院,
眾誠車險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共同構陷12345醫政行文,誣陷康強。
說康強沒有達到想要的賠償,
就擴大傷情,
到10家醫院看病。
湖北省衛健委對武漢大學人民醫院,
進行了嚴厲批評,
并處理了肇事拒診的醫生。
使得車險公司有所收斂。
現在武昌區衛健委,
拒絕信訪回執三次。
導致武昌區司法局無法行政復議。
剝奪康強法律賦予的權利。
現在進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進行再審,已獲批準。
所有的證據全部準備好了,
都是經過了司法行政復議的。
就差武昌區衛健委的,
厘清誰寫了康強多要賠償擴大申請?
犯罪主體一旦明確,
將提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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