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今年7月26日,23歲華裔女楊蘭蘭,在澳大利亞醉駕引發的車禍事件。
當時,此事關注度挺高的,因為一些網傳不實信息,還引起全國網友熱議。
時隔兩個月,楊蘭蘭的第二次開庭,終于到來,她會面臨多少年的監禁,估計,很多人都會好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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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微博賬號澳大利亞SBS廣播公司透露,楊蘭蘭勞斯萊斯醉駕案第二次開庭,已經結束,案件的進展,要比想象的慢許多;
第一次開庭,楊蘭蘭獲得法院準許,選擇了缺席;
其次,第二次開庭,楊蘭蘭同樣獲得法院準許,缺席了開庭,
唯一的進展,相對第一次開庭遞交材料以外,
第二次開庭的結果,是法院首次向楊蘭蘭方,公布了被指控的類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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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道,這一次法院向楊蘭蘭的律師透露,楊蘭蘭,起初一共被指控5項罪名,分別為:
1、過失駕駛致人重傷
2、危險駕駛致人重傷、
3、未向警方提供駕駛人或車輛資料、
4、不當駕駛行為造成人身傷害、
5、拒絕未能接受呼吸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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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曉車禍案始末的網友,從指控名稱就知曉,楊蘭蘭為何被指控;
車禍后,被撞的奔馳車司機,身體出現嚴重的損傷,網傳受害人已經截肢,喪失了正常的勞動能力。
從傷情上來判斷,幾乎可以坐實,受害人遭到了“重傷”。
“過失駕駛致人重傷”和“危險駕駛致人重傷”,究竟能否被楊蘭蘭聘請的律師,進行無罪辯護成功,希望還是很渺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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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三項指控和第五項指控,就不得不說,楊蘭蘭的身份,究竟有多么神秘;
醉駕車禍導致他人重傷,還不向法院提供個人信息和車輛信息,她到底是誰,恐怕不僅僅我們好奇,
法院和澳大利亞當地人,好奇心比我們更大,
身份實在太神秘了,個人信息保護這一塊,我們要向楊蘭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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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拒絕和未能接受呼吸測試,是車禍發生后,
警方要求第二次做醉駕測試,被楊蘭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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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說到,一共5項指控,
不過,第二次開庭,
第4項指控“不當駕駛行為造成人身傷害”,這一項指控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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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楊蘭蘭的4項指控名稱后,二次開庭就結束 ;
法院告知楊蘭蘭的代理律師,第三次開庭時間為今年10月17日,屆時,楊蘭蘭必須出現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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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楊蘭蘭的代理律師表示,接下來會對指控的4項罪名,準備材料和討論,進行辯護;
從曝光的視頻來看,楊蘭蘭的代理律師為John Korn,查了一下,此人與幾年前,高云翔在澳大利亞涉嫌性侵委托的辯護律師,名字一致,不知道是否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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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此次楊蘭蘭的身份,依舊沒有曝光出來,不過,從4項指控,初步判斷,楊蘭蘭越是掩蓋自己的身份信息,處境越是不利,反而會激起當地人的不滿情緒。
其次,除了第三條和第五條指控以外,能夠讓她監禁的指控,也只有第一項和第二項,至于具體監禁幾年,需要等第三次開庭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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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女楊蘭蘭醉駕導致車禍,無論在哪里,終究會得到制裁,大家還是不要有過多的情緒波動,靜待結果吧。
那么,你們對此事,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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