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碓下突現無名骷髏
石獅市轄下的永寧鎮,地處沿海。
永寧鎮有個院東村。村子不大,離村子不遠有個石山。該村可謂得天獨厚,不少人以開采石窟為業,成了石窟主,這些石窟主大多因人手不夠,都雇工采石打石。外地工人除來自鄰近鄉鎮之外,還有從惠安、南安、莆田、仙游等縣市雇來的。
入夏以來,從石山那邊,不時飄來一陣陣腥臭。氣味極難聞,似魚腥,也似腐爛動物的尸臭。開初,村里的人對此并不在意,還以為是死貓死狗或是什么野生動物尸體腐敗發出來的氣味。
隨著盛夏的到來,天氣類熱似火。從石山上飄來的那股氣味越來越濃烈,越刺鼻越嗆人,有人甚至聞之而嘔吐不止這才引起村委會的注意,動員了幾個膽大的年輕人上石頭山看個究竟。
年輕人戴上厚厚的大口罩,順著氣味尋去。尋到一個碎石堆,他們停了下來。
這碎石堆成錐形,厚厚的一層如同一座小山丘。年輕人斷定,那股惡臭便是從這碎石堆里散發出來的。
他們拿著兩頭尖的山鋤和鐵鏟,動手挖那碎石堆。越往下挖,臭味越濃。那股氣味嗆得他們眼淚直流,只好跑到一旁歇一會兒,喘喘氣再往下挖。忽然,他們驚叫一聲,扔下手中的工具轉身往村里跑。一口氣跑到村委會,氣喘吁吁報告說,石堆下發現一具骷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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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尋蹤覓跡確定受害者身份
村委會立即向永寧鎮派出所報告。派出所又報告石獅市公安局刑偵科。于是警車載著偵查員迅速奔赴現場。這一天是1990年9月15日上午9時,故此案稱為“9·15兇殺案。
勘察現場是不能戴口罩的。據說戴口罩氣味散不出去更嗆人。偵查員只好直面骷髏,強忍惡臭,小心翼翼地把骷髏周圍的碎石移開,把遺留物清理出來。沒有發現任何衣物碎片。顯然,死者是被兇手扒光衣服的。
整具尸體其實已成了一堆白骨。有的地方骨頭發黑了。
唯一明顯表征是:死者頭顱右側有個窟窿。
經法醫尸檢認定:死者為男性。30歲左右。死亡時間為20天至1個月。是被鈍器擊傷頭顱致死的。
偵查員經過分析,判定這是一起屬于他殺的兇殺案。碎石堆為第二現場,顯然還有個第一現場。第一現場與第二現場估計距離不會很遠。
偵查員首先要做的工作是尋找身源。
偵查員向永寧派出所了解,最近一個階段是否有報告人員失蹤的。
經查,半個月前院東村有一女人到派出所報案,說她的丈夫吳清苗8月25日吃過晚飯后上石窟,至今不見人影不知去向。
偵查員馬上把吳清苗的妻子請來,問她是否找到吳清苗了。她搖搖頭,狀極悲切。說是自吳失蹤后,她走遍了吳的所有親朋好友那里,均沒有任何吳清苗的消息,至今下落不明。
偵查員詢問她,吳清苗身上有什么明顯特征沒有。她說了不少。可惜因尸體已高度腐爛,驗尸時無從認。但吳妻提到,其夫下排牙齒右邊鑲過3枚假牙。僅這點和尸檢相符,偵查員當即取出尸骨上面檢到的3枚假牙讓吳妻辨認。吳妻一口咬定,這3枚假牙是吳清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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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疑兇現形
接著,吳妻向偵查員反映吳清苗失蹤前的有關情況8月25日晚上,吳清苗從石窟回家時曾對她說,采石工催著要工錢,家里一時拿不出。只好到鄰村一位朋友家里借去。結果借到60元。吃了晚飯,他帶著這60元錢又上石窟去。當天晚上沒有回家住。她還以為其夫住在山上。第二天一早,吳清苗雇來的那個莆田采石工郭表松下山到她家里來,對她說,老板拖欠他400多元工錢,至今未還,昨天晚上還打了他一頓。說著,很委屈地走了。第三天,郭表松就回莆田老家去了。沒幾天,在別的石窟打工的莆田人拿著郭表松的信找到吳家,說是郭在信中交代,吳清苗欠他的那筆工錢,請他們代領。因吳清苗去向不明,吳妻沒法給他們錢。據吳妻稱,吳清苗這口石窟,雇了兩名采石工。除郭表松外,還有一個姓施的蚶江人。吳失蹤后,他就到院東的另一家石窟打工。
偵查員找到這位姓施的采石工,向他了解吳清苗失蹤情況。姓施的說,20號早上他來到吳清苗石窟上班。過了好久,還不見吳清苗上山來。他曾問郭表松,老板到哪里去了?郭悄聲告訴他,老板昨天晚上到石獅“打洞”去了。姓施的采石工因找不到老板拿不到工錢,很生氣,隔天就轉到別的石窟去了。
偵查員于是趕到吳清苗的那口石窟。在石窟旁邊,有一間用磚石和木板條搭起來的簡易住房。據吳妻說,這是讓外地工人住的。郭表松就曾住在這木房里。偵查員走進房子,里面有一張竹床,少了三根竹片,是被折斷的,斷痕較明顯,找遍房子,沒發現折斷的竹片。偵查員走出屋子,在石窟周圍尋找。不一會,便在一個小水溝里找到那3根竹片。細細察看,發覺上面有明顯的血跡。
偵查員判定,這房子是作案的第一現場。這里離碎石堆僅30來公尺。這與原先的分析相吻合。
根據現場的勘察和吳妻以及那位姓施的采石工提供的情況,偵查員認為,郭表松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依據之一是,郭對吳妻說,老板拖欠他工錢不但沒還,反而揍了他一頓;對姓施的采石工卻又說,老板昨天晚上到石獅嫖娼去。前后矛盾,顯然是有意掩飾什么。其二,小水溝找到的那3根帶血跡的竹片。
兇殺的因果關系,偵查員的看法比較一致。可能是,因吳清苗拖欠工錢不還,引起爭吵,進而雙方動起武來,導致殺人。而后藏尸匿跡,逃避懲罰。
郭表松從莆田某旅社寄給同鄉請代向吳清苗索款的信,可以看成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伎倆。
當天下午,刑偵科長李永木帶著3名偵查員,趕往郭的老家莆田縣南日鄉三咚村,拘審重大殺人嫌犯郭表松。
他們先到莆田縣公安局。李科長把案情向該局通報,請求協助。莆田縣表示大力支持,并派了一位得力的偵查員協助他們追捕郭表松。
南日鄉是個海島。所轄近20個村,6萬多人口。出入該島除了每天有正規的幾班客輪外,還有各種民營的渡船或貨輪。萬一走漏風聲,罪犯就會逃跑。偵查員考慮,在外地辦案,人生地不熟。一旦案犯知道公安干警在追捕他,隨便找個地方隱匿或逃出島外,就不容易抓到他了。為此,行動必須迅猛果斷,打他個措手不及。務必在案犯還沒發覺他們之前,就把他抓獲。
第二天一早,偵查員在當地邊防部隊支持下,乘坐登陸艇到了南日鄉。該鄉派出所的民警去了一趟三村,回來對偵查員說,這兩天發現郭表松還在島上走動。這就可以放心了。但必須馬上對各個碼頭和來往船只進行布控,嚴防郭表松逃離海島。
這天近午,偵查員通過鄉派出所,把三村的公安員請來,決定到郭表松家里進行試探性的搜捕。公安員把他們帶到郭表松家里。這是一幢二層樓房,還沒竣工。家里陳設寒酸。看來這是一戶比較貧窮的農家。
他們是以查戶口為名來到郭表松家里的。郭表松的父母神色慌張。偵查員按照戶口簿上的名字逐一查問。當問到郭表松時,郭母忙回答說,他出外打石,還沒回來。說這話時神態很不自然,這更引起偵查員的懷疑。同時,又和公安員所了解的情況不一樣。顯然,郭母在說謊。
李科長感到此中有詐,故意問起房子建筑的事。郭母松了一口氣,訴說家境貧寒,無力把房子完工。李科長左瞧右看,出其不意地順著樓梯上了二樓。
這時,他看到一個年輕人彎著身子伏在樓板上,正在偷聽樓下說話。李科長冷不防劈頭問道:“你叫什么名字?”
“郭表松!”那年輕人嚇了一跳,脫口而出。
“正好,我們就要找你。跟我們走一趟!”李科長亮出證件。郭表松頓時癱軟在地,臉無血色。
四、真相大白
在南日鄉派出所,偵查員提審郭表松。一接觸到吳清苗郭表松就不住渾身發抖。這個外表斯文,當年僅差5分就上高考錄取線的罪犯,一下就把犯罪經過如竹筒倒豆子全招出來了。
他說,8月25日上午,他去找雇主吳清苗,把家中的信給他看,說:我家里蓋房子急需要錢。你欠我的400元工錢,無論如何今天也應該還給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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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苗解釋說,因貨款未收回,工錢還得暫級幾天才能還給他。郭表松拉下臉孔,堅持非要老板還清拖欠的工錢不可。吳清苗便對他說,那只好等晚上收工回家時,我去借錢還給你了。當時彼此都很不愉快。
那天晚上,吳清苗果然借錢去了,但僅借到60元。拿到山上還給郭表松時,還要他買酒請客。
郭表松下山到村里小店鋪買來2瓶酒和一個水果頭。兩人對飲起來。之后,郭表松又提起工錢的事。郭說,你當老板的,連工錢也拿不出來,當什么老板。這話把吳清苗激怒了,加上有幾分醉意,推打了郭表松幾下。郭頓時性起,飛起一腳,踢中吳清苗的翠丸,吳隨即昏倒在地。失去理智的郭表松隨手抄起旁邊一把1.75公斤重的鐵錘,朝吳清苗的頭顱砸去。吳當場斃命,鮮血濺在旁邊那張竹床。殺了吳清苗后,郭表松扒光他的衣服,把尸首拖到附近的碎石堆掩埋起來。回到那簡易住房后,擦洗地上血跡,拆下染上血跡的竹片扔到外面的小水溝里。
為了掩人耳目,第二天,他依然在那簡易小房里住了一個晚上。到第三天,他才卷起鋪蓋溜回老家去。當天住在莆田某旅社。他使了個小小的花招,給在永寧的老鄉寄出一封信,請他們代向吳清苗催討欠款。結果欲蓋彌彰。
這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
郭表松痛痛快快承認了犯罪事實。他請求公安機關盡快把案件處理完,讓他回去。他說,他想到南日鄉幼兒園當教員去。
殺人犯郭表松是在同年12月底被依法處決的。時年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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