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雙節將至,本該是消費者薅羊毛的黃金時刻,監管的一則公告,讓攜程再次站上輿論風口。
9月17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攜程旅行網發起行政約談,責令其整改利用“調價助手”工具強制修改酒店價格、侵害商家自主定價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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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事件引起網友熱議,焦點又回到“技術霸權”的討論上。攜程并非個例,暴露出的是商旅平臺乃至整個電商平臺,在大數據技術濫用下的通病。
從“調價助手”到“大數據殺熟”,從價格操控到算法歧視,技術紅利儼然已經變成一把雙刃劍,正不斷地損害市場公平和消費者權益。
攜程被約談始末,源自酒店商家的集體控訴
本次約談事件,源于多家酒店商家的聯合舉報。這些商家發現,攜程平臺通過技術手段對他們的交易和價格進行了不合理限制,剝奪了他們的自主定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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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通過名為“調價助手”的后臺工具,在未與酒店協商的情況下自動掃描競品平臺價格并強制調低酒店底價。
鄭州某電競酒店負責人張先生展示后臺記錄顯示,該工具曾單日觸發7次價格變動,導致其房間單價從120元驟降至70元,遠低于成本價。
最令商家不滿的是,即便申請關閉此功能,攜程仍會通過后臺私自重啟,形成“關閉-重啟”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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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講,就是關不掉改價系統。你的商品服務在攜程上,必須就得保持最低,如果幾個平臺都是同樣的最低價,那攜程會把價格自動調配的更低。
想必,如若不是這樣的霸王條款,商家也不會聯名去舉報這位商旅巨頭。
這一行為直接違反《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關于“不得利用服務協議限制經營者自主定價”的規定。
鄭州市監局于9月4日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攜程30日內完成合同條款修訂、調價工具優化,并建立長效合規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約談距貴州省市監局8月5日約談攜程等五家平臺僅隔43天,彼時貴州方面已明確通報“利用技術手段干預定價、訂單生效后毀約加價”等風險點。
同品不同價,你被大數據“殺熟”過嗎
其實,商旅平臺和電商平臺利用大數據技術手段進行控價、改價以及大數據殺熟,已成為行業公開的秘密。
在線旅游平臺已成為“大數據殺熟”的重災區,占比高達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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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的常見把戲:同樣的商品,不同的價格,俗稱“千人千價”。
大數據殺熟的核心在于通過用戶畫像實施價格歧視。以攜程為例,其算法系統會綜合設備型號(iPhone vs 安卓)、地理位置(一線城市 vs 三四線)、會員等級、瀏覽頻率等數據,將用戶標記為“高支付意愿”或“剛需群體”。
例如,頻繁搜索某酒店的用戶會被判定為“急需”,平臺減少其優惠;而新用戶則享受“首單優惠”。
這種策略在機票、酒店、打車服務中普遍存在——同一航班,金鉆用戶看到的“出行無憂禮包”價格比普通用戶高17元;同一酒店,老用戶搜索價高于新用戶200元。
電商平臺的價格貓膩同樣花樣百出。有用戶發現拼多多上同一款商品,舊手機顯示價格比新手機貴 20%;京東會員看到的促銷價,非會員反而能以更低價格購買。
舉個略微夸張的例子,如果系統能識別出用戶是張雨綺,那推送的十元羊毛襪子,必須得標到五百,否則張雨綺可能看都不看的,畢竟她自己曾在直播間說過的,自己699連一雙襪子都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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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 “同品不同價” 的現象背后,是平臺基于用戶畫像、消費能力、瀏覽歷史構建的價格歧視模型。
盡管《電子商務法》明令禁止價格歧視,但消費者維權仍困難重重,多數只能進行網上投訴維權。
江蘇省消協調查顯示,82.93%的受訪者知曉差異化定價,其中45.36%遇到“反復瀏覽后價格上漲”。在旅游平臺,52.92%的用戶遭遇“同一房型不同入口價格差異”。
黑貓投訴平臺數據顯示,2025年攜程“大數據殺熟”投訴達7161件,“捆綁搭售”投訴6701件,涉及機票默認勾選“全能保障服務”、酒店訂單自動附加“早餐券”等隱形消費。
在這些投訴中,女性用戶占比超60%,90后占比54.21%,500元以上大額殺熟占比過半4。這表明年輕消費者和女性用戶更容易成為大數據殺熟的目標。
寫在最后:從合規治理到生態重構
平臺屢屢越界的背后,其實是資本的逐利性導致的。
過去,在互聯網飛速發展階段,平臺更多是補貼用戶進行拉新,而如今,進入存量時代,客單數增長放緩,資本為了追逐利潤,就只能在客單價與利潤率上“下功夫”。
顯然,平臺并沒有在明顯上下功夫,而是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以及天然的隱蔽性,在背后對消費者進行了剝削。
如何徹底地消除“技術霸權”,一直是監管所面臨的難題。
現有法律對 “大數據殺熟”“算法歧視” 等新型違規行為的界定仍存模糊地帶,懲戒力度不足難以形成震懾。
2025 年 4 月實施的《網絡交易合規數據報送管理暫行辦法》邁出關鍵一步,要求平臺定期報送交易數據、違法行為線索,為監管部門提供 “穿透式監管” 的技術基礎。
這種 “以數據治數據” 的思路值得推廣:一方面要求平臺公開算法原理,特別是定價和推薦邏輯;另一方面建立第三方算法審計機制,對涉嫌歧視的模型進行評估整改。
消費者權益保護也需進行創新。可借鑒 “冷靜期” 制度,對酒店、機票等預訂服務設立 24 小時無理由退訂通道;建立 “價格保護” 機制,同一賬號短時間內遇價差自動補退。
另外,可將投訴解決率與平臺信用評級掛鉤,倒逼企業提升服務質量,徹底改變之前網絡投訴不痛不癢的尷尬現狀。
最重要的,消費者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注意留存消費記錄和相關證據,如訂單截圖、價格對比等。不能讓縱容與忍讓,成為“技術剝削”的沃土。
當 “科技向善” 從口號變為行動,平臺、商家與消費者才能實現真正的共贏。
畢竟,消費者需要的不是處處設坑的 “智能推薦”,商家期待的更不是強買強賣的平臺霸權。
這場始于攜程的監管約談,終將推動整個行業走向透明、公平、可持續的未來。唯有如此,互聯網平臺才能找回初心,在創新與合規之間找到平衡,讓大數據真正成為提升生活品質的利器,而非少數企業牟利的 “殺豬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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