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不愛錢的人沒幾個,因為錢而找另一半的人,我相信也不少。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原本也無可厚非。
然則僅為了錢,就把跟自己結婚的人逼上絕路,翟欣欣在撈女這條路上,也算是走出了一條新賽道。
要說一個人為了錢把另一個人逼上絕路,本身不稀奇,,四大名著之一《水滸傳》里面,108個好漢,最起碼一半人都做過這種勾搭。
還記得前些年網上流傳著很多刑事案件,其中有一個就是神秘的鋤頭人,說有個人沒錢就拿著鋤頭到街上找個人一鋤頭鋤翻,然后搶錢過一陣子,等沒錢了繼續作案。
謀財害命這件事情,雖然罪大惡極,但因為過去幾千年時有發生,人們其實不稀罕。
比如說潘金蓮跟西門慶真的發生了什么事情,人們只會看戲,而不是對某一方進行道德上的批判。
過去賭場或者風塵場所都有規矩,把客人的錢想辦法騙光,總是要留條后路給對方。
倒不是因為心善,僅僅是怕對方沒路可走,走了絕路而已。
翟欣欣這件事情令人發指的根本在于,被她欺騙的蘇享茂,從長相上看就是個老實人,雖然做生意賺到一些錢,好像生意還處于灰色地帶因此被翟欣欣抓住把柄,但能夠把錢給翟欣欣隨后又被迫自殺,說明這個人實在太老實,一點點變通之道都沒有。
一個女人,在42天的婚姻中,獲利了上千萬,還要逼對方拿錢來,這樣的女人,是判12年可以解決問題的嗎?
2017年翟欣欣害死蘇享茂,一直到2023年被拘捕,現在被判刑,也就意味著,她只需要10年時間,又可以為害人間。
時至今日,雖然監獄的作用看起來還是勞動改造,到底改造成功多少人,我們不得而知。對于普通人來說,監獄更大的作用在于,把這些有危險的人,跟普通人隔離起來。
一個人已經證明了自己毫無人性,這樣的人,真的能夠通過十年時間改造好嗎?這其中的標準是什么?里面的邏輯又是什么?
我猜想這里面大概同樣有利益的關系。對有的親人來說,死去的人最后的價值,就是能夠為活著的人爭取一點點利益。翟欣欣為了活命,想必把能退的錢都退了。
親情最后也敵不過歲月的流逝,能夠象征性的為死去的親人找回相對公平,讓活著的人過上幸福的生活,也未嘗不可。
我沒有辦法用對或者錯去評價這件事情,我知道一個事情如果沒有被徹底糾正,那么必然會再犯。
有的錯誤可以原諒,有的錯誤不可以原諒。
我猜想,蘇享茂之所以最后走上這樣的絕路,與他的成長經歷,大概也有關系。
趁著年輕,人應該吃點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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