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發生了這么一件事,很值得一說。
一名旅客在航班飛行中,去洗手間吸煙,被機組當場發現并控制。事發航班飛往廣州,機組依法啟動報警程序,航班落地后移交給廣州機場公安處理。
聽上去是一次再普通不過的機上違法處理流程,但故事并沒有止步于“移交給警方就完了”這么簡單。
因為機組當天還有后續航班任務,為了不耽誤上百名旅客的正常出行,他們無法在廣州落地后留下來去派出所做筆錄。
按以往經驗來說,這事有可能會不了了之。
很多時候也不是不想管,是管不了。公安機關需要證據,機組已經飛走了,沒有留下筆錄,最后往往只能教育教育放人,旅客拍拍屁股走了,甚至轉身就投訴航司,一點沒把自己機上吸煙這事當回事。
但這一次,廣州機場公安沒有“放過去”,而是聯系了該航班機組當天最后一站的蘭州機場公安。等機組飛完最后一個航班落地蘭州后,乘務長和安全員第一時間配合蘭州機場公安做了筆錄。蘭州機場公安再把材料寄給廣州機場公安,終于讓這個案件有了證據閉環。
這中間沒有什么驚心動魄,就是公安和航司兩方在各自職責內走通了一條跨省聯動的小路。可正是這一點,讓人覺得特別值得說一句:
“終于,這次沒有不了了之。”
其實民航在處理類似于機上抽煙這種機上擾亂行為時,最大的難點之一,就是“案留地無法留,證據鏈誰來補?”
當旅客違法行為發生在空中,落地報警后,旅客可以被移交,但機組往往不能繼續留下來。
尤其是夏秋季節高峰航班多,乘務員和安全員都在連飛,留一個人做筆錄,就意味著下一班航班要延誤,甚至是取消。機場公安那邊也有難處。警力本來就緊張,遇到沒有完整證據鏈的案子,想處理也處理不了,辦案程序不能閉環,違法行為旅客還有可能投訴民警,給機場公安帶來壓力。
時間一長,機組的配合意愿在下降,機場公安的執法難度在上升,旅客卻越來越膽大,甚至認為“反正最多教育幾句”。
這次廣州和蘭州機場公安的一次合作,打破了這個慣例。它證明:只要流程對接得上,依法處理“機鬧”就不是個“看運氣”的事。
像這種“機上擾亂”事件,我們機組每一次都會按照民航案事件處置程序依法報警,沒有模糊地帶。我們也非常想嚴懲每一個在航班上違法的旅客,但問題在于,報警之后呢——證據鏈不完整,公安辛苦半天也只能“批評教育”了事。
制度層面沒托底,所以只好靠人情兜底。一次兩次靠大家互相理解,時間久了,機組心里就開始打鼓,這不是怕違法者,而是怕執法成本高到最后讓人寒心。
但我們也清楚,這次蘭州和廣州能成,是因為兩地公安配合默契,機組也愿意多走一步,剛好各方都愿意配合。
可不能總是靠“剛好”——全國那么多機場、每天那么多航班,不可能每次都等來一場“配合得剛剛好”的處理。
與其等個運氣,不如從系統上完善制度——這個建議不知道合不合適提,還是想斗膽提一下:
建議由公安部牽頭部署,民航局公安局制定流程,全國機場公安機關聯動建立“空中違法行為跨地聯動取證機制”,讓案件不再“隨航班漂泊”,讓“機鬧”違法者無處鉆空子,讓機組和機場公安都不再內耗。
從機上吸煙、打架斗毆、強占座位行李架、辱罵他人、騷擾機組、擾亂客艙秩序,這些事不僅僅是“素質問題”,更是嚴重影響客艙秩序乃至飛行安全的“機鬧”違法行為,但如果總是處理不下去,久而久之就會成為系統性風險。
我們不是第一次見到有人在飛機上抽煙,也不是沒見過在飛機上互毆。但我們希望,這些違法的旅客能夠在被移交后,真正受到國家法律的懲治。
民航法治建設的進一步完善,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這一次,值得被記錄下來。下一次,希望它能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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