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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前須知:不清楚事情原委的,請先閱讀我上一篇文章,以了解發帖人張女士的視角。
經過整整兩天,美的終于開口了。
昨天下午,美的通過澎湃新聞對“用工事件”進行了回應。回應內容如下,不愿看圖片的,直接下滑看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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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
「9月14日下午,美的方面回應澎湃,針對近期引發公眾關注的“美的用工”事情,該公司已經完成全面核查。
美的方面稱,9月8日至9月11日,發帖人父親張先生(52歲)在合肥華凌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一線操作工,期間正常上下班。9月12日,張先生主動離職,離職時無異常。9月12日,張先生的女兒張女士(28歲),在未核實基本事實的情況下于9月12日,用其妹妹(18歲)的小紅書賬號,發帖傳播關于美的用工的不實信息。
美的方面稱,經調取張先生在職幾天的考勤記錄、工廠監控、工廠班車監控、工資轉賬記錄,張先生在9月8日至9月11日期間正常上下班,并無加班到21點的情況,張先生的工時正常。公司在給張先生打款時,銀行系統顯示員工賬號異常,多次轉入失敗。9月13日張先生工資已經當面結清,并不存在公司故意欠薪行為。
美的方面還稱,9月12日20點,張女士在小紅書平臺發帖后,輿論迅速發酵,公司嘗試與張女士聯系,希望澄清事實,但始終無法與張女士取得聯系;9月13日,公司在聯系張先生、張女士無果后,鑒于該帖已對網友產生重大誤導,嚴重損害了公司聲譽,無奈報警尋求協助。9月13日,警方找到張女士了解情況。在屬地派出所,面對相關證據,張女士承認“加班”及“欠薪”等言論與事實不符,主動刪除了不實帖子,并現場向工廠代表道歉,隨后離開。」
ps:根據小紅書截圖,張女士的發帖時間是中午12點,而非20點,澎湃新聞可能弄錯了。
可以看到,美的方面的回應與發帖人張女士的敘述存在較大分歧,有些地方甚至完全對立。由于美的方面沒有提供直接證據,暫時無法判斷真假,但若結合雙方的對立點進行深入分析,我則有三個疑問。
疑問1:張女士是否如美的所說,沒有核查基本事實?
如果我理解的沒錯,這里所指的基本事實有兩點,一個是張女士父親的工作時長,一個是美的是否存在故意欠薪。
先說工作時長。
據張女士所說,她父親上了三天班,前兩天從早上7點干到晚上7點,工作12個小時,最后一天從早上7點干到晚上9點,工作了14個小時。而美的則說,她父親三天內都是正常上下班,不存在加班到晚上9點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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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來了:
既然美的已經把考勤記錄、工廠監控、工廠班車監控都查清楚了,且指責張女士沒有核查基本事實,那在回應時難道不應該起到表率作用,將基本事實公之于眾嗎?比如幾點上班、幾點下班,什么時候休息、休息了多久。
連涉事三人的年齡都沒忘了標注,怎么到了具體時間卻三緘其口呢?
還有,正常上下班是怎么個正常法?是勞動法層面的正常還是僅僅符合廠內規定的正常?不存在加班到晚上9點,那是不是存在加班到晚上7點,或者加班到晚上8點59?
據我所知,網上有很多對美的工作時長的不滿,而這在現實中很普遍,畢竟進廠意味著什么,是個中國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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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故意欠薪(分析很細,認真看)。
張女士最開始的帖子說,在她父親表達辭職意向后,主管威脅她父親繼續去干,不然沒工資。之后過去了約7個小時,美的工作人員看到了該帖,并告知其父親工資下個月給。而美的則說,在其父親辭職時(9月12日)就打算給工資,但員工賬號異常,多次轉賬失敗,最終于第二天(9月13日)當面結清,不存在故意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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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來了:
按照一般邏輯,一個公司如果在轉賬時發現員工賬號異常,為避免出現麻煩,是會及時告知員工具體情況并協商解決方案的。
換言之,若真如美的所言,那么他們也應該告知張女士的父親,工資轉賬出了問題,要另尋他法。因此,作為張女士進行事實核查的關鍵人物,她父親理應是知情的,也會將協商的結果轉述給她。
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張女士就是在知道美的并非故意欠薪且有解決方案的情況下,依然選擇編造謊言。說真的,除非張女士是個神經病,否則這個結論很難成立,因為缺乏動機。
既然結論不成立,那多半是邏輯鏈條中的某個假設本身就不成立,我們可以逐個反設一下:
1.美的說謊,它并不打算給工資;2.美的打算給工資,但發現賬號異常后,出于某種原因沒有及時告知張先生;3.美的告知了張先生,但協商時談崩了;4.協商很成功,但張先生對她女兒隱瞞了實情;5.張先生如實告訴了她女兒,但她女兒發神經,就是要用謊言打倒美的。
哪條更有可能,用排除法就一目了然了。
如果是2,那美的在澄清時應該會指出并解釋(哪怕編個理由),因為這能證明其并非故意欠薪,利于免責。但美的并未提到發現員工賬號異常后的補救措施,只說次日結清了工資。這不合常理。
如果是3,那要分兩種情況,要么是美的找借口拖拖賴賴,張先生無可奈何,要么是張先生獅子大開口,美的無法接受。如果是前者,那張女士會一定寫在帖子里,因為這對她的控訴有利。如果是后者,美的則會抓住不放,占據道德高地甚至告他敲詐勒索。很顯然,兩種結果均未出現。
如果是4,那張先生的動機是什么?既然已經得到了美的支付工資的承諾,又何必節外生枝呢?這個假設的可能性跟她女兒是神經病的幾率一樣小。
但如果是1,那就合理多了,至少與張女士的陳述完全對得上。而且現實中,很多工廠對于工作期太短且自離的員工都是默認不發工資的。據我所知,網上對于美的拖欠工資的控訴就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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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美的對于張女士沒有核查基本事實的指責,真的站得住腳嗎?
疑問2:美的聯系張女士是想澄清事實嗎?
據張女士所說,在發完帖的第二天,也就是9月13日一大早,她爸、村書記、她的諸多親人便陸陸續續打來了電話,勸她刪帖。而美的則說,他們聯系張女士是想澄清事實,由于始終聯系不上他們父女,只能無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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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來了:
張女士的通話記錄顯示,她在9月13日早上8點到9點間,多次接到了她父親以及某個未知號碼的重復呼叫(可能是村書記),且都接聽過,這比較符合張女士的陳述。而她的聊天記錄顯示,備注為“余主任”的微信好友,也在8點左右打給了她,并在9點20左右勸她把帖子刪掉,否則后果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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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美的直接或間接聯系了余主任。這一點美的沒在回應中提到。
當然,這可以理解為是美的聯系不上當事人的無奈之舉,畢竟按張女士所說,她寧愿不要那三天工資與精神賠償也不會刪帖。態度如此堅決,可見在她這里,已經沒有商量的余地了,不接電話也正常。
但問題是,美的既然聯系不上張姓父女,導致事實得不到澄清,同時又一口咬定其嚴重損害了自己的聲譽。既然情況如此緊急,直接報警就行,何必聯系村書記呢?
難道是為了讓村書記代為轉告并從中調解,以便澄清事實?但從余主任的語氣中,完全看不出美的有任何這方面的意思,相反只有滿滿的威脅。
既然沒有直接報警而是聯系了村書記,而聯系了村書記又不是為了澄清,那多半就只有一個目的了——給張女士施壓,讓她刪帖。
因此,美的關于聯系張女士是想澄清事實的說法,存疑。
疑問3:張女士承認她的言論與事實不符了嗎?
美的說,在屬地派出所,面對相關證據,張女士承認“加班”及“欠薪”等言論與事實不符,主動刪除了不實帖子,并現場向工廠代表道歉,隨后離開。
那么問題來了:
美的說了,張女士的帖子“已對網友產生重大誤導,嚴重損害了公司聲譽”。既然這么嚴重,那罪魁禍首張女士僅是私底下道個歉、刪個帖,就讓她拍拍屁股走人了?
按照一般的輿情處理邏輯,一旦個人侵犯企業名譽權的罪名坐實,免不了要吃官司的。即便老板是超級大善人,打算放人一馬不要經濟賠償了,但企業的聲譽總不能不顧吧?至少要讓當事人公開道歉澄清,以消除誤會和影響吧?私底下道歉刪貼,鬼知道啊。
反正截止我發文,還未看到美的官方與合肥官方發布的通報,也未看到張女士公開發布的道歉聲明。這一點極其反常。
因此,張女士是否真的承認了言論不實,我持懷疑態度。
以上就是我的三點疑問,僅僅是疑問,疑問的意思就是,對于此事我不做真假判斷,僅根據已有的信息作邏輯推理。
至于真假究竟如何,取決于美的方面能拿出多少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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