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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錦妹: 小案里的大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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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周錦妹,寶應縣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部主任,檢委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
作為一名基層檢察院的民事檢察官,周錦妹的一天是這樣度過的:8:30到單位,打開案卷系統梳理當日工作,9:30換上制服接見當事人,11點梳理材料、列出提綱,下午2點外出調查、實地走訪,4點左右回單位,參加疑難復雜案件部門討論會,直到暮色沉沉……
作為四大檢察之一,民事檢察是檢察機關對民事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保障民事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職能。沒有驚心動魄的大要案,沒有公訴席上的激烈交鋒,但民事檢察官的工作貼近人民群眾,直接服務民生。周錦妹對此樂在其中,她常說:“我就是喜歡這份工作,它讓我能真正幫老百姓解決實際問題,看到他們眉頭舒展,我覺得一切都值得。”
15年來,她扎根民事檢察一線,辦理過的民事檢察監督案件數不勝數。辦案中,她既注重把握監督的“精準性”,又善于突破難點堵點,更著力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傳遞司法“溫度”。
執行監督“利劍”出鞘
對公眾來說,“終本執行”是一個相對陌生的專業名詞。所謂終本執行,即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在法院執行工作中,經常會遇到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無法查找到可供執行財產、雖有財產但因種種原因無法處置等情況。針對這類案件,執行法院會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是解決程序空轉的問題,將有限的司法資源集中投入到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辦理中,提高執行效率。然而,在司法實踐中,一些不當終本執行案件仍然存在,一些應恢復執行的案件未能及時恢復執行,導致這些案件成為積案。這不僅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削弱了司法權威。
為強化對民事執行工作的全程監督,今年4月,最高檢針對不當終本執行等案件開展專項檢察監督。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周錦妹已監督當地法院恢復多起不當終本執行,在破解“法律白條”困境中蹚出新路。
前不久,年逾七旬的李奶奶收到“失而復得”的執行款后,激動地向周錦妹打電話表示感謝:“4年來,要債已經成了我最大的事。現在執行款到賬了,我的養老也有了保障。”
2021年,經朋友介紹,李奶奶將18萬元養老錢借給張某做生意,約定月息2分。但到期后,張某僅還了4萬多元,剩下的13萬余元借款及利息,他一直以各種理由拖欠未還。為了拿回養老錢,李奶奶決定起訴張某。2022年5月,雙方在法院調解下達成協議:李奶奶放棄3400元利息,張某分10個月將13.5萬元本金償還到位。
然而,達成調解協議后,張某依舊不還錢。2024年4月,李奶奶拿著生效民事調解書向寶應縣法院申請執行。可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法院凍結張某名下的財產賬戶后,僅向她發放了6303.02元。
原來,執行期間,張某向法院提交了腸癌診療報告、股骨頭壞死診斷證明等材料,以治療重大疾病為由,請求法院不要凍結其工資卡。為保障張某基本生活和治療費用,法院同意不采取凍結措施。2024年10月,因未發現張某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張某患有重大疾病?李奶奶實在不能理解。“我清楚地看到他精神煥發地在跳廣場舞,哪里像得了腸癌和股骨頭壞死的病人?”今年5月,李奶奶來到寶應縣檢察院申請監督。
受理該案后,周錦妹第一時間調閱了李奶奶與張某民間借貸糾紛案的卷宗,及時開展走訪調查。
圍繞張某的病情,她首先來到寶應縣醫保中心查詢,發現該中心并無張某的醫保住院記錄和腸癌、股骨頭壞死的用藥記錄。她又根據張某提交的診療報告來到醫院,醫院也沒有張某的就診記錄。查詢診療報告上的就診ID 號,系統顯示實際就診患者為王某。
王某是誰?
周錦妹通過寶應縣民政局查詢到,張某與前妻周某于2017年離婚。但走訪調查時發現,他們“離婚不離家”:張某銀行流水中仍有多筆大額資金流入周某的賬戶,其中就包括法院沒有凍結的那張工資卡。
“既然你患有股骨頭壞死,為什么有人經常看到你跳廣場舞?”面對周錦妹的提問以及調查收集到的證據,張某終于承認,腸癌診療報告是用他姐夫王某的報告偽造的,股骨頭壞死的診斷證明也是他找人杜撰的。此外,張某和前妻周某是“假離婚、真逃債”,2023年4月以來,張某工資卡上累計的5萬余元收入均轉給了周某,用于償還兒子名下的房貸。
至此,張某通過偽造證據逃避執行的真相浮出水面。今年5月28日,寶應縣檢察院向寶應縣公安局移送張某的相關犯罪線索。次日,寶應縣公安局以張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偵查。6月9日,張某的親屬將剩余欠款打入李奶奶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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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錦妹審查某涉案公司銀行賬戶流水
周錦妹排查發現,張某還存在3起涉及借貸糾紛的終結本次執行案件,張某作為債務人均未履行還款義務。此外,張某曾在2014年作為債權人向寶應縣法院起訴,主張其債權。2020年起,法院先后12次向其交付執行款合計40萬元。
周錦妹認為,這40萬元執行款,理應用于張某作為債務人的執行案件中。但張某向法院提供虛假的腸癌就診材料,導致法院未凍結其銀行卡和退休工資,多筆錢款被張某迅速轉移,李奶奶等債權人的財產權益受到嚴重侵害。
為了管住“長腳”的執行款,今年6月,寶應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對張某嚴格依法全面采取執行措施,恢復相關案件執行,同時對終本執行五年內的案件,每半年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并將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收到檢察建議后,法院全部予以采納并恢復相關案件的執行程序。
“通過開展這項監督,能有效激活‘沉睡’的執行案件,讓勝訴判決不再是一紙空文。”在周錦妹看來,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打通兌現勝訴權益的“最后一公里”,提高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正是自己工作的價值所在。
直擊虛假訴訟“深水區”
對虛假訴訟的監督,是民事檢察監督中的關鍵且艱難的“深水區”,要求檢察官必須以更高的專業素養、更敏銳的洞察力和更堅定的決心,精準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2022年12月的一天,在寶應縣檢察院12309檢察服 務中心的大廳里,姜某拉著周錦妹的手,控訴自己遭人算計、被假官司侵財的遭遇,情緒一度十分激動。
“您消消氣,喝口水慢慢說,我們一定幫您查個水落石出。”周錦妹安慰道。
原來,早在2016年,姜某投資建設了一家公司,邀請有一定管理經驗的易某入股并擔任生產主管。公司在經營期間一直處于虧損狀態,易某卻通過陸續收購其他股東的股份成為公司大股東,并變更了公司的工商登記,成為法定代表人。
2021年上半年,該公司因資不抵債申請破產,廠房設備即將被拍賣。債權人慶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狀中稱:易某曾因生產經營需要,多次向其借款,合計利息共600 萬元,還用公司廠房提供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
2021年5月,易某代表公司應訴,與慶某達成調解協議,全盤認可了慶某提出的約600萬元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用廠房抵押擔保的事實。隨后,慶某持民事調解書向公司破產管理人申報了債權,并要求優先分配廠房拍賣款。
姜某懷疑其中存在違法操作,遂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
受理案件后,周錦妹經初步審查發現,慶某和易某在庭審中沒有任何對抗,易某對高額利息、抵押擔保的訴訟請求“照單全收”,且慶某向法院提交的證據為兩張寫在便箋上的借條和一份格式規范的擔保合同,但兩份材料存在矛盾。這讓周錦妹預感其中可能有虛假訴訟行為。
根據辦案經驗,她推測,既然雙方的借款用廠房作為抵押物,那肯定會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該中心也會留存抵押擔保合同和借款合同作為備案材料。
果然,通過比對發現,用于打官司的借條、擔保合同和備案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存在諸多不一致之處,用于備案的借款金額僅為300萬元。至此,周錦妹認為,慶某與易某很可能是在偽造借條、篡改真實的擔保合同內容后,以此進行虛假訴訟。
為驗證這一推測,她輾轉多地走訪了十余家銀行,調取了慶某、易某名下在案涉借款發生前后兩年內所有銀行賬戶的交易流水,以及該公司相應時間段內的財務賬冊資料。
通過篩選比對,她發現,慶某主張的兩筆借款,先流向了易某及其女兒的個人賬戶,后又流向易某名下其他公司的賬戶,而涉案公司的財務賬冊中不存在上述借款及還款記錄。
很顯然,易某和慶某串通偽造借條、篡改擔保合同,就是想將個人債務轉嫁給公司,從而騙取法院調解書,非法獲取廠房拍賣款的優先分配權。
外圍證據基本取證到位后,周錦妹充分準備詢問預案,并積極爭取院黨組支持,同步啟動民事調查與刑事初查。在鐵證面前,慶某最終承認了與易某串通,虛構、偽造證據的行為。
在檢察機關的持續監督下,破產債權優先分配被及時叫停,慶某“竹籃打水一場空”,該公司的破產債權人盼來了600萬元提存財產的再次分配。
慶某等人的行為,屬于“部分篡改型”虛假訴訟。對“部分篡改型”虛假訴訟行為如何定性處理,相關司法解釋中有明確的規定。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慶某因犯妨害作證罪、易某犯幫助偽造證據罪,被法院分別判處相應刑罰。
不止于辦案,近年來,周錦妹還深入分析虛假訴訟的成因和特點,以及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在合力打擊虛假訴訟方面的協作情況,在辦案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方式方法,固化凝練經驗做法。
在她的推動下,2023年,寶應縣檢察院與縣公安局建立了完善的調查偵查協作制度,由雙方成立專業化辦案組,明確虛假訴訟線索移送及處理、調查偵查協作配合、常見領域查處和詢(訊)問工作的重點,從而有效加大虛假訴訟案件的查處力度,提升檢察監督實效。
據統計,2023年以來,該院成功辦理了35件虛假訴訟監督案件,成案率100%,挽回經濟損失2100余萬元,其中9人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已有2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情系特定群體
利民之事,絲發必興。作為民事檢察官,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從來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需要付諸努力的實踐要求:既要有精準監督、深層監督的專業能力,還要善于運用協商溝通、釋法說理、公開聽證等方式手段,助推案結事了人和,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更要有心系群眾、為民解憂的赤誠情懷,在每一個案件中傳遞司法溫情。
“民事檢察案件中往往包含著難以調和的矛盾,每一個決定或許都關系到一個家庭的命運,除了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還要有一顆溫暖的心。”周錦妹說。
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處于社會弱勢地位,合法權益往往更容易受到侵害。近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對特定群體的司法保護力度。在日常檢察履職中,每當遇到特定群體前來咨詢和申訴,周錦妹總是將他們當成自己的親人,全力維護他們的切身權益。
面對討薪難的農民工,她經常帶著檢察官助理前往相關企業和工地,與老板們連續“談判”,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促成雙方達成工資支付協議。近年來,她通過支持起訴、促成雙方和解等方式,為農民工討薪上百萬元,一些欠薪的老板也都為她的“釘子”精神所折服。
有一次,幾名農民工向周錦妹反映,他們的3萬余元工資遭拖欠。因這份工作是他人通過微信介紹的,他們不清楚公司名稱和地址,也不知老板全名,維權艱難。周錦妹憑借掌握的細枝末節,輾轉多方打聽,終于核實了欠薪的這家外地公司和負責人。隨后,她帶著農民工們“登門造訪”,經過5個小時的充分釋法說理,最終讓對方在分期還款協議上簽了字。
對于遭受家暴的婦女、維權艱難的老年人,她總是及時伸出援手,細致審查案件材料,依法支持起訴,并主動協調婦聯、民政等部門,為他們咨詢了解幫扶政策,努力解決后顧之憂。
2023年5月,多次遭受家暴的王某向檢察機關求助。周錦妹耐心傾聽后,先后走訪派出所、社區、醫院核實情況,還聯系其近親屬為她的生活提供依托。安排妥當后,她依法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法院判決離婚后,她又聯合控申部門檢察官與婦聯、殘聯和民政等部門協調,為王某爭取幫扶政策,保障其生活。
對于遭遇侵權的殘障人士,她深知他們在生活中面臨的諸多不便和困難,在辦案中會更注重細節,確保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2014年的一場交通事故讓陸某癱瘓在床,法院雖先后判決賠償共計260余萬元,但被執行人史某僅支付27 萬元后便拒不履行。周錦妹積極爭取公安機關支持,開展多方調查核實,發現史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有關線索證據。在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史某支付拖欠10年之久的230余萬元執行款后,檢察機關對史某作出了不起訴決定。案件辦完之后,周錦妹還多次回訪陸某及其家人,并跟蹤后續每月護理費等費用的支付情況,確保和解協議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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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里有大民生,能夠解開一個法結、化解一個心結,得到人民群眾的一句肯定和贊揚,我們的工作再辛苦也都是值得的。”周錦妹的為民情懷,正藏在她辦理的一件件“小案”里,每每遇到群眾來院贈送錦旗,她總是這樣對部門的年輕干警們說。
來源:《清風苑》雜志2025年8月刊
文字: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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