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商家,找網紅替自己帶貨,你會相信他們的承諾嗎?
近日,河南電視臺《民生大參考》報道了這樣一則消息:某鞋廠老板薛先生找網紅“內蒙老狗(128)”替自己帶貨,自己支付了5萬元的坑位費,當時負責對接的商務表示,將原價79.9元的運動鞋降至69.9元,一定會爆單,保底銷售2萬雙,結果實際成交連60雙都不到,不足承諾量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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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被坑的不只是薛老板一個人,據悉一共有25位商家進行了投訴。有位老板介紹了自己的經歷:當初明明承諾直播5到8分鐘,可是最終連2分鐘都不到,甚至主播還念錯了商品名,真實成交量也只有區區1單。
商家想要討個說法,無疑第三方對接公司和網紅本人會相互“踢皮球”:商務公司表示合同并未承諾銷量,自己只負責溝通聯系,網紅帶貨了自己的責任就到位了;網紅則認為合同早已寫明“不保單不保量”,讓商家隨便去告。
在帶貨之前,商務公司拿出了以往不錯的帶貨數據,所以商家才會選擇進行合作。不過這些數據是否真實?別忘了人家可是專門干這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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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同上寫著不保證實際銷量,看來商家還真拿這位網紅沒有辦法。不過這些商家嚴重懷疑,網紅帶貨時存在刷單行為,有的人拍了99單后又選擇退貨,而且10萬加人氣的直播間,數據竟然如此差,背后一定有問題。
如果商家能夠證明網紅刷單,那么這位“內蒙老狗”肯定要負責任。另外如果合同上寫明了直播時長,然而這位網紅實際上又沒有完成,那么商家也可以追究他們的責任。
那么大家覺得,這些商家就沒有一點責任嗎?或者說以后應該注意些什么。
其實商家之所以被坑,還不是因為他們想走捷徑,認為只要網紅肯為自己帶貨,就一定能把自己的產品銷售出去。可是他們有沒有好好想過,如果真有那么容易的話,那么網紅為何不自己開工廠自己賣,或者主動找合作商家,那樣網紅自己豈不是賺得更多?
哪有能夠保證不虧本能賺錢的買賣,真是那樣的話該不會有窮人了。只能說這些商家的認知也有問題,即便這次沒有遇到“內蒙老狗”,那么下次也會被其他“老狗”坑害。
反正網紅帶貨我是不會輕易相信的,成年人必須學會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否則吃虧都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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