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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顧客起訴胖東來免費筷子無生產日期”的新聞引發熱議。河南新鄉一消費者因胖東來免費提供的一次性筷子未在單個包裝上標注生產日期,將其告上法庭。胖東來回應稱會依法應訴,配合調查。市場監管部門介入后,確認產品本身并無質量問題,筷子外包裝箱上也清晰標注了相關標簽信息,且具備廠家質檢報告。此事在網絡上迅速發酵,不少網友直言:“這真是吃飽了撐的,無聊至極。”
超市贈筷,本是便民小事,竟至于對簿公堂,實在令人唏噓。此事初聞,頗覺可笑,細思之,卻又見幾分世相。
那筷子本是免費予人的,包裝箱上明明印著生產日期,質量也經官府查驗無誤,偏偏有人要執那單個包裝上的疏漏,一紙訴狀遞將上去。這倒教我想起舊時鄉紳,分明粥棚施粥救饑,卻偏有閑人拿著銀簪試毒,不是疑心下毒,而是要顯出自己的精明。
如今世上,專有一種人,手持放大鏡,四處尋覓可訴之處。他們眼睛尖得很,能見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能察包裝微瑕,而不睹商家善意。胖東來此等企業,素以厚道待客聞名,如今卻遭此訴訟,豈不令人寒心?便如那好心人在路上扶起跌倒的老者,反被訛詐一般,久而久之,世上還有誰愿行善?
法律本是護民的利器,如今卻成了某些人敲詐的工具。我知道現今有“職業打假人”之流,專找技術瑕疵,以此牟利。他們的眼睛不是用來發現真偽,而是用來挑剔文字;他們的心思不是用來保護權益,而是用來尋找漏洞。這般行徑,與舊時訟棍何異?
有人說,這是維權意識覺醒。我卻要問:維的什么權?是維那免費取得而又安全可用的筷子之權?還是維那吹毛求疵、無事生非之權?法律若成了刻薄之人的武器,而不是善良之人的盾牌,豈不悲哉!
胖東來方面表示愿意依法應對,這是企業的氣度。但我恐此事過后,商家于細微處越發謹小慎微,免費服務逐漸收起,最終受損的還是尋常百姓。便如園中果木,因怕過路人采摘,索性砍了去,大家皆不得食。
維權維權,多少苛察假汝之名而行!世間善意,本就如履薄冰,經得起幾回這般消磨?我倒要勸那起訴者:不如將這般精力,用于監督真正害人的偽劣商品上去,莫要寒了善良商家的心。
今人常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然則世風何以日下?正是因為善意常遭反噬,誠信反受質疑。長此以往,恐怕超市門前要豎起“本店恕不免費”的告示,人與人之間更要筑起猜疑的高墻了。
嗚呼,我說不出話,但以此文勸世人大度些,莫要在筷子上雕花,而忘了吃飯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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