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喜愛購置花卉植物來裝點環境或觀賞把玩,但并非所有花草都能隨意購買——若不慎購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便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此前,惠安縣農業農村局就對一名通過網絡購買國家二級保護植物山橘的當事人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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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供圖
經查,2023年7月,惠安縣紫山鎮村民王某某為裝飾庭院,通過抖音平臺以100元價格購買了三株“金豆”植株,并自行在家中培育。彼時,王某某并未知曉,自己所購的“金豆”實為學名“山橘”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其收購行為已涉嫌違法。
2023年11月,惠安縣公安局發現線索后傳喚王某某,其主動投案配合調查,涉案的三株山橘也被依法扣押。隨后,惠安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該案情節較輕,決定不予起訴,并將案件移送至惠安縣農業農村局進行行政立案。
惠安縣農業農村局調查確認,王某某在未取得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相關規定。考慮到王某某存在主動配合調查、如實供述違法事實且無違法所得的情節,該局依法作出“沒收三株山橘活株”的行政處罰決定。
野生植物是維系生態平衡、保存遺傳資源的重要戰略資源,其保護狀況直接關系到人類生存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據農業農村部門工作人員介紹,非法購買、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時更可能觸犯刑法,構成刑事犯罪。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網購花卉植物前,務必通過官方平臺查詢、查閱專業書籍或咨詢農業農村部門、專業人士等方式,確認植物是否屬于國家重點保護范疇;若不慎誤購,應立即停止相關行為,妥善保護植物并第一時間向農業農村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避免承擔更重法律責任。同時,電商平臺及商家也需履行主體責任,嚴格核查植物來源,堅決杜絕非法野生植物交易。
來源 | 惠安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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