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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0月,當《中國消費者報》的創刊號帶著油墨香走來,我國消費領域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變革。四十載春秋流轉,《中國消費者報》始終懷揣“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的初心,回應消費者訴求,勇敢撕開虛假宣傳的偽裝,揭開行業潛規則的面紗,讓公平正義觸手可及。
值此創刊40周年之際,本報推出“我與《中國消費者報》的故事”專欄,誠邀與這份報紙共同成長的同路人,分享那些藏在字里行間的記憶。相信這些故事里,有紙張的溫度,有文字的力量,更有所有人對消費維權事業的執著堅守。
故事講述人(滑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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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志明,2008年1月至2023年4月任江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江西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在任期間,推動修訂《江西省〈消法〉實施辦法》,在國內率先以法規形式明確“餐飲業經營者不得收取包廂費、開瓶費、餐具消毒費等不合理費用”;牽頭組織江西省放心消費創建工作,推動實施旅游購物先行賠付制度,使消費糾紛化解在源頭、解決在基層、和解在企業;推動江西省設區市級以上消費者協會統一變更為消保委,以及省消保委與省12315投訴舉報中心合署辦公,使得消費維權更加有力,為江西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的高質量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
江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原秘書長辜志明與《中國消費者報》相識已有17年。2025年春節期間,記者收到他發來的一段攝于上海市某圖書館的視頻,他向記者說:“我在圖書館里看到有十幾種報紙,卻沒有見到咱們《中國消費者報》。圖書館這么好的宣傳窗口,看能不能好好利用起來。”這份熱忱,正如他常說的那句話:“《中國消費者報》不僅是消保工作者的輿論主陣地,更是我們維權路上的同行者。”
跨越十幾年的雙向奔赴
助力消費維權事業發展
8月8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辜志明回憶說:
“多年來,中國消費者報社對江西消費維權事業的幫助始終如一,推動江西消費者組織破解了一個又一個維權難題。”
這段情誼的起點
要回溯到2008年1月初
當時,辜志明履新原江西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上任首月,他便利用赴京開會的間隙專程來到中國消費者報社。他表示:“我是一個‘新兵’,但《中國消費者報》是我國消費維權領域具有權威性的媒體,請報社在推動江西消費維權事業發展方面給予最大的幫助。”
此后的十余年間
江西消費者組織經歷的
重要維權事件里
總有《中國消費者報》的身影
向餐飲業亂收費 “亮劍”
曾幾何時,餐飲業亂收費問題頻發,諸如包廂費、茶位費、開瓶費、一次性餐具費等不合理收費比比皆是。
2008年“3·15”前夕,在辜志明的推動下,《中國消費者報》江西站記者采寫了《餐飲業不允許自帶酒水屬侵權》一文,并于3月10日在《中國消費者報》刊登。
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實施后,辜志明得知江西省永豐縣全面叫停了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費,立即聯系《中國消費者報》江西站記者深入實地采訪調研,將這一創新做法報道出來。
2015年12月4日,江西省正式啟動對《〈消法〉實施辦法》的修訂工作,率先在國內以法規形式明確“餐飲業經營者不得收取包廂費、開瓶費、餐具消毒費等不合理費用”,《中國消費者報》同樣及時報道。隨后還報道了原南昌市西湖區工商局對某飯店違規收取開瓶費處以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第一案”。
辜志明深有感觸地說:
“如果沒有《中國消費者報》的報道推動,餐飲業亂收費難題不可能解決得這么順利。”
讓調解協議 “有約束力”
消費者組織處理消費糾紛的主要手段是調解,但由于調解協議缺乏約束力,最終常常會無疾而終,不僅影響消費者組織的公信力,更可能影響消費者的消費信心。針對這一難題,江西省進行了積極探索與實踐。
2010年,辜志明調研發現,江西省贛州市經開區巧用行政指導破解投訴難題;兩年后,他又發現江西省泰和縣將調解協議交法院予以確認的創新做法。辜志明發現這些亮點后,積極聯系《中國消費者報》江西站記者進行深度報道。最終,這些創新做法在江西省全面推廣,破解了消費者組織的調解協議“軟弱無力”的難題。
2020年,江西省瑞昌市更是在此基礎上組建了消費糾紛一站式司法聯合調解中心。當《中國消費者報》及時報道這件事后,辜志明高興地說:
“《中國消費者報》的報道推動,加上消費者組織的努力,產生了‘1+1>2’的效果。”
為放心消費 “搭臺”
十余年來,江西消費者組織推進放心消費創建,《中國消費者報》同樣持續跟進報道:
2016年7月22日報道原江西省工商局、省消協決定聯合在部分旅游景區開展創建放心消費示范店試點工作;
2016年10月17日,報道江西省首批創建放心消費示范店正式掛牌;
2017年3月15日,中國消費網刊登《江西啟動網絡放心消費示范平臺創建工作》的消息;
2017年10月23日,報道江西創建的放心消費特色模式,對江西放心消費創建試點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
2018年至2023年,更是先后9次報道了江西省的放心消費創建工作。
辜志明感動地說:
“《中國消費者報》對江西消費維權事業的幫助,真的是令人難忘。”
風雨同舟的 “同行者”
消費維權路上攜手同行
作為在江西省消保委(消協)工作時間最長的一任秘書長,在辜志明心目中,《中國消費者報》一直是江西消費維權事業的同行者,對江西消費者組織的關愛體現在方方面面。
2009年,原江西省消協成立20周年。同年6月26日《中國消費者報》以《用智慧和真情譜就紅土凱歌》為題,整版記錄了江西消費者組織維權足跡,而且專門送上了“二十載耕耘碩果累累 傾真情構建和諧江西”的賀詞。同年12月2日,《中國消費者報》再次以《讓維權之光照亮每一寸紅土地》一文,描繪了江西消費者組織在新征程中奮勇前行的身影。
2016年,經江西省政府批準,原江西省工商局決定依據《江西省實施〈消法〉辦法》規定,組建省消保委取代原省消協依法履職。籌備工作甫一啟動,辜志明因人手不足急得犯難。情急之下,辜志明向時任中國消費者報社主要領導發出緊急求助,商請在江西省消保委組建籌備期間,借調報社江西站記者專職承擔所需文字材料工作。令他振奮的是,這一請求迅速得到了報社領導的鼎力支持。不僅如此,2017年2月江西省消保委舉行成立大會時,報社主要領導到會祝賀,并表示《中國消費者報》愿與江西消費者組織風雨同舟、攜手同行。
辜志明介紹說,更難得的是,中國消費者報社還多次在南昌、贛州、井岡山等地組織了多次全國性會議,帶來兄弟省市先進經驗;同時將江西基層消費者組織涌現出來的先進人物、先進經驗推向全國,助力江西消費者組織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
與時代同頻
與報社同行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是《中國消費者報》的辦報宗旨,其實也是各級消費者組織的職責所在。四十年彈指一揮間,未來歲月,贛鄱大地將始終與《中國消費者報》雙向奔赴,攜手共進。”辜志明說。
2023年4月底,辜志明正式退休,但他卻對《中國消費者報》江西站記者說:“我雖然退休了,但依然是消費維權事業的一分子,依然是《中國消費者報》的宣傳員,依然希望與時代脈搏同頻共振。”
長風吹萬里,戰鼓催人急。辜志明充滿感情地說:“四十年來,《中國消費者報》作為消費維權輿論監督的重要力量,始終堅持開拓進取、與時俱進。我堅信,未來無論遇到多少艱難險阻,無論市場環境如何改變,《中國消費者報》都將會用更加深入的報道、更加有力的傳播,讓億萬消費者的美好生活綻放更加絢爛的光彩。”
記者手記
同心同向
譜寫維權凱歌
自2008年初識辜志明,此后的整整十五年間,記者始終與他并肩奮戰在江西消費維權的最前線。我們一同為破解消費難點殫精竭慮,為優化消費環境絞盡腦汁,為健全維權網絡上下奔走,為加強協同共治四處斡旋……
在辜志明心中,“同道相合,同行相顧”是共同的目標與方向,《中國消費者報》與贛鄱大地各級消費者組織始終攜手并進、共同成長。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神圣使命,更使報社與消費者組織不畏艱險、并肩前行,直面維權路上的荊棘,坦蕩回應民生訴求。正如辜志明所言:“同心同向,凝聚向上之力;同力同行,激發前行之勁”,中國消費者報社與他們共同在江西這片紅土地上譜寫了一曲曲嘹亮的維權凱歌。
當然,維護消費者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各方久久為功、善作善成。采訪中,辜志明多次評價《中國消費者報》作為維權宣傳主力軍,四十年如一日堅守陣地,始終與各級消費者組織團結協作、密切配合。這份持久的合力,攜手奏響了消費維權的最強音,也繪就了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的嶄新圖景。
消費維權 攜手同行
“我與《中國消費者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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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朱海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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