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九大”黨章確定的毛主席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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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林彪辦公室主任,中央軍委辦事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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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果:空軍辦公室副主任兼作戰(zhàn)部副部長。反革命組織“聯(lián)合艦隊”的創(chuàng)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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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特殊的政治環(huán)境,為林彪快速上位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機遇,也為其結黨營私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機會。在妻兒的裹挾下,在同黨的推動下,林彪那顆隱藏已久的權力野心急劇發(fā)酵。九屆二中全會上,林彪一黨妄想設立國家主席的鬧劇被主席揭穿。受到打擊和疏遠后,感覺接班登極的希望已經破滅,于是鋌而走險,武裝叛亂。未想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彪一黨的暗殺圖謀,被毛主席慧眼識破,陰謀破產。
1971年9月,林彪集團在謀害毛主席的未遂后,決定南逃廣州,另立中央,后又臨時決定外逃蘇聯(lián)。
9月12日深夜11時30分,住在北戴河療養(yǎng)院的林彪、葉群、林立果等不顧警衛(wèi)部隊的阻攔,乘車趕往海軍山海關機場,強令256號專機起飛,倉皇外逃。13日,飛機在蒙古的溫都爾汗墜落,林彪、葉群、林立果等一同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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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決定,永遠開除林彪、葉群的黨籍。
1981年1月25日,林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反革命集團案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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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達: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
九屆二中全會上,陳伯達為了幫林彪上位不遺余力,大聲呼號,尤其是極力鼓吹“天才論”,遭到毛主席嚴詞斥責,被責令檢討。會后,全國掀起了批陳整風運動。1970年10月18日,陳伯達回到北京后被監(jiān)禁。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決定永遠開除其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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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陳伯達作為林彪、江青集團的十名主犯之一,被押上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1981年1月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88年10月17日,陳伯達刑滿釋放,1989年9月20日因患心肌梗塞在家中去世。
黃永勝:中央政治局委員,解放軍總參謀長,上將軍銜。軍委辦事組成員。
吳法憲:中央政治局委員,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中將軍銜。軍委辦事組成員。
李作鵬:副總參謀長兼海軍政治委員。中將軍銜。軍委辦事組成員。
邱會作:副總參謀長兼總后勤部部長。中將軍銜。軍委辦事組成員。
黃吳李邱4人,站在林彪一邊,反對毛主席、反對黨中央,搞分裂活動。林彪叛逃之初,中央為了給他們出路,并沒有立即將他們隔離審查。但他們不僅沒有主動向中央交代問題,反而相互串聯(lián),銷毀證據。所以,中央于1971年9月24日,對他們采取了斷然措施。1973年將他們開除黨籍,撤銷他們黨內外一切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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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李作鵬、吳法憲、黃永勝、邱會作
1980年11月,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作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公開審判。1981年1月25日,四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至18年不等,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83年4月26日,黃永勝于青島保外就醫(yī)時因病去世,終年73歲。
2004年10月17日,吳法憲因病逝世,享年89歲。
李作鵬,2009年1月3日去世,終年95歲。
邱會作,2002年8月3日在北京逝世。終年8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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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集團中還有一些重要成員和積極參與者,他們也因參與反革命活動受到了應有的懲處。如:
江騰蛟:南京軍區(qū)空軍政委兼空軍軍政委。少將軍銜。
作為林彪集團策劃武裝政變的核心成員之一,積極參與謀害毛澤東的“571工程”計劃。1973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
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2009年5月8日,因疾病在北京朝陽醫(yī)院去世,享年9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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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國:1969年3月,任空軍第四軍第一政委兼上海市革委會副主任。大校軍銜。他積極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武裝政變活動,是林立果"聯(lián)合艦隊"的核心成員之一。1971年9月被隔離審查。1978年4月被開除黨籍。198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1993年去世,終年7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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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勵耘: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第五軍政委,浙江省革命委員會第一副主任。大校軍銜。
因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陰謀活動,構成了參加反革命罪。1978年4月,經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批準,開除其黨籍。
1982年3月,解放軍軍事法院對其作出免予起訴的決定,而按一般干部待遇退出現(xiàn)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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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平:南京軍區(qū)空軍副司令。少將軍銜。
周建平因受林彪反黨集團案牽連,1971年9月被免職。1981年,被免予起訴,按師職待遇安置在地方。2016年11月25日,周建平在上海逝世,享年9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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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馳:空軍司令部辦公室副主任,是林立果“聯(lián)合艦隊”的主要成員,直接參與策劃武裝政變和謀害毛澤東的陰謀。
1971年9月13日,林彪出逃后,周宇馳與于新野、李偉信劫持一架直升機企圖叛逃。飛機駕駛員陳修文識破其陰謀后,拒不配合,駕機返回北京懷柔,周在槍殺陳修文后開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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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野:空軍司令部辦公室處長。林立果“聯(lián)合艦隊”成員,積極參與林彪集團的反革命活動,參與起草“571工程”紀要等文件。1971年3月至9月,他曾九赴杭州為刺殺毛澤東“探路”。1971年9月13日,隨周宇馳劫持直升機叛逃未遂,開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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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信:林立果秘書,“聯(lián)合艦隊”成員。在周宇馳等人自斃后被抓獲,被依法判刑15年。出獄后成為著名建筑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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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沛豐:林彪的秘書,長期跟隨林彪,參與其反革命活動。
1971年9月13日,隨林彪等人乘256號專機出逃,在蒙古溫都爾汗墜機身亡。
需要說明的是,有少數(shù)軍隊系統(tǒng)(包括三總部和部分軍區(qū))的人員,因與林彪集團存在某種牽連,或在某些特定事件中表現(xiàn)出傾向性,后來被審查處理,包括停職審查、調離崗位、黨紀軍紀處分等,但并不說明他們參與了林彪集團的反革命陰謀活動。他們不是罪犯,所以,還是應當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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