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刷到個新聞,看得我后脊梁發涼。
甘肅慶陽有個鄧先生,兩年前發現上小學的孩子穿的校服不對勁,心里犯嘀咕,就找了檢測機構檢驗一下,結果還真印證了他的想法,校服確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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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作誰,自家孩子穿有問題的校服,不得著急上火?鄧先生就在網上發視頻質疑,想著能給孩子討個說法,讓學校重視起來。
結果你猜怎么著?校服廠反手一個報警,當地網安大隊直接把他拘留了七天。
人家好好維權,咋就成了 “犯人” 了?
就這 7 天,把鄧先生的生活徹底攪得天翻地覆。
這事就像推倒了多米諾骨牌:一個月后,妻子跟他離婚了,好好的家散了;工作單位也把他辭退了,飯碗也沒了。一連串的打擊下來,鄧先生直接被確診了抑郁癥,好好的一個人,就這么被折騰得不成樣子。
換作是誰,遇到這事能甘心?鄧先生出來后,不服氣,非要討個公道,提起了行政訴訟。這官司一打就是好久,經過一審、二審,慶陽中院才終于認定,警方對他的行政拘留程序違法,賠了他三千二百多塊的國家賠償。
這哪是賠償,簡直是侮辱性報價。
先不說這賠償金額多不多,就說鄧先生吧,他不就是為了孩子,質疑一下有問題的校服嗎?這有錯嗎?憑啥要被警方拘留?我看啊,從教育局局長到公安局長,這里面的事都值得好好查一查!
校服廠到底有啥背景,何德何能,能讓這么多公權力部門都圍著它轉,幫它 “收拾” 維權的家長?
還有這維權成本,迫害一個普通人也太容易了,莫須有的罪名,就能把人拘留七天,毀了人家的家庭、事業,還把人精神給搞垮了,最后就賠三千多塊錢,這錢夠干什么啊?夠彌補人家受到的傷害嗎?簡直是杯水車薪!
這事讓我想起十多年前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有個叫郭利的父親,原本是年薪百萬的同聲傳譯,就因為給孩子維權,被廠家反告敲詐勒索,生生坐了5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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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啊,人生能有幾個5年?等他刑滿釋放,申訴到更高法院,改判無罪的時候,家早就散了,妻子走了,孩子也不在身邊,事業更是毀得一塌糊涂,身體狀況也大不如前。
雖然后來改判無罪,拿到了64萬國家賠償,這里面還包含了精神撫慰金,可他的人生早就碎成渣了。要按他當年的收入算,這連精神損失費的零頭都不夠。
就因為一場正當的維權,好好的人生全毀了。
現在看鄧先生的遭遇,簡直是在歷史重演。
更讓人想不通的是,明明法院都認定拘留程序違法了,鄧先生要求法院撤銷他的拘留處罰,就想清清白白做人,不想背著這個污點。可法院卻說,拘留已經執行完畢,沒有撤銷的必要。
既然都判定行政處罰程序違法了,為啥就不能撤銷處罰,還人家一個清白?難道就因為撤銷了,相關責任人就要被追責嗎?
這不就是變相承認“我們知道錯了,但面子比你的清白重要”嗎?
我查了一下,要是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比如違反法定程序、事實認定錯誤,導致處罰被撤銷,那相關責任人可能會被追責,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
這么一看,法院不撤銷處罰的原因就很明顯了,你鄧先生是清白了,可那些制造冤假錯案的人就要擔責了,校服背后牽扯到的人可就更多了。
在那種小地方,能二審改判已經很不容易了,還賠了三千多塊,估計已經是多方博弈后的“最優解”了。
這讓我想到武漢大學那個肖同學的事。明明法院都判決性騷擾不成立了,而且也沒人提起上訴,一審判決都生效了,可武漢大學就是不撤銷對肖同學的處分。是不是也覺得處分已經執行兩年了,沒必要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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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覺得肖同學是壞人了,現在撤銷處分,領導們面子掛不住,還得擔責?估計校領導們心里撥的算盤是:現在認錯等于自打耳光,硬撐下去沒準輿論就過去了。這種“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做派,跟慶陽警方簡直是師出同門。
學校的處分能有法律判決大嗎?主動點撤銷處分,別等肖同學家長去告了才不情愿地改,到時候臉更疼!做錯了事,主動承擔責任、改正錯誤,這不是三歲小孩都懂的道理嗎?怎么到了成年人這里,就這么難呢?就算輿情起來了,不想撤銷就不撤銷,難道就沒人能管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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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制造冤假錯案的成本實在太低了。拘留七天能毀掉一個家庭,辦案人員最多就是寫份檢查;誣告敲詐能讓中產變赤貧,始作俑者照樣領退休金。就像網友說的:“三千塊連精神損失費都不夠,倒像是給維quan人士的明碼標價。”
更可怕的是這種“將錯就錯”的思維定式。從慶陽到武漢,涉事單位寧愿花十倍精力捂蓋子,也不愿花一分力氣糾錯。他們算準了普通人耗不起,鄧先生要工作養家,肖同學要畢業求職,誰有功夫跟權力機器死磕?
但這次他們可能打錯算盤了。鄧先生說要把維權進行到底,不想背著污名進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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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認死理”的勁頭,恰恰是打破惡性循環的關鍵。要知道,當維權成本高到讓人望而卻步,本質上就是在縱容更多人效仿慶陽警方的做法。
要是制造冤假錯案的人不用擔責,那他們以后只會更囂張,法治社會不就是被這些人給破壞的嗎?建議紀委該出手時就出手,故意制造冤假錯案的人必須被嚴厲追責,就算不能判刑,至少也得把制造冤案者的退休待遇降級公示,讓后來者知道“亂作為”真會疼。
比起事后花納稅人的錢賠償,不如從一開始就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說到底,一個健康的社會不該讓維權變成賭命游戲。當普通人依法較真時,等待他們的不該是家破人亡,而應該是說理的地方和講法的底氣。否則今天鄧先生遭遇的,明天就可能落在我們任何人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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